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导航 |
家人被拘留在荔波县看守所,可以送钱送物吗? 家属可以通过看守所窗口、邮局送钱送物,也可以委托律师代送,拨打律师电话:17798297475 送钱存款须知: 1.在押人员亲友到查询窗口查询在押人员的账号和在押监号,填写存款凭单。 2.持存款凭单到存款窗口办理存款手续。 3.看守所收取存款后,开据两联收据,存款人签字后一联交存款人,一联交在押人员本人通知存款情况。 4.在押人员存款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人民币2000元,账户余额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不予存款。看守所只接收在押人员亲友现金存款,不接受任何方式汇款[.长三角律师网]。 ○报警求助:110 ○咨询律师:17798297475 寄送财物须知: 1.监管场所接待室负责办理接受寄、送被监管人员财物工作。 2.被监管人员亲属、同事等可以为被监管人员邮寄或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到监管场所送交财物[www.csj64.com]。 3.送财物人应当遵守监管场所接收财物规定,接受对所送物品安全检查。 4.寄、送被监管人员财物包括现金、衣服、鞋(布)袜等日常生活用品。其中寄、送现金每次不得超过人民币2000元,账户余额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不予存款。 5.下列寄、送的物品不予接收: (一)药品、食品、饮料、洗漱用品、书籍; (二)信用卡、手表、电信器材、指甲刀、剃须刀、香烟、打火机、易燃易爆物品; (三)其他妨害监所安全物品。 6.接收财物时,民警与送物人应当面清点、登记、经核对无误后双方应在收据上签字,交送物人收执。 7.邮寄的财物,被监管人员已交付监狱、劳动教养等场所执行的,转交执行机关;其他情况出所的,按邮政地址退回。 8.寄、送财物人可凭邮寄单或者送物凭据,到监管场所查询被监管人员收物情况。。 ┝荔波县看守所怎么走? 荔波县看守所 地址: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时来路 电话:0854-3616530 联系电话:110 邮政...>>>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3851782449(顾律师) 13016625942(张律师) ![]() ┝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律师会见:会见时间、手续>>> ┝取保候审:条件、时机、要求>>> ┝送钱送物:汇款方法、途径、时间>>> ┝家属会见:探视时间、预约>>>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相关知识: 对监管者玩忽职守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对监管者玩忽职守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导致10人以上严.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虚假诉讼罪,为解决以往诉讼诈骗定罪争议问题。但由于我国的诉讼分为了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而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一般在民事诉讼中才会有可能构成这里的虚假诉讼罪。要认定是否构成此罪,还要看是否满足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的. 强迫劳动罪中的威胁行为有哪些? 一、强迫劳动罪中的威胁行为有哪些?制人身自由方法,是指将他人的人身自由控制在一定范围、一定限度内的方法。如不准职工外出、不准职工参加社交活动等。强迫劳动罪中的暴力包含致人重伤的暴力,即以暴力强迫他人劳动致人重伤的,只构成强迫劳动罪一罪。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 构成非法经营烟草罪的行为有哪些?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罪名是没有非法经营烟草罪的,但非法经营烟草的行为,作为非法经营罪的具体犯罪情节存在。对于很多人来讲,不是很了解非法经营烟草的行为具体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一、哪些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烟草罪1、生产、销售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 我国刑法里面规定了,已经实行了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一些原因没有得逞的属于犯罪未遂。盗窃未遂属于犯罪未遂里面的一种。盗窃未遂的界定一般外界认为有以下几种:盗窃者已经实现了控制所盗窃的财物,这种是已经构成了盗窃,相反没有实现控制所盗的财. 贵州省各市区县看守所地址、联系电话、邮编、位置导航 >>>更多法律知识 | |||||||||||||||||||||||||
![]() 张逸 律师 |
![]() |
![]() |
![]() |
![]() 顾小东 律师 |
![]() |
![]() |
![]() |
![]() 王庆磊 律师 |
![]() |
![]() |
![]() |
![]() 卢燕 律师 |
![]() |
![]() |
![]() |
![]() 姜春 律师 |
![]() |
![]() |
![]() |
在线咨询 | 微信咨询 | 来访导航 |
公安110 | 检察12309 | 法院12368 |
直拨电话·咨询律师 17798297475 |
荔波县看守所 |
全国看守所导航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