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常识
溧水欠钱
  需要按照小车维修和其他的具体损失来进行赔偿,既然是全责就是说这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都由电瓶车方负责赔付,拒绝处理可能会被列入诚信黑名单,如果对方起诉,可以对你强制执行赔偿.csj64.com。可主动跟对方协商赔偿事宜,或者在交警的调解下达成赔偿协议.长三角律师网。(一)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单证,保险人按以下规定赔偿:1.全车损失的,按本条款第三条有关规定计算赔偿金额;2.全车损失,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3.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向保险人提供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
  出车祸是一件很不幸的事情,但是大部分人对于出了车祸这件事情的第一个想法一定都是去找保险公司,看看能不能申请赔偿,以此来减低自己的经济损失。那么死亡交强险赔偿多少钱呢?这个险最高赔付可以达到12.2万元.长三角律师网。当判定车主有责任时:出事故后,交强险最高赔付12.2万元(死亡伤残最高陪11万、医疗费用最高赔1万、财产损失最高赔2千元),无论车主责任大小,凡是“有责任”,交强险的赔偿就以各项的最高限额来赔偿.csj64.com。当判定车主无责任时:出到事故后,交强险最高赔付1.21万元(死.
  在用人单位拖欠劳务费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长三角律师网。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
  一、房屋租赁店面违约金一般为多少钱?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要求房东赔偿各种损失,包括转账费用和继续经营期间可能获得的利润。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根据违约情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金数额的计算方法。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赔偿金;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赔偿金.


咨询律师:13305191148(高律师) 13057670467(刘律师)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刘武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相关知识
·南京房产合同律师
·南京贷款诈骗罪律师_贷款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认定、立案标准、量刑标准、最新司法解释、案例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位置在哪里?路线导航
·南京商标侵权赔偿
·盐城市看守所对哪些人不予收押?
  合同里没有违约金合法吗?我国的合同法有规定,对于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而言,如果出现约定的金额少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这种情况,那么受损失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我国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上诉请求增加违约金的赔偿数额,以保障自己的权益;还有就是如.
  一、对公民批捕的程序是什么?1、受理。检察机关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应指定专人审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证据等是否齐全,法律手续是否完备。2、审查案卷材料。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审查。审查后提.
  挪用资金1400万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规定如下: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
  一、购买了自建房拆迁时是否有补偿?1、只要购买手续合法拆迁时就可以获得补偿,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

土地使用权抵押给私人有效吗?
    土地使用权抵押给私人有效吗?我国的土地是一直以来是所有制,新中国成立以来家家户户都拥有了自己的土地,进而让生产效率大大提升,如今在使用的时候就要进行办理手续才能使用,特别是对于商品房,我国有着很严格的规定,那土地使用权抵押给私人有效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扬州市江都区律师
·南京市雨花台区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刘武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经济,你好,你好,可以请求公司和开发票的公司协商处理
    A

    你好,可以请求公司和开发票的公司协商处理,请求退还钱,协商不成的,可起诉解决。

  • Q我在2018年6月22日交给杭州互帘会展服务有限公司1千元的
    A

    我在2018年6月22日交给杭州互帘会展服务有限公司1千元的服务保证金,约定是一年后反还服务保证金。而一年后我多次催

  • Q故意*人罪的赔偿标准
    A

    故意*人罪的赔偿标准

  • Q现在离婚是不是有三十天的冷静期
    A

    现在离婚是不是有三十天的冷静期

  • Q你好,我想问下,你接手的2015年宁波xx故意*人罪
    A

    你好,我想问下,你接手的2015年宁波gll镇xx故意*人罪,他被x毙了吗

  • Q退休投靠子女入北京户口,二老人退休
    A

    二老人退休,子是军人(系集体户口),媳和孙随军有户口,人家说子无户口,媳和孙不是子女.我们不能投靠入户到媳和孙的户口

  • Q这样我还要拿鉴定的费用吗?
    A

    我叫车创了,要求做鉴定。做完了,里面有因果关系。医疗费等项目,但没有评上等级。但是有后期的在治疗费用,因果关系是法院

  • Q行政拘留期间可以会见家属吗?
    A

    行政拘留期间可以会见家属吗?

  • Q个体餐饮业法定假日是如何休息和工资是如何结算?
    A

    个体餐饮业法定假日是如何休息和工资是如何结算?是否有这方面的法律文件可参阅?

  • Q利用谈恋*骗买保险,,这应该怎么解决,还让买手机这应该去哪里说
    A

    利用谈恋*骗买保险,,这应该怎么解决,还让买手机这应该去哪里说

  • Q贷款人意外死亡,担保人有何法律责任
    A

    贷款人意外死亡,担保人有何法律责任

  • Q律师,您好,目前卫生院以小孩生父有抚养权为由拒绝为我妻子补办
    A

    律师,您好,目前卫生院以小孩生父有抚养权为由拒绝为我妻子补办出生证,小孩现在十五岁岁,生父拿了出生证十五年未给孩子入

  • Q厂休问题谢谢!!!!!!
    A

    各位律师好:我犯了点小错误,公司让我从9月份就开始厂休,一直到现在,可能还会到一月,我现在不上班:公司只发本地区最低

  • Q这样的借条有效吗?,我已朋友向我借了一笔钱
    A

    我已朋友向我借了一笔钱,当时未打借条,因为他説他不会写字,一年多了一直未还,在我多次催要下,他都説没钱,没办法我就写

  • Q我因患有疾病被取保候审,在这期间,收到了办案单位的起诉书。法院开庭审判之后我是否
    A

    我因患有疾病被取保候审,在这期间,收到了办案单位的起诉书。法院开庭审判之后我是否会被判处实而收监?

  • Q是否我要付连带责任?是不是我也要赔偿?
    A

    我老公开车撞死了人,刑满释放后,法院判他赔偿二十多万.但是他没有那么多钱,如果我和他办了结婚证,是否我要付连带责任?

  • Q合同已经到期,但在医疗期内。公司自动续延至到医疗期满,在此期间如果怀孕公司需要续
    A

    合同已经到期,但在医疗期内。公司自动续延至到医疗期满,在此期间如果怀孕,公司需要续约吗divclass="w990m



  • 法律常识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