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经营治理法律风险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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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经营治理法律风险指南
目 次: 一、选择设立公司开展经营的风险 二、选择作小股东的风险 三、选择作大股东的风险 四、资本金分期实缴的风险 五、注册资本总额过低的风险 六、股东自己经营公司的风险 七、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效力风险 八、自由订立公司章程的风险 九、股权转让程序不规范的风险 十、法定代表人的签章规范与风险 一 选择设立公司开展经营的风险 风险点:在股东利益与债权人利益之间,法律较倾向于优先保护后者.csj64.com。在公司对外交易中,债权人对于公司行为外观的善意信赖,原则上可获优先保护;在公司内部运营中,公司不遵守法定资本制要求的,债权人可以向公司股东追究连带责任;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公司所有资产优先用于清偿债权人的债权。 依据与原理 公司作为一种既受股东控制但又能为股东隔离责任的机制,同时其资产还可以依经营需要而时刻变动,这本身就是更偏袒于公司股东而不利于债权人的制度构造,所以它一定需要一套保护公司债权人的机制与之配套,才能实现整体上的利益均衡,才能赢得债权人的信任,使债权人愿意认可公司的独立人格,愿意承认与之交易的是公司而非股东本身,愿意接受股东仅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第3、15、16、20条;《民法典》第61、66条;《企业破产法》第85、113、120条;等等) 如何降低风险 1. 如果在企业筹备阶段就打算保持出资人个人意志、个人身份、个人资信对企业发展运营的主导地位,那么可不选择公司制度,而是优先考虑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形式。 2. 如果几位发起人在企业初创阶段,主要依赖他们个人之间的信任与配合以及个人..与资信,那么在企业步入正轨后,在大量债务形成之前,应该尽快回归公司法要求的股东与董事高管之分野、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之分割,同时完备公司决议、财务会计、监事的检查监督等机制.csj64.com。 二 选择作小股东的风险 风险点一:难以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在与大股东有分歧的情况下,大股东的意志更有可能转化为公司意志或股东会决议;而小股东对于公司经营发展的想法与计划则难以实现,小股东还可能会被排挤在公司经营之外.长三角律师网。 风险点二:难以收回或撤回其出资.csj64.com。小股东的强制退出机制门槛较高,法定的适用条件较为严格,个案中不一定得以满足.csj64.com。 依据与原理 不同于上市公司或公众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封闭公司,人合性较强,股东之间有信赖..,股份少的股东不一定处于弱势,其份额少,主要基于股东自己的投资决策或股东之间的投资安排。即使个案里小股东在经营决策中受到排挤、处于弱势,这也主要属于股东之间的自治范畴,因为股权并不当然包含管控公司的权能,并且股东要受制于其团体成员身份、要服从于多数决与团体自治机制,小股东不得因此直接请求解散公司或诉请争夺经营权.csj64.com。当然,如果涉及侵害小股东权利,例如参会权、表决权、知情权、股利分配权等,则另有法律救济制度或异议股东退出机制。 小股东想收回出资或退股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转让所持股权,但可能因交易价格难定、交易机会较少以及公司经营现状等因素,出让股权不一定顺利;二是强制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但回购条件较窄,限于公司法第74条所规定的情形;三是诉请解散公司并收回剩余资产,但只要公司还能够在大股东或控制股东的控制下正常运营,就不符合公司解散条件。(《公司法》第16、20、21、71、74、182条等) 如何降低风险 1. 针对特定事项或重大事项,由公司章程设置绝对多数决(2/3)或更高比例的多数决、累积投票制、一人一票制等决议规则。 2. 在公司章程中规定或股东之间提前约定小股东的退出方式,明确退出的相关条件。 3. 小股东利用好股东知情权、参会权等共益权,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的过程中尽可能了解公司,以便更好地预估自己的股权价值并收集相关材料.csj64.com。 4. 小股东要清楚了解公司法侧重保护小股东的相关机制:限制公司为控制股东提供担保(《公司法》第16条);向滥用股东权利的控制股东索赔权(第20条);针对排斥自己参会的瑕疵决议的撤销权(第22条);知情权(第33、 条);临时股东会召集权(第39、40条)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第74条);累积投票权(参考第105条);股东代表诉讼或称派生诉讼权(第 条);等等。 三 选择作大股东的风险 风险点一: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关,而大股东特别是控制股东往往能够掌控股东会决议结果,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能够依其个人想法或喜好任意左右公司决议.长三角律师网。如果该决议有损公司作为一个独立人格的自身利益、或有损其他股东或小股东利益、或有损公司债权人利益,则属于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之行为,须承担债务连带责任或相关赔偿责任.csj64.com。 