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清债公司 |
| ||||||||||||||||||||
律师团队拥有专业律师,合法诚信追债,力度高见效快查找逃债人人高效清收各种死债、赖债、三角债等。
一、合法快捷、清欠各类疑难债务、工程烂账、三角债、借账、无单据欠债、贷款、欠、骗赖克星 二、查询债务人的资产和财产状况.csj64.com。 三、查询债务人的资金往来情况.长三角律师网。 四、落实债务人的隐蔽财务及存款和投资。 六、代理委托人的法律诉讼及申请强制执行。 七、接受委托人的其他委托.csj64.com。 控股股东的赔偿责任是一种新型的侵权责任。控股股东作为清算义务人,若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应视为控股股东违反了对少数股东的信义义务而导致少数股东的剩余财产索取权无法实现.长三角律师网。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明文规定股权为调整对象。股权是一种集合性权利,不属于物权,也不属于债权,涵盖了剩余财产索取权在内的多种财产权利.长三角律师网。因此,无法清算时,控股股东应承担赔偿责任,处于受害人地位的少数股东有权向控股股东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 控股股东在公司无法清算时承担赔偿责任的归责基础在于控股股东对公司行使了控制权且怠于履行清算义务.长三角律师网。无法清算的原因往往是控股股东不依法提交有关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文件.csj64.com。那么,如何确定控股股东有无过错?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根据控股股东与董事的..,可分为三种情况来讨论:其一,控股股东与董事的身份重合,则推定其对无法清算具有过错,控股股东有权举证证明其没有过错或仅有部分过错.长三角律师网。因为,控股股东基于其股东与董事的双重身份直接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还可行使股东权利,比非股东董事所起之作用更大,且往往是公司解散的当然..知情人,应成为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在无法清算时理应比少数股东负有更重的清算义务,即基于其对少数股东的信义义务,无法清算即视为违反义务,具有过错,举证责任归控股股东.长三角律师网。其二,控股股东并非董事,少数股东却担任董事。此时,少数股东因为董事的身份直接参与清算事务,即使公司无法清算,应认为控股股东没有过错,少数股东不能向控股股东主张损害赔偿.csj64.com。其三,董事为第三人,非控股股东,也非少数股东。在这种情形下,若令控股股东承担公司无法清算时对少数股东的损害赔偿责任,主要是由于资本多数决(控股股东有可能滥用表决权,欺诈、排挤少数股东),故对控股股东科以之信义义务。因而,此时的举证责任应归少数股东,只有在有证据证明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欺诈少数股东或者排挤少数股东时,才能认定非董事的控股股东有过错而应对少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少数股东有过错的,应适当减轻或免除控股股东的赔偿责任.csj64.com。当公司清算因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而导致无法清算时,由于少数股东既是受害人,也是清算义务人,故对于少数股东的损害不能一概归责于控股股东,而应比较控股股东与少数股东的过错大小,进行过失相抵。 .csj64.com。 ┝咨询律师:13851782449(顾律师) 18921344401(姜律师) ![]()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相关知识: ·《非常帮助》9月1号开播 苏州首档具法律效应的电视节目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 ·苏州市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第三看守所、第四看守所的地址在哪里? ·苏州刑事辩护律师 ·特许经营合同案件民事起诉状 很多劳动者们都会遇到找到工作后,工作几天发现与自己预想的不一样的情况。这时候有的小伙伴就会想要离职,但是又担心自己只工作了几天,而没有工资。那么,入职几天离职不给工资该怎么办?我们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整理,给各位劳动者也提供相关的法律知识。入职. 别人欠钱不还跑路了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跑路了怎么办?别人欠钱不还跑路了的具体处理办法如下: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 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有什么区别在诉讼过程中,有些情况下要注意诉讼时效,而有些时候又是要注意除斥期间。但其实人们对诉讼时效了解的还比较多一些,说到除斥期间可能很多人就懵了。那究竟什么是除斥期间,而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之间又有什么区别?我们马上在下文.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法院审判会用么?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公安机关一般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在后期双方通过诉讼维权的过程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法院审判会用么?不少朋友对这个问题都十分好奇。为了解决您的疑问,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一、交通事故责任认. 职务发明员工离职1年后归谁 职务发明员工离职1年归谁?从时间上来看,涉案专利申请时间在发明人离职后1年内;从专利内容来看,与发明人在职期间工作内容及原公司致力开发的技术创新成果密切相关,故涉案专利属于离职后1年内完成的与原单位任务有关的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属于原单位所有。企业在对员.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海事海商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 >>>更多法律知识 | ||||||||||||||||||||
![]() 姜春 律师 |
![]() |
![]() |
![]() |
![]() 顾小东 律师 |
![]() |
![]() |
![]() |
![]() 李乾溶 律师 |
![]() |
![]() |
![]() |
![]() 王庆磊 律师 |
![]() |
![]() |
![]() |
苏州清债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