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敖霖律师

简介Chief Lawyer
     执业律师,和执业以来历年信用等级均为甲级。现为多家大型工业企业和高等院校常年法律顾问。理工科科班出身并又取得法律自学本科文凭具有多元文化背景的我,有曾经从事过市场、经济、证券工作的经历。我除了对传统文化有较为深厚的底蕴外,对人文、社会和自然科学都有浓厚的兴趣。经历是我一生 的财富,也厚积了我现有人生。平时除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外,我嗜书如命,每每都有“试吟青玉案,摊书解满床”的欣喜。
  
  选择律师这个职业,诚信,正直、责任和对法律技能的精研是我执业的保证;我会勤谨敬业,使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化和力保法律的公平、公正!
  
  致力于综合业务的发展,在债权债务纠纷、公司实务、房地产业、损害赔偿、医疗事故、劳动纠纷、合同实务、婚姻、继承实务、个人和单位法律顾问、金融、贸易、知识产权、刑事等法律领域,具有较为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秉持“客户至上”的宗旨,尊奉“追求卓越,缔造经典”的发展理念。
  恪守“您的信任,我的责任”的服务理念,以实现客户合法权益 化为工作目标,以期为不同需求的客户提供专业化的、个性化的法律解决方案,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案件代理分“普通代理”和“风险代理”两种.普通代理收费实行协议收费和省级以上物价主管和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指导价格两种方式结合的收费服务方式.风险代理限于具有财产价值类的民事案件(刑事和行政案件按国家政策规定,不允许风险代理).代理方式为:首先在签定代理合同后,即.预交案件的前期费用(一般限于差旅费,住宿费,文印费,餐饮费,通讯费),然后等到实现案件的诉讼或代理目的后,根据实现标的价值百分之十五(至少)收费!非诉讼业务根据代理事务的难易,复杂与否,代理时间长短来收费!公司,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法律顾问,分常年法律顾问和临时法律顾问,临时法律顾问根据顾问事务的情况协议决定收费标准;常年法律顾问则按每月至少人民币1000元收费,法律顾问工作范围是: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应甲方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律师费用按月或按季缴纳,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收费按规定另议,但可给以 优惠!
  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律师档案
敖霖律师
单位:贵州谋道律师事务所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澳门路港澳广场碧景苑1404室
手机:18985239966
电话:0852-8279966
微信:0852-8279966
..QQ:405060538
信箱:lawyers668@163.com
地区:贵州·遵义·遵义市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点击+微信好友:18985239966

法律常识


·本律师暂时没有最新消息.
·免费发布法律常识.

最新咨询


投监的犯人家属可以探监。
如被拘留,你会收到拘留通知书,由此可知是否刑拘。然后决定是否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可申请评残。
河北去法院立案需要预约吗.
那就先找证据。
一般是一人抚养一个。
要看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了。
估计涉嫌违反或者犯罪了。
直接联系拘留所。
要求法律援助你要到当地的部门申请
报警处理。
已经解答过了。
告知他去申请劳动仲裁m
这事只能报警,万不可私了,往往后患无穷!
双方协商解决。
如果不考虑成本,可以起诉。
理论上可以的,但如果有别的亲人主张权利的话,那就要打确权诉讼
你可以积极应诉,证明转让是无效的。
看他们是否以夫妻名义同居来定。
可以固定证据起诉。
可以考虑诉讼解决。
这倒不一定。但以当地的管理规定为准。
律师都可以解答,你尽可以联系。
可以主张9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委托律师辩护。
但实务上,你很难举证的,
我觉得楼主要好好反思自己的。
说明具体问题。.
你们都是你妈身上掉下来的肉,没有你吗你俩都子虚乌有,你们应当
委托律师起诉.
你可以问询当地公安。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起诉。
请把问题表述清楚。m
估计难的。
到看守所问问。
应当进行适当补偿。
物管的行为不当,但你不交物业费也不应该,建议好好协商。
一般哪方抚养孩子有利归哪方,同时还要看孩子的年龄情况。意见供
起诉离婚的话,开庭的时候要到场的
 
联系敖霖律师: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澳门路港澳广场碧景苑1404室
手机:(+86)18985239966
电话:(+86)0852-8279966
QQ:405060538
Copyright ©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 注册 | 登录 | 联系我们 | 错误更正
最后更新:201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