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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程律师 买房就跟买东西是一样的,需要看、选、然后买、付款,这些都是买东西的一般流程。现实中,在实际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程序要求的。但由于二手房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种,因此涉及到的买卖程序显然就是与一般动产的买卖不同,那究竟二手房买卖时的程序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长三角律师网。一、二手房买卖时的程序是什么1、看房验明产权是关键。决定购房之前,一定要验明所购房屋的产权现状。产权不明确、有纠纷的一定不能购买,这往往是消费者在购房时最容易忽视的.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的,如果经过专业的认定确认构成了工伤,那么之后就可以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情况活动相应的工伤赔偿。其中工伤十级算是评上伤残等级中最轻的一种,那这个工伤伤残十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解答。一、工伤伤残十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医疗费:凭单据据实结算。2、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停. 人防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是怎样的人防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已经受到大众的广泛重视.长三角律师网。因为现在人们很关注房子,都希望能够买到性价比高的房子。在我国的法律中,也有明确的条文对人防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的规定,那么人防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都有什么规定呢?一、人防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都有什么规定呢(一)人防地下室临空墙、门框墙、密闭墙的模板安装,其固定模板的对拉螺栓上严禁采用套管、混凝土预制件等.长三角律师网。人防门的安装对门框墙.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我们知道工伤就是在工作过程中受伤,通常情况下任何企业公司都会对安全问题十分的重视,特别是从事危险工作的劳动者来说,意外事故发生的几率很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就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在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那工伤认定医院可以吗?下面就详细介绍。一、工伤认定医院可以吗?不可以.长三角律师网。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csj64.com。用人单位不提,个人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 .长三角律师网。 ┝咨询律师:18921344401(姜律师) 18501560386(朱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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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苏州市第三看守所_苏州第三看守所地址、电话,苏州市第三看守所拘留会见取保候审 ·苏州律师咨询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 ·苏州债权律师 ·常州律师说法:合同变更后原合同中结算条款的效力 一、一审刑事案件侦查审理期限是多久?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 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技巧是什么?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技巧有: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 中国对非法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非法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一、非法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之一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在实践中,对于民事纠纷,若想要通过诉讼的途径去解决,那就要遵守它的时效限制。那么,在法律上,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有多长呢?起诉要在诉讼时效的期限内,这是当事人必须要做到的,但更重要的是举证,那对于合同纠纷诉讼应该要怎么举证呢?下面将为您做一. 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中,五险是在员工入职的时候单位必须为员工购买的保险,而我们在平常所说的五险一金就是也有社会保险这个部分,还有其他的一些积金组成,那么,五险一金怎么查每月是否按时交?五险一金又该怎么计算呢?下面,我们为您解决这个问题。一.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扬中律师 ·江阴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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