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侵犯商标权的认定是怎样的

首页>>法律知识

    侵犯商标权的认定是怎样的生活中,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就属于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行为。实践中,只有先对这样的行为进行了认定之后,我们才能确定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么您知道该如何认定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吗?也就是侵犯商标权的认定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侵犯商标权的认定
对侵犯注册商标权行为认定的过程,有以下三个基本步骤: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判断商标侵权行为能否认定或称是否构成所考虑的一切因素都是围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来进行的。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显然,从这条规定看,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只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该范围由两个方面因素来确定,一是核准注册的商标;二是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二者的结合,构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也就为认定商标权侵权行为确定了与被控侵权对象进行比较的标准,以便得出是否构成侵权的结论。2、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被控侵权对象的确定由两个方面的因素所决定,一是被控侵权的商标,二是被控侵权的商标所使用的商品。确定被控侵权具体对象的意义,在于确定和固化被控侵权行为的载体,为下一步与商标权的保护范围的比对打下坚实基础。它与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同样重要,它是认定商标侵权行为的另一比较对象。3、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认定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种类或者相类似。通过认定侵权行为的三个基本步骤,特别是经过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后,就能认定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二、认定侵犯商标权罪考虑的因素

1、行为人的背景因素。销售者从事销售活动的时间长短、规模大小,经营特定商品的时间、数量,销售者的经验知识、认识水平。
2、商品本身的因素。看一定时期内某种商品的注册商标被假冒的情况是否猖獗,某种商品的注册商标是否同时也是驰名商标,某种注册商标的宣传力度是否较大并且已经为广为人们知晓等。
3、销售行为前后的因素。行为人购进商品时的渠道是否正常、手续是否完整,对方是否给予了高额的回扣并缺乏注册商标的商品厂家的正规发票、收据等,行为人是否在非正常的时间、非正常的地点以非正常的价格销售,商品是否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书、说明书等。[3]例如,销售商品的进价和质量明显低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商品的进价和质量的;根据行为人本人的经验和知识,知道自己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销售的商品从非正常渠道获得的,而这些非正常的商品在实践中大多是伪劣产品,这些都可以作为认定行为人“明知”的参考因素。关于对商标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司法实务中,进行侵犯商标权罪的认定时,需要考虑上述三个因素。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如何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持有商标专用权的权利人在很多时
      如何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持有商标专用权的权利人在很多时候会选择将其质押,以此来作为债权的担保,那么就涉及到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问题,该如何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呢?我们对此整理了以下内容,或许就有您需要的。一、如何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以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质押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商标专用权......


·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有哪些
      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有哪些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有哪些(1)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所谓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愿,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商标注册。通过申请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的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也能使用,但使用......


·怎样申请商标转让
      怎样申请商标转让一、怎样申请商标转让商标转让人和商标受让人签定转让协议后转让行为生效,但转让手续并未完成,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转让自转让申请被商标局核准并公告后,受让人才享有商标专用权。具体如下:1、卖方保证该注册商标是该注册商标所有权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卖方保证提供的文件的真实、合法和有效性,该注......


·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
      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创造发明的新工具、新方法、新方案需要得到法律的承认与保护。可能并不只是简单的为了专利转让费用,而是希望自己的辛勤劳动能够获得他人的认可,也让恶意剽窃者承担法律后果。在申请专利时,首先就应该了解申请什么......


·商标权质押融资过程是什么?有哪些相关规定?
      商标权质押融资过程是什么?有哪些相关规定?一、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流程1、商标注册人应持《商标注册证》和银行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2、银行收到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后,应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资信状况、偿还能力资料的真实性,以及质押商标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对借款人给予答复;3、借......


·由于个人工作能力或者是其他种种原因,有的朋友在入职公司不久就
      由于个人工作能力或者是其他种种原因,有的朋友在入职公司不久就可能被告知要被辞退。这个时候,大部分人想着一定找公司要一笔补偿金才肯罢休。但是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其实并不是所有情况下我们都可以要公司的补偿金的,我们今天就给您详细讲讲员工入职......


