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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六合区法律援助中心 当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但在物质满足的前提下,很多人都开始追求精神世界的幸福。而对于广大年轻人来说,精神药品就成为了某种意义上的必需品。那么,我国法律规定的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国法律规定的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是什么?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刑法第355条),是指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个人,明知他人是吸毒. 借条10万法院起诉费用多少?一、借条10万法院起诉费用多少?如果仅计算本金10万元的话,诉讼费是2300元。诉讼费仅是原告先垫付,最后由败诉方承担,最关键的还是要看案件胜诉率有多大。依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 行政诉讼移送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行政诉讼移送管辖的法律规定法院已经受理了行政案件但是却没有管辖权此时需要将案件进行移交,行政诉讼移送管辖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法院已经受理了一个行政案件;2、受理的法院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3、受理法院必须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4、受移送的法院不得再移送;5.移送管辖可以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也可以在不同级之间,既可以在同一地域内的上下级之间,也可以在不同地域的上下级之间;6、移送案件应当作出裁定。二、移送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在诉讼时效中断期间债务人可以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自己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权利救济.csj64.com。但是诉讼是有时效的,需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起诉,否则会丧失胜诉权.长三角律师网。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时效的最新规定第一条民法总则施行后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长三角律师网。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 。 ┝咨询律师:13057670467(刘律师) 18013892489(顾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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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六合离婚律师 ·江宁欠钱_南京市江宁区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找江宁律师 ·江苏的律师事务所 ·南京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律师_出售、提供、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案标准、严重情节、司法解释、量刑标准、 ·江宁交通事故赔偿 房屋拆迁回迁户是否预告登记 房屋拆迁回迁户是否预告登记一、房屋拆迁回迁户是否预告登记房屋拆迁回迁户需要预告登记:1、《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 基金公司能倒闭吗一、基金公司可以倒闭吗?1、从理论上来说,基金公司有倒闭的可能,但基金公司都是由国内大型金融机构(四大银行和证券公司)组建的,是不会轻易倒闭的。2、中国证监会规定,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只管交易操作,基金资产只在银行,并且成立一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不. 在生活中,如果自己家里有亲人失踪的话,与该失踪人具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可以到法院申请宣告该人失踪,需注意的是不能由公民自己宣布自然人失踪,这里的利害关系人是指与失踪者具有人身关系或者财产关系的人,因为如果不在法律上确定该人为失踪状态,很多关系都. 异地结婚,小孩要办理上户口,按照公安户籍管理规定,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办理上户,任由决定。去户口所在地村或居委开出办理小孩上户证明,凭证明带上结婚证,父母户口本,身份证,小孩出生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常州市新北区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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