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欠钱_南京律师专业处理南京欠钱不还怎么办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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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债务律师为您解决南京欠钱不还的法律问题,指导您南京欠钱不还怎么起诉,帮助您分析欠钱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可以报警处理,按照诈骗罪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南京欠钱咨询: 一年前,我的南京朋友借了我十万元人民币,没有借条,后来还了我8000元,剩下92000元,打了欠条之后一直拖欠,到现在也不还,给他打电话也不接,人也找不到了,我该怎么要回剩下的钱?我有权向.起诉吗?可以报警控诉他诈骗吗?可不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强制其还钱? ◇南京欠钱纠纷律师解答: 1、你朋友故意拖延还款,你有权向.诉讼解决,以加速对方还款的进程; 2、建议保存好借条,能提供充足有力的证据,可从录音、证人、证言、第三方证据作为有效证据,需到你朋友的户口所在地人民.诉讼。 ◇南京欠钱不还怎么办? 1.尽量协商还款。 2.如仍不还款,可以起诉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南京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委托律师,准备起诉文件:起诉书、证据等,直接打.起诉立案.长三角律师网。 ◇南京欠钱不还可以报警吗? 除非诈骗,警察不参与经济纠纷。 ◇南京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南京欠钱不还怎么处理? 1.协商,2.起诉.csj64.com。 ◇南京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通过朋友协商,催促还款.长三角律师网。如仍不还款,建议起诉解决.长三角律师网。 ◇南京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 要看具体情况,可以友好协商,或者直接查封冻结对方财产,通过法律的强有力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南京欠钱不还无息的民间借贷是否都不能计算利息? 无息的民间借贷包括定期无息借贷和不定期无息借贷两种。 对于定期无息借贷,借款人到期不还的,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对于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后借款人不还的,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偿付催告后的利息,催告后的利息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长三角律师网。 案例1:甲乙是好朋友.长三角律师网。2008年3月5日,甲因急需钱向乙借款5万元,约定2008年8月1日偿还,双方没有约定利息.csj64.com。借款到期后甲一直没有偿还,后甲乙因其他事情发生矛盾,乙诉至.要求甲偿还借款5万元和利息。.经审理后认为,甲乙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属于无息借贷,但是借款到期后,甲拖欠不还,应当自2008年8月2日起向乙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按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6.57%计息.长三角律师网。 案例2:甲乙是好朋友.csj64.com。2008年3月5日,甲因急需钱向乙借款5万元,双方没有约定利息,也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看着拖欠货款起诉书.csj64.com。2008年8月1日乙因急需用钱要求甲在8月15日之前还款,后诉至..长三角律师网。.经审理后认为,甲乙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和还款期限,属于不定期无息借贷,但是经催告后借款人不还的,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偿付催告后的利息,催告后的利息从2008年8月1日开始按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6.57%计息.csj64.com。 南京债务律师提示:无息的民间借贷并非一概“无息”,如果借款人迟延还款或者经催告后迟延还款的,还是需要承担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南京欠钱不还,律师谈民间借贷能否采取口头形式? 根据《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借款可以是口头协议方式。口头协议的 弊端是发生纠纷时无法举证,除非对方承认借贷事实或者您有其他证据证明,否则难以确认双方借贷..的存在。 民间借贷 还是签订书面形式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长三角律师网。 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据”、“欠条”、“借条”等形式进行,这也是简易借款协议一种,但相对于借款合同而言过于简单,往往会为纠纷的解决留下后患。因此,对于数额巨大的民间借贷 签订详细的借款合同,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提示:民间借贷最保险的做法是采取书面形式,这是发生纠纷时获得法律保护的基础。当事人之间切莫碍于情面而采取口头借贷方式,除非您确实不想到时候要回这笔钱。 .csj64.com。 ┝咨询律师:13814066391(卢律师) 13305191148(高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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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最新南京市各看守所地址、电话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地址在哪里?如何导航? ·南京海事法院的管辖范围确定了! ·南京律师刑事辩护 ·扬州刑事辩护律师 一,自己银行卡盗刷责任如何认定得看是否在丢失的时候第一时间挂失,没有挂失责任由持卡人承担,挂失后责任在于银行。如果你卡丢失很长时间,你没有挂失造成的话你也要付一定责任,这个要从很多方面界定,如果是银行存在安全漏洞导致的问题,就算你没挂失银行. 父母立遗嘱如何公证处理?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拒签如何处理?如果劳动都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限期签定,仍不签定的,书面通知终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 车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车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发生后,在车辆保险的责任范围内的,保险公司就要按照约定进行相应的赔偿。那么您知道车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吗?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车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 仓储合同有什么特征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仓储物的储存条件和储.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无锡经济开发区律师 ·苏州市相城区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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