·女方出轨提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在如今社会,出轨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前有陈赫,后有王宝强,有男方出轨,也有女方出轨,而因为一方出轨一方或另一方选择离婚的夫妻非常之多。那么,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时,最关心也是最重要的问题就是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的问题。下面,让我们为您讲讲女......


·意思表示是什么意思
      意思表示是什么意思一、意思表示是什么意思意思表示,指将企图发生一定的司法上效果的内心意思,表示于外部,内心的意思因外部表示而客观,合为一体。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而法律行为是司法自治的实践手段,因此意思表示意义重大。意思表示由客观要......


·返还彩礼有什么法律规定吗
      当今社会,中国很多地方都还保留着彩礼的习俗,也就是男方去女方家提亲时应给付一定数额的财物以表示诚意,关于彩礼,我国法律也对此作了相关的规定,为了帮助您做一个了解,我们下文整理了彩礼的相关内容,供您阅读。一、关于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最高人......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相关内容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解答南京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标准是什么?详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程序、交强险等法律知识,专业律师在线免费解答交通事故赔偿法律咨询。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其它交通事故赔偿......


·南京市各区看守所电话、刑警大队电话是多少?
    南京市各区看守所、刑警大队电话号码是多少?怎么联系?最新电话号码大全。提供江苏省看守所电话、南京市一看、二看、三看、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建邺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浦口区、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的看守所电话等,南京刑事律师......


·阜阳刑事辩护 ,究竟构成组织卖淫罪还是介绍卖淫罪?
      明日前往阜阳市看守所会见涉嫌组织卖淫案当事人,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委托律师代理上诉,认为自己不构成组织卖淫,而是介绍卖淫。由于一审未办理,除听当事人辩解外,尚需要了解全部刑事案卷材料。    刑法:第八节 组织、强迫、......


·江苏省设立9家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
      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南京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9个生态功能区法庭所审结案件的上诉案件和全省中级.管辖的环境资源案件。江苏法院新一轮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设立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与9家按照流域划分管辖区域的专门法庭,跨行政区划对环境资源案件......


·新郑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新郑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现在各地的补偿标准还不太确定,你的房屋会被送去评估,但是评估的价格都普遍偏低,你可以根据评估的价格,然后翻一番就是很高的标准了。我国最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于2011年1月21日颁布实施,全国各......


·取保候审期间能上班吗,取保候审的相关法律规定
      取保候审期间能上班吗,取保候审的相关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只能在居住地或指定地点活动,在案件没有审理结束是不能离开所在地,在这期间有些犯罪嫌疑人依然正常上班,那么取保候审期间能上班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叫弱电工程?相关内容有哪些
      什么叫弱电工程?相关内容有哪些一、什么叫弱电工程?弱电工程是电力应用的一个分类。电力应用按照电力输送功率的强弱可以分为强电与弱电两类。建筑及建筑群用电一般指交流220V50Hz及以下的弱电。主要向人们提供电力能源,将电能转换为其他能源,例如空调用......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是民间酒轩员工,想找你帮忙
·打架,未成年的,但不知道是否有份一起打架,派出所又不说。
·我丈夫的弟弟已经死了13,有个侄女今17岁,上高二了,弟媳从没有管侄女请问可以给
·你好,老板合伙人向我借了1200元,还了500元,还欠700
·婚姻中的户口关系,婚姻中夫57岁妻55岁夫外面于2004年生有小孩
·你好,我花钱在微商买的产品。现在不给退钱,之前说的自己的交易都是虚假的。这算不算诈骗!
·生产队农用塘,被人占为私有,请问:用什么办法,把生产塘要回来
·两个自然人之间可以签订委托招聘居间服务合同吗san
·**公司昨天通知辞退我,当天就让我离职,让我去签工资结算单,没有签合同,干了10个月
·他说的这个有可能告成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