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第三看守所 律师会见手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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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律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会见证明、专用介绍信 3、刑事辩护委托书(法律援助公函) 4、委托人(近亲属)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持有以上手续文件,律师可以随时申请会见当事人,看守所应该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不受会见时间及次数的限制。 ![]()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苏州市第三看守所怎么走? 苏州市第三看守所(相城区看守所)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康阳路(关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集...>>>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8921344401(姜律师) 18501560386(朱律师) ![]() ┝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律师会见:会见时间、手续>>> ┝取保候审:条件、时机、要求>>> ┝送钱送物:汇款方法、途径、时间>>> ┝家属会见:探视时间、预约>>> 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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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深圳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简单来说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达到一定数额的非法占有的犯罪行为。各个地方的立案标准也是不同的。那么深圳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深圳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您可以阅读了解一下. 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 故意杀人罪追诉期有多长 追诉时效也就是追诉期,这是每个犯罪都有的内容。但是不同的刑事犯罪,法律规定的追诉期是不同的。那么对于故意杀人罪而言,追诉期是多久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故意杀人罪追诉期有多长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刑法关于追诉时效,规定犯罪经. 刑事赔偿执行的依据是什么? 刑事赔偿执行的依据是什么?一、刑事赔偿执行的依据是什么?刑事赔偿执行的依据有:1、已经生效的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2、判决书;3、调解书;4、审判机关按照督促程序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5、具有给付内容的裁定书。二、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 一、死刑复核可以指定辩护吗?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不不允许指定辩护。对于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以及虽然提出了上诉或者抗诉,但不是针对事实认定而是. 扬州房产纠纷律师,扬州房产继承纠纷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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