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工伤认定申请表 |
| ||||||||||||||||||||
南京市工伤认定申请表 打零工受伤算不算工伤要分情况。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情形下,算是工伤.csj64.com。工伤和打零工没有关系,只要证明是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在工作场所导致的受伤就算是工伤.csj64.com。《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 这种情况单位有义务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csj64.com。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关于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长三角律师网。. 劳动合同工资与实际工资不符怎么办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有发放记录等证据证明企业发放的工资与劳动合同的工资不一致,一旦发生纠纷,仲裁机构和法院会支持以实际工资为准。出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一定要留心保留领取工资数额时的证据。二、订立劳动合同时薪水约定不明确如何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劳动报酬,但有时不排除双方并未就薪水报酬做出具体约定,这时,该怎么办呢?《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 寻衅滋事致人轻伤可以私了么?生活中您斗殴的事情非常常见,在刑法的规定当中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双方打架的时候因为一时意气可能下手会不分轻重,寻衅滋事致人轻伤可以私了么很多人不清楚,致人轻伤如果被刑拘了,让我们来告诉打架双方进行协商私了能不能不判刑,有哪些规定.长三角律师网。一、寻衅滋事致人轻伤可以私了么?双方打架的时候都是在气头上,当别人报警后被犯罪嫌疑人被带回警察局拘留的时候,他的家人就跟受害者进行协商私了解决了.csj64.com。由于对方. .长三角律师网。 ┝咨询律师:15996265110(杨律师) 18013892489(顾律师) ![]()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相关知识: ·高淳法律顾问 ·江苏省设立9家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 ·高淳遗产继承律师 ·高淳房产买卖律师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谈刑事案件辩护经验策略 在生活中诽谤这个词可能会经常出现,很多人也会在不经意间犯了诽 在生活中诽谤这个词可能会经常出现,很多人也会在不经意间犯了诽谤罪。但是夫妻之间也会发生诽谤的行为,但是夫妻之间诽谤可以离婚吗,这类情形见的不多,但是您的疑问就很多。不少夫妻的感情破裂,最终互相诽谤的不在少数,法律具体怎么处理,可以随我们一起来看看。. 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项目是什么? 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项目是什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补偿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询问笔录属于什么证据?询问笔录属什么证据种类?法院所做的询问笔录也需要在庭审上出示质证后才能作为证据使用。与其他证据可能唯一区别在于一般当事人对真实性没有异议,异议主要在客观性和关联性上。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 刑事见证人须何条件见证人是司法机关根据需要邀请的到场观察监督某项诉讼行为的实施,必要时可以作证的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一般理论认为见证人参加刑事诉讼只是受司法机关的邀请而证明侦察人员侦察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他们虽然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但这种. 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诉讼参加人的规定是什么?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诉讼参加人的规定是以被监护人的利益为基本的原则来进行诉讼申请人员的指定,根据《民通意见》第十七条的规定,“有关组织指定监护人既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又可以口头形式通知被指定人,而无须.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张家港律师 ·无锡市新吴区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 顾小东 律师 |
![]() |
![]() |
![]() |
![]() 杨晗璐 律师 |
![]() |
![]() |
![]() |
![]() 卢燕 律师 |
![]() |
![]() |
![]() |
![]() 高峰 律师 |
![]() |
![]() |
![]() |
南京市工伤认定申请表 |
法律常识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