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常识
南京合伙协议纠纷律师
  合同强制性规定的司法解释有哪些?强制性规定一般以三种情况出现.csj64.com。第一种情况:强制性规定本身直接规定了违法行为的效力.长三角律师网。第二种情况:强制性规定本身没有直接明确规定违法行为的效力,但引致或结合其他法律条文,其他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该违法行为效力.csj64.com。第三种情况:强制性规定本身没有直接明确规定违法行为的效力,也没有引致到其他具体的法律条文中,更没有其他法律条文对其效力予以明确规定.长三角律师网。强制性规范进一步区别为效力性规范和管理性规范(或取缔性规范)所谓效力性规范,指法律.
  在公司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赔偿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如果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是否补偿需分两种情况对待:(1)若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对员工还要进行经济补偿.csj64.com。(2)若用人单位已经维持或者提高了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单位不对员工不进行经济补偿.长三角律师网。二、公司不续签,需补偿员工(1)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的第46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双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长三角律师网。如果劳动合同是属于以上三种情形,就会被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劳动关系是否存在? .
  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义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一、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义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针对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义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这要分三种情况:一种是未成年子女纯获益的合同。纯获益行为就是无需支付对价而获得利益的行为.csj64.com。典型的有:无条件的赠与、免除债务等.csj64.com。我国民法典规定,一般未成年人与他人订立的合同,与他人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需要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反之则归为无效.csj64.com。但是对于未成年人纯获利益的行为,如接受.


咨询律师:13305191148(高律师) 18013892489(顾律师)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相关知识
·南京交通事故试乘人损害赔偿案件
·南京工伤认定律师
·借条民事起诉状
·南京市看守所电话、位置怎么走?
·南京房产继承律师
  无犯罪记录证明新规定是什么一、无犯罪证明的新规定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官方微博发布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的情况。其中,违法犯罪记录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的情况,对个人一律不予出具。国家行政、司.
  被亲友扭送公安机关的构成自首吗一、被亲友扭送公安机关的构成自首吗如果扭送以后,如实交待自己罪行的,是自首。犯罪后被动归案的,也可以成立自首。从理论上来看,犯罪后被动归案的,不属于自动投案,不能以自首论。但在司法实践中,非主动归案的有.
  宁夏泾源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宁夏泾源县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宁夏泾源县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04年1月14日宁夏泾源县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4年1月21日宁夏泾源县人民政府令第60号公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
  在劳动法律关系上,辞退赔偿可以分为依法辞退和违法辞退两类,依法辞退符合法律规定,比如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决定不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辞退违反了法律规定,比如公司辞退孕期、哺乳期的女性员工。如果是合法辞退,公司只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
  在我国,由于离婚现象变得很常见,很多人觉得离婚是很容易的一件事儿。其实,离婚对于我们人生的发展起到重要影响,是需要经过我们慎重考虑决定的。在离婚中,由于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容易使离婚案件增加难度。我们在下文将针对离婚时孩子的抚养费.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京市高淳区律师
·扬州市邗江区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右肩粉碎性骨折肩袖肌腱断裂,交通事故评残几级?
    A

    右肩粉碎性骨折肩袖肌腱断裂,肱骨坏死无法上举,交通事故评残几级?

  • Q我妻子于2020年8月30日前后借给她同学88万元,现在利
    A

    我妻子于2020年8月30日前后借给她同学8.8万元,现在利息和本金都不付了,向泾县人民法院起诉后,对方拿出2020

  • Q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算不算工
    A

    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算不算工

  • Q请问我是交通事故的左脚后半月板撕裂想要做坚定到那里算不算伤
    A

    请问我是交通事故的左脚后半月板撕裂想要做坚定到那里算不算伤

  • Q伙同几个人和前妻家纠纷
    A

    伙同几个人和前妻家纠纷.

  • Q问一下非转农为啥公安局不给我办
    A

    问一下非转农为啥公安局不给我办

  • Q怎么样才能得到孩子的抚养?
    A

    怎么样才能得到孩子的抚养?

  • Q私人把投标保证金转入某公司账户能拿回来吗
    A

    私人把投标保证金转入某公司账户能拿回来吗

  • Q具体欠条怎么写的我也没看过,请问欠条时效多久?如果请律师给调节此事大概需要多少钱
    A

  • Q你好,今天有几个冒充**的工作人员,下乡办卡,让我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和他们的卡拍照,他们的卡5张,
    A

    你好,今天有几个冒充**的工作人员,下乡办卡,让我拿着自己"43059297l"""身份和他们的卡拍照,他们的卡5张

  • Q你好请问!离婚起诉法院需要交压金吗?
    A

    你好请问!离婚起诉法院需要交压金吗?

  • Q你好,纳雍看守所在什么地方
    A

    你好,纳雍看守所在什么地方

  • Q购买机器后经常出现故障,购买机器后经常出现故障
    A

    购买机器后经常出现故障,修了好多次都没有完全解决,现在还没有修好,也不知道能不能修好,快过保修期了,我想换一台,可以

  • Q请问法律上有没有一条强拆房子的规定
    A

    请问法律上有没有一条强拆房子的规定

  • Q律师我有一个共同共有财产的侵权案件想请你代理打过15996
    A

    律师我有一个共同共有财产的侵权案件想请你代理打过电话均无接听如有其它号码请告知我想来贵所面见我手机

  • Q您好,我想请教一下关于点格影视单位的代号反抗电影的官司,我们
    A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点格影视公司的代号反抗电影的官司,我们有几百人想打这个官司,我的联系方式15黄

  • Q扣除我所有工资押金我该怎么办?
    A

    扣除我所有工资押金我该怎么办?



  • 法律常识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