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法院本部及派出法庭管辖范围如何分工的? |
| |||||||||||||||
南京海事法院自2019年12月4日起履行法定职责,成为继广州、上海、青岛等地之后成立的第十一家海事法院.csj64.com。
南京海事法院: · 电话:025-12368 · 电话:025-12368 作为一家全新的法院,它由哪些部门组成,具体又是如何分工的呢?今天我们来一一解答.csj64.com。 南京海事法院内设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督查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审判监督庭)、海事审判庭、海商审判庭、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司法警察支队、机关...csj64.com。为方便当事人诉讼,还分别在辖区内的连云港、南通、泰州、苏州四个城市设立了派出法庭.长三角律师网。 一、院本部和4个派出法庭地域分工 连云港法庭负责审理发生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盐城市的一审海事、海商案件; 南通法庭负责审理发生在江苏省南通市的一审海事、海商案件; 泰州法庭负责审理发生在江苏省泰州市、常州市的一审海事、海商案件; 苏州法庭负责审理发生在江苏省苏州市、无锡市的一审海事、海商案件; 发生在江苏其他地区的海事海商案件由南京海事.院本部审理。 二、院本部和4个派出法庭案件分工 4个派出法庭实行自主立案.长三角律师网。对于属于南京海事.管辖但不属于派出法庭审理范围的案件,根据跨域立案要求,派出法庭应当收案后移交院本部或其他相应管辖权的派出法庭审理。 下列案件,集中统一由院本部审理,派出法庭不予审理: 1. 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案件及再审案件; 2. 执行异议审查和执行异议之诉案件; 3. 海洋、通海水域环境污染案件; 4. 海事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 5. 海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 6. 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海事判决的案件、申请认可和执行港澳台.海事判决的案件; 7. 涉及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案件; 8. 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 9. 其他应由院本部审理的案件。 三、联系方式 南京海事法院: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152-1号 邮编:210029 电话:025-12368 电话:025-12368 ★遇到海事海商纠纷,需要咨询律师? 欢迎来电:13951899110。 ┝咨询律师:13814066391(卢律师) 13057670467(刘律师)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相关知识: ·南京盗伐林木罪律师 ·南京市所有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地址、电话 ·南京市看守所推行快速会见,试行周六预约会见 ·南京抢劫罪律师_南京刑事律师指导抢劫罪怎么判刑,讲解南京抢劫罪量刑标准、 立案标准、判刑依据、抢劫罪 ·扬州律师 扬州刑事律师案例—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己结算打欠条后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怎么办工程的质量问题一直都是非常重视的问题,如果工程的质量不过关那么工程项目到最后的成果也不会乐观,严重的还会带来工程事故的发生,一般的工程质量都会有保修期的,在这个期限发生问题都是可以找施工方的,那么己结算. 民事责任年龄与刑事责任年龄的区别 民事责任年龄与刑事责任年龄的区别我国关于民事责任年龄与刑事责任年龄的区别主要是体现在承担责任的年龄不同。(一)我国关于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十. 公路征地赔补费标准 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赔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 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二、定期给付和以物. 一、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根据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在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时,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而《劳动合同法》中的“代通知金”可以简单的理解为“代替通知期的金额”,因此,有.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镇江律师 ·含山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刘武 律师 |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
13057670467 |
卢燕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3814066391 |
顾小东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13892489 |
南京海事法院本部及派出法庭管辖范围如何分工的? |
法律常识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