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常识
为加强民间借贷案件的审查甄别,防范职业放贷人利用诉讼程序将非法利益合法化,切实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有效维护民间融资市场秩序,现就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制定如下意见:
  职业放贷人是指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具备发放贷款资质,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出借资金以赚取高额利息,出借行为具有营业性、经常性特点的单位,以及以放贷为其重要收入来源,经常性向不特定对象放贷并赚取高额利息的个人,也就是民间俗称的放高利贷的人。职业放贷人向.提供的所有证据,都是普通的民间借贷,而且是比较规范的法律文书,看不出任何高利贷痕迹;再加上是团队操作,有的职业放贷人还聘用了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为其代理民间借贷诉讼,因而能够十分熟练地运用法律条文,基本形成了完整的套路,官司一打一个准。以至于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很多案件的原告其实是同一个职业放贷人.长三角律师网。职业放贷人成了.的常客。
  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首先要进行关联案件查询,同一出借人及其实际控制的关联..人作为原告一年内在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起诉民间借贷案件5件以上的,该出借人应当纳入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通过案件审理或者其他途径可以初步确定为职业放贷人的,不受上述案件数量的限制。
  对于疑似职业放贷人或其实际控制的关联..人起诉的民间借贷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审查.csj64.com
  经审查,原告确系职业放贷人或其实际控制的关联..人且放贷行为属于《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的“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情形的,相应的借贷合同认定无效,借款人应返还借款本金,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给付资金占用使用费用.长三角律师网
  经审查,放贷人的放贷行为涉嫌“套路贷”刑事犯罪的,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裁定驳回起诉,并及时将涉嫌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机关.长三角律师网
  经审查,属于虚假诉讼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处理.长三角律师网

实际案例: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关某以投资公司为平台针对有借贷需要的不特定人员出借款项以获取收益,此行为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系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金融业务活动系国家特许经营业务,关某的行为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其与余某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书应属无效,所对应的高额利息约定及律师费用约定均无效.长三角律师网。近期,吴中.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余某仅应归还关某借款本金8.6万元及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无需支付其他的利息及费用.csj64.com
  律师提醒:以借贷为常业,即民间俗称的“职业放贷人”.长三角律师网。此类人员因缺乏监督管理,在借款过程中存在诸多不规范行为,如违规掌握借款人的资产情况、收取高额的利息及费用、以要求借款人签订空白租赁合同等方式以图在不能获取预期收益时达到迅速占有借款人资产的目的等.csj64.com。“职业放贷人”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的强制性法律规定,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长三角律师网

咨询律师:13814066391(卢律师) 18013892489(顾律师)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相关知识
·南京借钱不还怎么办
·南京市看守所电话地址电话,南京看守所会见律师
·南京律师微博
·栖霞债务律师
·民间借贷代理词
  城镇土地使用税多久交一次?土地使用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一、土地使用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1、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2、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庆节加班工资是额外另发吗?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许多已经工作的劳动者们应该都加过班,存在着一个法律常识是加班是肯定支付加班费用的,但是许多人都不知道加班费应当怎样进行发放,也就是说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庆节加班工资是额外另发.

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又称犯罪客观要件,是指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的客观外在表现。犯罪客观方面具有如下特征:1、客观性。犯罪活动是人的活动的外在表现形式,能被人所直接感知。2、具体性。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客观方面要件,是具体.

一般交通事故处理程序都有哪些?
    近年来,随着私家车的使用量日益增多,人们出行用车也越来越多,难免会遇到一些交通事故,令车主们头痛不已,如何及时有效的处理这些事故,不造成道路拥挤和浪费各位车主的时间,成为每个车主关心得问题。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如何处理呢,一般交通事故处理程序都有哪些呢?下.
  不具备法律作用,因为驾驶人的信息交警手持设备只要深入身份证号码均可查询,支付宝保存和提供证件图片或文字信息毫无意义。按照相关法规,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需带驾驶证和机动车行要随身携驶证原件。否则可以当交通违法来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常州市金坛区律师
·江苏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购房,你好,你好,我现在与我父亲同住,现在想以买房的
    A

    你好,我现在与我父亲同住,现在想以买房的名义提出公积金,请问费用高吗?谢谢!

  • Q您好请问我这个情况是属于经济适用房吗
    A

    您好请问我这个情况是属于经济适用房吗

  • Q我2016年经朋友牵线借给一老板25万元,当时商定月息3分。
    A

    我2016年经朋友牵线借给一老板25万元,当时商定月息3分。这二年来多次追讨无果,但当时转钱是通过朋友帐号转的,借条

  • Q什么时候会见,或者特殊情况下,能见不,他说来了也见不到,是怎
    A

    什么时候会见,或者特殊情况下,能见不,他说来了也见不到,是怎么回事,快两年时间没有他消息,家人担心

  • Q你好,我想打一个安装费迟迟不付款的合同
    A

    你好,我想打一个安装费迟迟不付款的合同

  • Q这笔医药费该由谁出?,您好:某某人与我共用一个杯子喝酒
    A

    您好:某某人与我共用一个杯子喝酒,事后我自己检查化验被他传染上了大三阳病x,我所花销的医药费以及以后的治疗费应该由某

  • Q我是不对的我女朋友我们在一起两了,她比我大两岁我们一直很好的,可是我们的性格太不
    A

    我是不对的我女朋友我们在一起两了,她比我大两岁我们一直很好的,可是我们的性格太不合了我的什么东西她都要了如指掌,我也

  • Q对装修公司不满意怎么办
    A

    一开始请的装修公司来做的,做了一大半实在太差劲就没让他们做下去,表面能改的已经改了,钱也结清给他们了,现在后续装修的

  • Q领导你好,我想去监狱探望服刑的家人,需要去哪个部门办哪些程序
    A

    领导你好,我想去监狱探望服刑的家人,需要去哪个部门办哪些程序?当天去能当天见到吗?

  • Q电脑丢失,我把电脑借个同事弄丢了没有书面借条可以起诉同事索要赔偿吗
    A

    我把电脑借个同事弄丢了没有书面借条可以起诉同事索要赔偿吗

  • Q结婚后房产首付由父母出资,离婚后怎样分割。
    A

    结婚后房产首付由父母出资,离婚后怎样分割。

  • Q建宁起诉离婚要备哪些材料
    A

    建宁起诉离婚要备哪些材料

  • Q我和前妻分别会接受怎么样的处罚?
    A

    一个星期前我和前妻已离婚,婚前生有一女,2003年出生的。我们都是小学教师。上午她打电话告诉我说她又怀孕了,想把孩子

  • Q是不是中考有三科不及格就拿不到毕业证
    A

    是不是中考有三科不及格就拿不到毕业证

  • Q律师你好,你曾经帮我代理二起案子,我觉得你人不错,想请你代
    A

    律师你好,你曾经帮我代理二起案子,我觉得你人不错,想请你代理案子,请回复。期盼

  • Q交通事故我这边受伤了小腿骨折花了快6万了现在出院2个月了一直
    A

    交通事故我这边受伤了小腿骨折花了快6万了现在出院2个月了一直拖着不解决打电话不接不出面怎么解决责任对半委托你们这边需

  • Q单位和媒体的行为构成诽谤罪吗?我该怎么办?
    A

    单位和媒体的行为构成诽谤罪吗?我该怎么办?



  • 法律常识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