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仲裁律师,办理劳动工伤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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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劳动律师长期为企业和个人处理劳动人事法律事务,在劳动法领域执业多年,擅长劳动争议、医疗纠纷、损害赔偿、交通事故等案件,参与处理了众多劳动争议案件,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csj64.com。
南京劳动律师对当前劳动法领域热点问题,如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制度建设,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保护,反歧视,女职工权益,非全日制工时,工资制度,商业秘密保护及竞业限制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长三角律师网。 经典案件,比如一起劳动工伤案件,接受委托后,劳动部律师提出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申请人未依法给申请人缴纳缺补的社会保险,申请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csj64.com。 二、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因工受伤,依法应当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长三角律师网。 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被申请人应当支付申请人因工受伤停工期间的工资.csj64.com。 四、申请人主张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规定 五、申请人主张的日常加班费、双休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事实清楚.长三角律师网。 (一)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期间,被迫严重超时加班,几乎没有节假日,远远超过了《劳动法》第41条规定的“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的规定,更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第43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的强制性规定.长三角律师网。被申请人应当依照劳动法律的规定,对于员工的加班,无条件支付劳动报酬。 (二)我国《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另外,我国的《劳动争议仲裁法》也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csj64.com。《劳动争议仲裁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csj64.com。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csj64.com。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共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代理人的以上代理意见并依法裁决。 最后,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律师的意见,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被申请人应当支付申请人因工受伤停工期间的工资 (二)我国《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最后,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律师的意见,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被申请人应当支付申请人因工受伤停工期间的工资另外,我国的《劳动争议仲裁法》也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擅长劳动争议、医疗纠纷、损害赔偿、交通事故等案件,参与处理了上百件劳动争议案件,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四、申请人主张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规定 五、申请人主张的日常加班费、双休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事实清楚。 .csj64.com。 ┝咨询律师:13305191148(高律师) 18013892489(顾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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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南京海事法院积极对接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推进海事司法多维度协作建设 ·江苏省高院申请再审律师_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投诉 ·南京讨债公司合法吗? ·溧水追讨欠款 ·南京律师代理开设赌场罪案件一审辩护词 手指骨折工伤怎么赔偿? 对于一线工人来说,在生产车间从事劳动的时候,如果安全意识薄弱,操作不当,则容易导致工伤事故发生。手指骨折算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工伤,工人受伤后,在得到有效治疗后,应该提出工伤认定,然后提出赔偿申请。那么,手指骨折工伤怎么赔偿?下面我们给您做个具体介绍。一. 一、离婚后汽车的财产分配是怎样的?1.民法典明确规定婚后赠与认定为赠与婚姻双方的也算做夫妻共有财产所以你所谓的明确赠与一方的可以免去分割是有道理的2.但是事后补这样所谓的赠与一方协议难度就大了因为这种协议如果被认可需要有夫妻双方的. 什么是股权纠纷?首先我们得先了解一下什么类型的纠纷才算是股权纠纷:股权纠纷是指在公司存续过程中,股东通过不断行使各种权利来推动公司的运作,股东之间或股东与非股东之间也时常发生股权转让的情况,由此而引发的股权争议案件,包括股东权纠纷、股权转让纠. 老赖欠钱不还跑了怎么办?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 在高速公路上逆行是否构成犯罪? 在高速公路上逆行是否构成犯罪?一、在高速公路上逆行是否构成犯罪?如果仅在高速上逆向行驶的,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一般均不构成犯罪。但如果在高速上逆向行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巨大损失的,将构成交通肇事罪,或涉.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定远律师 ·找律师网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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