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违约责任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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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合同律师为您分析南京合同违约责任,确定违约责任的种类,指导您怎么明确合同违约责任、如何明确约定合同责任,帮助您处理合同违约后如何赔偿、合同违约金的约定等问题.长三角律师网。
<{{intel}}> ◇南京合同违约责任分析--什么是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根据不同标准,可将违约行为做以下分类: (1)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双方违约,是指双方当事人分别违反了自己的合同义务。合同法第120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长三角律师网。可见,在双方违约情况下,双方的违约责任不能相互抵销。 (2)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csj64.com。以违约行为是否导致另一方订约目的不能实现为标准,违约行为可作此分类.长三角律师网。其主要区别在于,根本违约可构成合同法定解除的理由.长三角律师网。 (3)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与迟延履行。 (4)实际违约与预期违约。 ◇南京合同违约责任分析--常见的违约行为 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一方或各方利益损失时,应当依法承担弥补利益损失的责任。常见的违约行为有以下几种: (1)当事人由于一些可以克服的客观条件的影响,没有如期实际履行合同,而是拖延履行或干脆不履行.长三角律师网。如货源紧张造成迟延交货、资金周转不足造成逾期交货、“三角债”、连环合同形成的相互债务拖欠.长三角律师网。 (2)当事人由于自身的主观原因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即虽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但却以种种理由拖延履行或拒绝履行,常见的现象有某某不交、拖欠货款、转移财产、赖账不还等.csj64.com。 (3)当事人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履行标的不当.csj64.com。常见的有产品的品质出现问题,包括质量与要求不符、标准不符、产品有瑕疵等;交付的工程项目验收不合格,保管物损坏,代理权不明确出现滥用代理权等.长三角律师网。 ◇南京合同违约责任分析--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必须明确 在实际生活中,由于订立合同的交易双方法律水平、合作关系的亲疏程度、对交易的重视程度等因素,我们苛求双方订立出一份完美的合同是不现实的,很多时候都是简单地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草率地签署合同便开始履行,而往往忽视了违约责任的设计,等到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违约时,查找合同相关约定,才发现合同中针对对方违约根本没有约定相应的对策或反制措施,有的合同中只有简单一句“一方违约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csj64.com。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长三角律师网。”“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不明确,根据合同法可以有多种理解,可见这样空洞的,没有可操作性的条款是很难解决问题的.csj64.com。所以,南京合同律师(025-84110110)建议您,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十分必要.长三角律师网。 ◇南京合同违约责任分析--违约责任的种类及选择 《合同法》用整整一章的内容规定了违约责任,可见违约责任内容之复杂.长三角律师网。我们对其中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加以归纳,明文规定的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修理、更换、重做、减少价款或者报酬、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当然,合同是自由意志的体现,只要不违法,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其他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在这么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中,我们如何选择? 南京专业合同律师认为,违约责任条款是合同主要条款之一,也是《合同法》重点规定的内容;合同是交易的体现,《合同法》最重要的立法目的之一就是鼓励交易,那么违约责任的设计也应该体现鼓励交易这一主旨.长三角律师网。但鼓励交易不等于条款越简单越好,简单的条款往往不明确,不明确就容易发生争议,而争议正是交易的障碍;同样的,太繁琐的条款也不好,谈判耗时耗力,也容易在交易双方之间产生不信任,与鼓励交易的初衷背道而驰。 所以,我们必须走一条折中的道路,在众多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中找到最理想的方式,这一方式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第一:约定简单、明确;第二:对双方都公平合理;第三:方便适用,具有良好的操作性.长三角律师网。我们不难发现在《合同法》明文规定的众多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中,“支付违约金”最符合我们的要求.长三角律师网。。 ┝咨询律师:13305191148(高律师) 13814066391(卢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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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南京市看守所电话地址电话,南京看守所会见律师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谈刑事案件辩护经验策略 ·南京破坏生产经营罪律师_破坏生产经营罪的认定、立案标准、量刑标准、司法解释、判刑、情节严重、赔偿 ·南京请律师多少钱 ·溧水房产继承律师 鉴定结论出来之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该怎么办一般来说,经过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之后,通常是不会再出现其他情况。但是,实际中,鉴定结论出来之后,也可能因为之前的鉴定本身有问题,或是受伤职工病情出现恶化,导致伤残等级加深等。因此,要是发现有这些. 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要怎么操作 不管是职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单位想要解除,除了需要满足《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条件外,就是要按照相应的流程来进行解除。当然了,不同主体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操作不一样,那这其中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要怎么操作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职工解除劳. 办理登记结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办理登记结婚需要带什么材料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三)婚姻状况证明(有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村民和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从. 我们经常会听到“危房”这一概念,这一概念是从房屋质量鉴定等级的结果来说的。房屋质量鉴定等级根据鉴定结果是有分类的,如果鉴定出来的结果是房屋已经达到危房的等级,这时房子已经不能继续住下去了,房屋质量鉴定还是十分有必要的。一、房屋质量鉴定等级分. 一、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有效期是多久?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有效期一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九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含山律师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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