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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如何立遗嘱如何公正老人会写字的可以自书遗嘱,不会写字的可以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再或者是口头遗嘱等,最简单的就是办公公证遗嘱.csj64.com。二、有效遗嘱要具备哪些条件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csj64.com。《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csj64.com。”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真实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也不具备与其相关的民事活动的责任能力,他们所立遗嘱,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法律规定其从事的民事活动无效,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侵害. 欺诈构成要件具体是什么?一、欺诈构成要件具体是什么1、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长三角律师网。欺诈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陈述是虚伪的,并会导致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纵这种结果的发生。2、欺诈人实施了欺诈行为.长三角律师网。欺诈行为,是指欺诈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3、被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所谓错误,是指对合同内容及其他重要情况的认识缺陷。构成欺诈,一般必须是被欺诈人的错误认识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长三角律师网。. 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争议是指什么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争议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csj64.com。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csj64.com。二、工伤待遇方面的纠纷怎么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二.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对企业的经营变革带来了动力,为公司的发展带来便利,但同时也有阻力。在这样的法律基础下,对企业的要求更加严格,当然,对其公司的人力安排会有相应的改变,这就要求员工了解劳动合同法培训内容。下面来看一看具体内容。一、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企业只能接受它,没有办法置疑。首先,企业需要做的是,深刻理解《劳动合同法》的精神,切实贯彻执行,研究清楚新法律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会带来哪些挑战,存在哪些问题,. 。 ┝咨询律师:13814066391(卢律师) 18013892489(顾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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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南京经济纠纷律师 ·劳动纠纷民事起诉状 ·加班受伤索赔案代理词 ·南京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律师_伪造金融票证票据凭证罪的认定、立案标准、量刑和司法解释 ·商业特许经营案件代理词 食品安全标准有哪些一、食品安全标准有哪些1、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3、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4、对与食. 先提出离婚的一方有怎样的责任离婚跟谁先提出没有任何关系。有过错方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并且这里的过错要求是《婚姻法》中规定的过错情形,一般生活中人们普遍认为的过错,可能并不属于法定过错情形,那即使提出了离婚,也不会需要过错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 如果追加被告诉讼时效中断吗?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 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文件? 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文件?(一)有限责任公司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全.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丢了怎么办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丢了怎么办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3、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还有一种方案,就是去当地劳动局劳动关系可调取,但一般也会推到原单位补办.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通市崇川区律师 ·苏州市虎丘区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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