风险点二:虽然大股东特别是控制股东能够掌控公司,并排斥小股东参与公司具体经营,或忽视其意见建议,但如果不与小股东处理好..,造成股东之间矛盾过激,进而严重破坏公司正常经营的话,即使是小股东也可能以公司僵局为由请求.强行解散公司.长三角律师网。 依据与原理 公司控制股东对公司过度支配、操纵公司决策、使公司完全丧失独立性、沦为控制股东的工具或躯壳、且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常见情形包括:(1)母子公司之间或者子公司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的;(2)母子公司或者子公司之间进行交易,收益归一方,损失却由另一方承担的;(3)先从原公司抽走资金,然后再成立经营目的相同或者类似的公司,逃避原公司债务的;(4)先解散公司,再以原公司场所、设备、人员及相同或者相似的经营目的另设公司,逃避原公司债务的;等等。《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csj64.com。 《公司法》第182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如何降低风险 1. 在公司经营中尽量坚持公司法人的独立性与自利性,即以本公司自身..利益为股东会的决议目标;即使在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之间、各子公司之间也都属于相互独立的法人主体,故要慎用关联交易(包括关联买卖、关联担保、关联偿债等),做到账目清楚、公平合理、及时清结,尽量维护需要有限责任保护的子公司的独立性与自利性。 2. 依法规范召开股东会,通过充分协商讨论,尽量保持与小股东的和谐互信..。 3. 尽量保障小股东的退出机制,不要因斗气赌气自酿僵局.csj64.com。 四 资本金分期实缴的风险 风险点一:在实缴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债权人未能到期获偿的,其可能会申请公司破产,.受理后即可加速实缴到期.csj64.com。 风险点二:一旦公司进入破产程序,须向社会公告破产情况,股东会将失去管控公司的权力,公司由.指定的破产管理人接管,.对公司所有资产进行保护性查封,公司经营将可能受到阻断与负面影响.csj64.com。 依据与原理 公司一般自设立之后,随着事业的展开,资产需求才会逐渐上升,故现行法律赋予股东分期实缴的自由,的确符合资产的 用益以及公司发展规律。但股东在享受实缴自由的同时,实际上是增加了公司债权人的风险,这一利益倾斜需要结合企业破产制度予以平衡。据此,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对于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csj64.com。 ┝咨询律师:15110712198(闫律师) 13015492222(周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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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和量刑标准 ·公司企业经营治理法律风险指南 ·亲人被拘留,哪些人可以委托律师?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范本 ·公司企业经营治理法律风险指南 其实无论是通过怎样的方式离婚,此时基本都是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否则就无法顺利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那实践中夫妻中的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所需材料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提起离婚诉讼所需材料都有哪些. 留置权的清偿规定当债务人所欠下的钱逾期不还时,如果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就可以产生留置权,留置权的清偿是我们不容忽视的十分重要的一项,留置权也有一定的适用范围,下面由为您解答留置权清偿的一些相关细则。一、留置权的清偿1、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 租房子要注意什么一、租房子要注意什么1、租房时应让房东出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和房产证原件,如果房产证在办理过程中,那应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如果是帮别人出租房屋,那要出租委托书、委托人的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2、签订租赁合. 侦查结束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审查起诉期限是一个月或一个半月,所以如果快的话从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到检察院起一个月内,最多不超过一个半月就到法院了。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 一、儿女分户能继承父母的财产吗? 一、儿女分户能继承父母的财产吗?儿女分户能继承父母的财产,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太原律师 ·大同律师 ·朔州律师 ·忻州律师 ·吕梁律师 ·晋中律师 ·阳泉律师 ·长治律师 ·晋城律师 ·临汾律师 ·运城律师 ·扬州市江都区律师 ·南京律师网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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