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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质押登记部门是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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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质押登记部门是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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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对所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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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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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也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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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专用权,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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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人可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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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通过质押进行贷款,可是如果要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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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质押要到什么部门登记?具体又有怎么样的登记程序?以下我们将为你整理相关资料。
一、什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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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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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质押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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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人以债务或者担保人身份将自己所拥有的、依法可以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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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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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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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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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质押的登记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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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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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具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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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质押登记。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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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质押的登记程序
1、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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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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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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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质押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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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质押合同的出质人与质权人。
2、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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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质押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按规定填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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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申请书式附后);
2)出质人及质权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经发证机关确认盖章);
3)质押合同副本(外文本应当附中文译本1份,以中文译本为准);
4)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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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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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申请人共同)的委托书;
6)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上述证明文件如有不实,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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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出质人与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2)质押的原因和目的;
3)出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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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质押的期限;
4)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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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的价值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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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5)当事人约定的与该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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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的其他事项。
4、申请人按本程序第四条规定提交的申请书件不齐备的,登记机关应当要求申请人补正。不补正或补正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申请手续符合规定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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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申请日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出质入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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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合法所有人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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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的;
3)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6、登记机关应当于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符合上述登记条件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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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予以登记,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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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质押登记证》;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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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登记:
1)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符的;
2)登记后发现有属于本程序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3)登记后发现质押合同无效的;
8、申请人名称、地址发生变更及因主
债权债务
转移或者其他原因而发生质押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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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质押变更登记、补充登记或者重新登记。
申请变更登记或者补充登记,应当提交变更的证明和登记机关发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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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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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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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进行质押的方式,但必须明确自己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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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所有人且办理登记时需提交上文中提到的材料,材料必须是真实可靠的,否则将会被撤销登记,现在还有很多人还不清楚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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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质押的相关内容及条例规定,我们建议到我们的相关网站进行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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