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广播电视总台《说法》栏目 |
| ||||||||||||||||||||
扬州广播电视总台《说法》栏目 因合同发生的纠纷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怎么确定一、合同纠纷中合同履行的法院管辖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长三角律师网。二、合同纠纷中关于管辖权的法律规定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 公司非法集资标准2023年是怎么处罚的?一、公司非法集资标准是怎么处罚的?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长三角律师网。二、非法集资的特征:(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 离婚之后的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确实是比较正常的,通常都是为了孩子的抚养费用,这是因为在离婚之后,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却不支付抚养费,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拿不到抚养费怎么处理?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拿不出抚养费的法院怎么处理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向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如果确实没有财产,没有工作,没有存款,法院强制执行没有意义,可以向法院说明情况,暂时延缓支付抚养费.长三角律师网。强制也不付抚养费是违法的,拒不履. 一、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csj64.com。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csj64.com。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 。 ┝咨询律师:19850716853(史律师) 18168563608(徐律师) ![]()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相关知识: ·扬州市全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电话汇总表 ·扬州讨债 ·扬州交通事故律师 ·仪征市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南京法制档案律师 怎么约定还款时间比较好一、怎么约定还款时间比较好在民间借贷中,容易产生争议的时间包括两点:还款时间和欠条书写时间。还款时间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应当归还本息的时间。现实中人们经常忽视这项约定,或未作出明确约定。最常见的表述为“一定时间. 离婚财产划分方面的规定在《婚姻法》中占据了极为重要的一部分,当中的条款明确指明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并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在出现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时候可以以此为依据判断财产的所属权,依法分割,公平公正。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认定有哪些内容. 中国新刑法恶意获取公民信息罪既遂判几年? 中国新刑法恶意获取公民信息罪既遂判几年?一、中国新刑法恶意获取公民信息罪既遂判几年?恶意获取公民信息罪目前已经被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替代,该罪名既遂的判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 可能属于偷税漏税。如果是违反国家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纳的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则是偷税漏税。如. 认定侵权外观专利权有什么标准一、认定侵权外观专利权有什么标准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即判断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构成相同或者相近似。主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第一,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时,应当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和审美观察.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常州市武进区律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 徐志勇 律师 |
![]() |
![]() |
![]() |
![]() 史微微 律师 |
![]() |
![]() |
![]() |
![]() 王庆磊 律师 |
![]() |
![]() |
![]() |
![]() 章浩 律师 |
![]() |
![]() |
![]() |
扬州广播电视总台《说法》栏目 |
法律常识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