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房产律师处理房产买卖、租赁、继承纠纷 |
| ||||||||||||||||||||
扬州市房产纠纷律师专注于房产买卖、继承、离婚房产分割、厂房租赁纠纷等。
扬州市房屋纠纷律师提供房产法律咨询,专业代理房产诉讼仲裁、二手房纠纷、商品房房屋买卖纠纷、离婚继承房产纠纷、房屋产权纠纷等.csj64.com。 扬州市房产律师担任过多家地产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代理过房地产开发融资、建筑工程、商品房 买卖以及房屋确权纠纷的案件,在房产开发、建筑工程和房屋买卖领域积累了诉讼和实践经验.长三角律师网。 专业领域: 1、房地产开发及融资、建筑工程纠纷; 2、一二手房买卖纠纷、房屋权属纠纷、租赁纠纷、居间合同纠纷、房屋迁让纠纷; 3、离婚涉及的房产析产、确权、继承; 4、房地产开发涉及的法律意见、调查、融资、房地产政策指引、合同纠纷代理.csj64.com。 最新房产纠纷案件所需证据一览表: 房产归属纠纷: 1.房屋产权凭证; 2.房屋来源(买卖、继承、析产、受赠等)的证明; 3.共有房产形成(共同投资建造、翻建、购买、继承、受赠等)的证明; 4.房产登记变更(等级、变更登记、产权转移等)的证据; 5.房屋使用、管理、收益情况证明; 6.交纳房地产税人的姓名及纳税时间、金额、票据等; 7.其他证据。 买房合同纠纷: 1.房屋产权凭证; 2.房屋买卖合同及公证书; 3.有关机关批准买卖房屋的文件; 4.关于房屋交付情况的证明; 5.买卖双方交付、收取放款的凭证; 6.买主身份、买房用途及房籍情况的证明; 7.共有房屋的其他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和同意出卖房屋的证据; 8.出租房屋的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据; 9.其他证据.长三角律师网。 预售合同纠纷: 1. 商品预售合同..的证据 (1)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其等级备案情况的证据; (2)商品房预售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 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支付购房款数额、时间、方式或者未足额支付、拖欠购房款的证据; (2)交付房屋和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未能交付房屋和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原因、理由的证据; (3)商品房的质量、面积情况或者提出异议的证据。 3. 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1.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 2.拆迁人应提交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拆迁公告等证据; 3.委托拆迁的,应提交委托拆迁合同、协议; 4.被拆迁人应提交被拆迁建设物的面积、结构、附属物等证据; 5.被拆迁人应提交家庭人员户籍材料; 6.被拆迁人已经回迁的,应提交回迁房屋状况的证据; 7.支付或者领取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证据; 8.强制拆迁的,提交实行强制拆迁的原因、理由、实施情况的证据; 9.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长三角律师网。 租房合同纠纷: 1. 租赁合同..的证据 (1)租赁合同、协议; (2)出租房屋的权属证明、租赁登记资料; (3)出租公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据; 2. 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出租人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要求承租人提前退房的证据; (2)承租人不按合同约定接受房屋或者拒交迟交租金、私自拆改房屋、擅自转租转借房屋、改变房屋用途、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证据; (3)出租房屋毁损或者倒塌而出租人拒绝修缮的证据。 3. 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长三角律师网。政策指引、合同纠纷代理。 .csj64.com。 ┝咨询律师:19850716853(史律师) 18951945636(卢律师) ![]()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相关知识: ·扬州市各看守所联系电话、地址 ·扬州劳动仲裁 ·扬州合同纠纷律师 ·扬州清债公司 ·南京物业律师 警察传唤不去会怎么样警察传唤,分为治安传唤和刑事传唤。这里要强调一下,警察传唤,必须去。面对治安传唤,如果不去,并且没有正当理由的话,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实施强制传唤。强制传唤,就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 离婚不要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不要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提出离婚不要孩子不出抚养费,这是错误的做法。离婚后,即使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按照法律规定,还是应该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如果双方不能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起诉。《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等需要,国家会对规划土地上的单位或个人房屋进行征收和拆除,我们知道,这时候就会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同时给予一定补偿的。既然和钱有关,那就会有一定的标准来进行执行,那么. 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二全文 公司法是我国商法中最为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二全文公司法是我国商法中最为主要的法律之一,但是法律本身修改不是很频繁,难以适应现实社会中不断出现的法律适用的问题。因此,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二,以此应对实践中出现的法律条文规定之外的实践问题。.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泰州市姜堰区律师 ·苏州市虎丘区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 卢燕 律师 |
![]() |
![]() |
![]() |
![]() 史微微 律师 |
![]() |
![]() |
![]() |
![]() 夏骏艺 律师 |
![]() |
![]() |
![]() |
![]() 徐志勇 律师 |
![]() |
![]() |
![]() |
扬州市房产律师处理房产买卖、租赁、继承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