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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合同纠纷法律咨询,合同纠纷起诉流程,合同纠纷管辖地,
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有哪些?合同纠纷案例,民事诉讼合同纠纷时 .管辖权如何规定?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之区别,合同范本,合同法,合同纠纷案例,买卖合同纠纷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专业针对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终止、合同纠纷等经济法律事务案件处理,为北京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合同纠纷法律顾问咨询.长三角律师网。电话:13021247023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长三角律师网。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争议主体对于导致合同法律..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合同纠纷的范围涵盖了一项合同的从成立到终止的整个过程.长三角律师网。 合同的纠纷有:合同的效力,即合同是否有效之争议;合同文字语言理解不一致之争议;合同是否已按约履行之争议;合同违约责任应当由何方承担及承担多少之争议;合同是否可能单方解除之争议.csj64.com。 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之后,理想的状态是当事人各自分别按照合同规定之内容完成应履行之义务,直至合同圆满终止.长三角律师网。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既有合同当事人主观的原因,也有情势变迁方面的客观原因.长三角律师网。导致合同在签订之后的履行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或大或小的纠纷.csj64.com。 3、合同解除后续事项约定不明 合同解除并不像有些企业经营者想象的那样,合同已经解除就万事大吉了.csj64.com。通常合同解除后还有很多善后事项需要约定明确,在协议解除时,由于解除的情况千差万别,所以就更需要特别注意。完全未进入履行的合同较为简单,若已经作出了准备活动或者合同已经部分履行时,双方关于合同之前履行情况的处置就必须与解除合同一并解决.csj64.com。若解除条件或解除权为事先约定,则此时应当积极对后续事项进行协商,达成解决方案。如果是事后协商解除合同,必须将有关条件谈妥后才签署解除合同协议,此时合同一定不能有待定条款出现.长三角律师网。否则产生的各种不规范都属于企业法律风险。 (1)合同因不可抗力而解除。在罗马法和大陆法系的民法中,不可抗力都是作为免责事由的条件之一.csj64.com。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也如此。但是,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款却将其作为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之一加以规定.长三角律师网。为消除这个冲突,有学者建议在合同法中专门规定 情事变更原则 .csj64.com。但有人提出反对意见,如前所述,其理由不外乎是存在原则的内涵不好把握或是易造成解除权的滥用等问题.长三角律师网。 就这一问题,另外一些学者认为 情事变更原则 更可取,理由是:..,情事变更的内涵要比不可抗力丰富,它可以包含不可抗力的所有发生原因;第二,很少有国家将不可抗力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加以规定,通常其是作为民事责任的免责条款在法律中明确规定或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而情事变更是一项涉及合同履行的法律原则;第三,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均免责,无需向对方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在情事变更制度中,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向对方赔偿因合同解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笔者也认为将情事变更规定为合同的解除条件较不可抗力更为合适,更符合合同解除制度的立法宗旨.csj64.com。 案例二:汽车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盛某与被告唐某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约定以租赁物交回作为合同终止.长三角律师网。由于被告唐某未按期支付租金和租赁期间其本人造成的违章罚款,原告请求.判令被告依法进行支付。 .经审理查明:被告唐某租用原告的伊兰特汽车(鲁GGU×××号)一辆,自 2010年9月 27日始,租费 140元/日。合同中出租方的权利义务第5条约定:“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签订合同当日被告唐某向原告交付押金 1300元,原告将车辆交付给被告.长三角律师网。另查明 ,在原告与被告唐某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的同时,被告程某作为被告唐某的担保人 ,亦在汽车租赁合同上签字.长三角律师网。 .审理:根据合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规定:“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带来的各种经济损失和租车期间的违章、肇事为出租方带来的各种经济损失.csj64.com。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随时解除合同,同时,由于被告未足额交纳租金,原告将其交纳的押金1300元代作租金不予退回,符合合同约定。最终,.依照《合同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租赁费7280元,外加原告为其代交的违章罚款450元,.计 7730元,程某不承担责任.长三角律师网。 .csj64.com。 ┝咨询律师:19850716853(史律师) 18168563608(徐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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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泰州律师谈债权债务案件中唯一住房的处理方式 ·高港区律师_泰州市高港区律师在线法律咨询,泰州高港区律师事务所电话手机、地址、QQ微信等 ·泰州刑事律师代理刑事辩护(贩毒、诈骗、伤害杀人、经济犯罪案件) ·泰州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地址、电话、位置汇总 ·南京工伤认定律师 起诉后债务人还是无力偿还债务该怎么办? 起诉后债务人还是无力偿还债务该怎么办?1、双方协商请求延期还款债务人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想要按时偿还债务,但如果因为公司破产或个人没钱还债等原因无法按时履行债务或者无力偿还债务时可以主动与债权人协商,告知目前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请求债权人可以给与一定. 不是特别法人的范围包括哪些?不是特别法人的范围包括我国民法通则当中97条所作出的特别法人的范围之外的,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具体解释如下:《民法总则》第九. 间接证据的条件性是什么?间接证据的作用有哪些?一、间接证据的基本含义间接证据,就是指本身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而需要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单独一个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它只有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 补办土地使用证收费多少? 补办土地使用证收费多少?公民、法人单位在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一定面积的土地之后,是需要按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并且缴纳税额的。土地使用权证是物权的一部分,一般公民都会好好保管,但是也存在不慎遗失的情形,此时可以补办,那么,补办土地使用证收费多少?一、. 一、试用期辞职领导同意可以随时走吗?试用期内辞职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能马上走人。因此劳动者若是想要辞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期后自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若是还在试用期内,那么只需要提.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中法网 ·北京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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