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
| ||||||||||||||||||||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依法管辖江北新区直管区(现包括浦口区顶山街道、泰山街道、沿江街道、盘城街道和六合区大厂街道、长芦街道、葛塘街道)范围内发生的刑事、民商事、执行等案件。自2020年7月1日起,浦口区人民法院、六合区人民法院对上述地域的案件不再行使地域管辖权.csj64.com。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 电话:025-12368 · 电话:025-12368 根据苏高法〔2020〕83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同意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等管辖非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批复》: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管辖发生在本辖区以及南京市鼓楼区、浦口区、六合区内,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下的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纠纷案件和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纠纷之外的..审普通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相应辖区内的知识产权刑事、行政案件.长三角律师网。 原由南京铁路运输.集中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由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 原由南京铁路运输.裁判的案件,如上诉后二审发回重审、指令继续审理、指令予以立案的,或当事人申请执行、申请再审、需要指令再审的,由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办理。 。 ┝咨询律师:13305191148(高律师) 13057670467(王律师) ![]()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相关知识: ·栖霞二手房律师 ·南京市鼓楼区看守所_地址电话、乘车路线和邮编,律师会见取保候审 ·南京律师代理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的辩护词 ·农村土地经营权纠纷起诉状 ·南京市雨花台区律师事务所 地方省市有哪些立法权限?一、立法权限是如何划分的?我国是单一制的社会主义大国,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发展很不平衡。因此,国家立法权的划分,既要充分体现主权在民的原则,确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立法中的优势地位,又要赋予中央政府和地方适当的. 行政诉讼法规定证据种类有哪些 行政诉讼法规定证据种类有哪些?一、行政诉讼法规定证据种类有哪些?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 不认定工伤能报医疗费吗?一、不认定工伤能报医疗费吗?不能报医疗费,只要工伤才可以享受工伤报销。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 签了半包合同可以毁约吗?只要签了半包的合同就不可以毁约的,如同毁约就要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应赔偿复责任。《民法典》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 征地房屋拆迁方案批准通知书的范本 征地房屋拆迁方案批准通知书的范本一、征地房屋拆迁方案批准通知书___市征地房屋拆迁方案批准通知书___征拆延字[___]___号___开发总公司:经审核,同意___因某某省道项目,在某某市某某县/某某区某某镇/某某街道范围内实施征地房屋拆迁,具体拆迁工作由你单位.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全国律师黄页 ·南通市通州区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 王庆磊 律师 |
![]() |
![]() |
![]() |
![]() 高峰 律师 |
![]() |
![]() |
![]() |
![]() 杨晗璐 律师 |
![]() |
![]() |
![]() |
![]() 卢燕 律师 |
![]() |
![]() |
![]() |
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