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地址、电话、管辖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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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地址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东北路5号,电话:12368,邮编:211800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 · 电话:12368 · 电话:12368 2016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北路88号正式揭牌办公.csj64.com。第三巡回法庭大门,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浦东北路5号明发总部广场内。 第三巡回法庭巡回区管辖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5省市有关案件。5省市地处华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域开放合作程度较高,人口密集,是我国经济发达地区,重大跨行政区划案件和新型、疑难、复杂案件较多。 第三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第一类是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审行政或者民商事案件.csj64.com。第二类包括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案件;刑事申诉案件;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第三类是一些涉及程序性事项的案件.长三角律师网。主要是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因管辖权问题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或者决定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csj64.com。第四类是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csj64.com。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的其他案件也可以交由巡回法庭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 · 电话:12368 · 电话:12368.csj64.com。 ┝咨询律师:13814066391(卢律师) 18013892489(顾律师)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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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南京医疗事故律师_南京医疗纠纷律师,南京医疗诉讼律师 ·南京债务追讨律师 ·南京财富传承律师_南京律师提供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方案 ·扰乱公共秩序罪 ·如何选择南京律师? 上海市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需要支付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最多支付十二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 起诉离婚多久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 一、商标法规定商标到期可以抢注吗?不可以,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死亡或终止一年以上,未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续展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我国《商标法》第24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 试用期辞退员工的手续是怎样的1、需要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并且告知辞退的理由。2、谈话要婉转,不要引起劳动纠纷。3、办理公司内部的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合同,终止保险公积金等。4、如果公司需要留档就需要填写。5、工作交接是必须的,看公司的具体要求。试用期. 被取保候审了就表示结案了吗?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的一个强制措施,并不代表结案,是否判刑,需要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来确定。取保候审,是不是没有事了?是不是事情就了结了?这是很多家属、当事人的想法,不过律师可要提醒,这完全是误解,取保候审后,.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太仓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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