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纵一个坏人,是法院审判的目标。为了逃避责任或想侥幸减低罪行而选择不认罪是一个错误的做法。在一个案件中,当证据确凿不认罪是否可以定罪?对于被告人来说,认罪有没有意义呢?下面请看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不认罪可以定罪吗?《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
在民诉中证人不作证可以吗?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
一、一次付清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法律法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
对于民间的借条好久失效? 对于民间的借条好久失效?一、对于民间的借条好久失效?对于民间的借条失效时间为三年;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招标代理是什么意思,其机构作用又是什么?一、招标代理是什么意思?招标代理一般是指具备相关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或授权办理招标事宜的行为。二、招标代理机构的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13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