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答辩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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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状
答辩人:北京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南京分公司) 答辩人:北京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 被答辩人:陈x 女 1967年x月x日出生 汉族 答辩人就与被答辩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一、2016年6月17日,某某南京分公司就已经停止了南京的物业管理服务业务,处于歇业状态,在此期间,被答辩人并没有提供劳动。因此,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支付工资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csj64.com。 二、自某某公司南京分公司歇业以来,被答辩人一直在家,其年休假已休假完毕.csj64.com。因此,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支付年休假工资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csj64.com。 三、在某某公司南京分公司歇业期间,被答辩人并没有提供劳动,不存在某某公司南京分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的事实,被答辩人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答辩人某某公司南京分公司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义务.长三角律师网。 四、由于被答辩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存在,答辩人无法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被答辩人,也无法办理社会保险和档案转移手续,只有经过人民审判并作出生效判决后,答辩人才能够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因此,答辩人无法为被答辩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无法办理社会保险和档案转移手续。 五、被答辩人是与某某公司南京分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和某某公司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某某公司南京分公司领取有营业执照。因此,被答辩人只是与某某公司南京分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与某某公司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某某公司作为被告主体不适格.长三角律师网。 综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csj64.com。 此致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2019年 月 日.长三角律师网。 ┝咨询律师:13305191148(高律师) 18013892489(顾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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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诈骗罪案件辩护词 ·南京房产律师 ·六合医疗事故律师_南京医疗纠纷律师,南京医疗诉讼律师-[ ·离婚纠纷代理词 ·容留卖淫罪辩护词 判断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2)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3)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 税后工资包括了五险一金吗 五险一金有哪些 税后工资包括了五险一金吗五险一金有哪些很多工薪阶层的人心里可能都有这样一个疑问——税后工资包括了五险一金吗?很多人都弄不明白这个问题,拿到工资的时候总是迷迷糊糊的,搞不清楚。还有刚进入职场的年轻人更不明白五险一金包括些什么。下面,让带您来了解这些问. 公职人员醉驾怎么保留公职吗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或者受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职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就要给予开除处分,那就意味着对于公职人员而言,一旦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保留公职的条件要么是无罪释放,要么是构成犯罪. 一、复婚丧偶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 一、复婚丧偶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香港律师 ·南京法律顾问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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