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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知识产权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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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知识产权法庭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的南京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揭牌成立,负责管辖发生在南京、镇江、扬州、泰州、盐城、淮安、宿迁、徐州、连云港市内涉及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驰名商标认定等一审知产民事案件;上述市标的额在万元以上的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的一审知产民事案件也统一由南京知识产权法庭管辖csj64
  根据批复,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实行跨区域管辖,审理发生在南京、镇江、扬州、泰州、盐城、淮安、宿迁、徐州、连云港市辖区内的专利等技术类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发生在上述市辖区内的诉讼标的额为万元以上的一审普通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等。
  据了解,专利等技术类案件集中管辖已经成为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建设的发展趋势。根据最高法院的部署,年月前在南京、苏州、成都、武汉四地设立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管辖法庭。南京知识产权法庭的成立将为护航“聚力创新”,推动我市乃至全省形成专利技术司法保护高地,进一步提升投资软环境和区域竞争优势提供司法保障csj64
  1、发生在南京市、镇江市、扬州市、泰州市、盐城市、淮安市、宿迁市、徐州市、连云港市辖区内的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2、发生在南京市、镇江市、扬州市、泰州市、盐城市、淮安市、宿迁市、徐州市、连云港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为300万元以上的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3、发生在南京市、镇江市、扬州市、泰州市、盐城市、淮安市、宿迁市、徐州市、连云港市辖区内,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著作权、商标、专利、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
  4、应当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5、不服南京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上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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