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保险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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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保险律师帮助当事人争取保险理赔金额的合法权益,专业解决保险合同纠纷、诉讼风险、合同风险、保险理赔等,维护您的合法权益.长三角律师网。
◇南京保险律师业务范围 一:保险专业律师对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所提供的法律服务: 1.法律服务: 对投保书及保险条款进行法律解释,尤其是免责条款的告知; 接受个体险及团体险的客户投保咨询; 接受客户的委托,就保险条款不明事宜向保险公司提出质询函,明确保单项下权利义务; 接受客户的委托,负责全程的投保咨询及法律指导,直至客户签约完毕; 其他投保中需要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事宜; 参与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谈判. 2.法律服务:接受客户的保险理赔咨询,结合保险条款预先确认理赔范围;接受客户的委托,就理赔中双方争议的问题与保险公司进行谈判,必要时发律师函;接受全程协助理赔委托;接受客户的委托,协助客户搜集理赔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二:保险专业律师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所提供的法律服务: 1.保法律服务: 对投保书及保险条款进行法律解释,尤其是免责条款的告知; 接受个体险及团体险的客户投保咨询; 接受客户的委托,就保险条款不明事宜向保险公司提出质询函,明确保单项下权利义务;参与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谈判;受客户的委托,负责全程的投保咨询及法律指导,直至客户签约完毕;其他投保中需要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事宜. 2.赔法律服务:接受客户的保险理赔咨询,结合保险条款预先确认理赔范围;接受全程协助理赔委托;接受客户的委托,就理赔中双方争议的问题与保险公司进行谈判,必要时发律师函;接受客户的委托,协助客户搜集理赔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如有保险方面的知识需要咨询,欢迎来电咨询保险专业律师! ◇南京保险律师谈保险小知识 ..步 报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由安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第二步 核定 1、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 2、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长三角律师网。被保险人无权向第三者私下承诺保险赔偿金额。 第三步 赔付规定(全部损失) 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csj64.com。 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长三角律师网。 第四步 赔付规定(部分损失) 1、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长三角律师网。 2、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3、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保险车辆在保险有效期时,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费用支出,只要每次赔偿未达到保险金额,其保险责任依然有效。 4、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归被保险人,并在赔偿中扣除。 第五步 赔付时间 1、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长三角律师网。 2、如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提起诉讼.长三角律师网。.csj64.com。 ┝咨询律师:13057670467(王律师) 18013892489(顾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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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南京市有几个看守所?地址?电话?在哪里?怎么去? ·南京物业律师 ·合同纠纷代理词 ·抚养费纠纷案代理词 ·淮安全市法院联系方式及投诉举报电话 工伤工伤鉴定有没有法定规定时间多久? 有的,工伤申报有时间限制,两个时间分别是:三十日内和一年内,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 篡改遗嘱一定丧失继承权吗?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继承权,但是依照法律规定的原因,继承人也可能丧失其继承权。其中,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第四款就明确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所谓伪造遗嘱,是指继承人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作假遗嘱。篡改遗嘱是指继承人改变被继承. 开发商交房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 对商品房的交付并不是简简单单地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购房者,如果房屋不满足法定的以及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条件,购房者可拒绝收房。具体来说,开发商交房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呢?要是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开发商交房要满足什么条件才. 随着酒后驾驶的越来越多,交通法对此类案件的处罚力度也不断加强,说到对酒驾,我相信很多人都会对喝两口啤酒而已就不算醉驾,在这方面有很大的盲区,所以这次我们就来探讨一下啤酒多少算醉驾的方式去处罚?下面就为您进行详细的解释。据专业人士估算,血液中的. 土地征收税费如何征收?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句容律师 ·当涂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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