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代理的公租房使用权案件起诉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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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
原告:童某某 女 汉族 被告:南京某某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诉讼请求 1.要求确认南京市建邺区南苑新村话园xx室公租房使用权归原告所有;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csj64.com。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zzz原住南京市玄武区红庙76号,1992年12月,南京市玄武区红庙76号房屋被拆迁,原告被安置在南京市建邺区南苑新村话园xxx室(以下简称涉案房屋),涉案房屋由zzz和原告承租并居住.长三角律师网。1997年,xxx用红庙8号4单元xx室置换原告承租的涉案房屋,并在南京市房屋置换中心办理了换房手续,2008年12月1日,xx又将涉案房屋的使用权转让给原告,并由当时涉案房屋的管理单位南京xx物业有限公司将涉案房屋的承租人变更为原告,原告支付了使用权转让过户费,其后涉案房屋一直由原告缴纳租金.csj64.com。2012年,涉案房屋的管理单位变更为被告,2012年4月12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公有住房租赁契约,涉案房屋自2008年12月1日起一直由原告承租并居住至今.长三角律师网。 原告认为涉案房屋的使用权应当归原告所有,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csj64.com。 此致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2019年 月 日.长三角律师网。 ┝咨询律师:15996265110(杨律师) 18013892489(顾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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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 ·南京律师代理股权纠纷案件代理词 ·离婚纠纷民事起诉状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地址在哪?怎么去?乘车路线? ·六合债务律师 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一、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1)房产增值部分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婚内房屋赠与 《婚姻法司法. 及时报警,进行法医鉴定,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属于轻微伤的按治安案件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 父亲去世了母亲立遗嘱怎么办证?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 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形 企业抽逃资本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1、在领取营业执照后,股东将注册资本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此方式一般抽逃时间与注册日期接近,长期挂应收帐款或者其他应收款,挂帐方多为股东或关联方,理由多为采购材料、借款等,或抽逃资金后不做帐,货币资金. 一、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规定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人民法院虽会受理,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京市鼓楼区律师 ·南京市浦口区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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