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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人民法院东沟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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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法院东沟法庭:雨中调解土地纠纷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东沟人民法庭调解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都作出让步,案件成功调解。
原告李某、李某某等为该县陈集镇人,被告为该镇某村村民委员会第二小组。被告原告出嫁、入学、配偶死亡等为由,将原告土地强行收回。原告多次与该小组协商土地事宜不成后,将其诉至法院。由于该案是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一纸判决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反而会引发更大矛盾,不利于邻里和谐。为圆满化解纠纷,接案后,该院法官冒雨前往陈集镇[长三角律师网]。在见到双方当事人后,法官又去现场进行勘查、调解,从法律到民俗,动之以情,晓之以理csj64。李某及村民小组负责人听着办案法官耐心释法,望着办案法官满是雨水的衣衫,深受感动,当即表示愿意接受调解csj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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