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看守所对在押人员近亲属送物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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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律师    1、看守所每个正常工作日的上午9时至11时为收物时间。

2、地点在盐城市看守所收物会见室。

3、对在押人员近亲属寄送的物品,盐城市看守所要严格检查。经检查同意接收的物品、现金,按规定详细登记,并由送钱、物人签字。对于不接收的物品,要求其亲属带回或登记后予以退回,对于违禁物品要予以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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