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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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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合同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在很多交易中,签订了主合同后往往都还需要签订一份担保合同,其实也就是从合同。这样的担保合同有自己的生效要件,同时也可能因为一些条件而无效。那么担保合同无效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担保合同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1、担保合同必须合法法方才有效。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下列担保合同无效:

(1)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法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即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3)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2、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情形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1)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2)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3)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4)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

(5)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担保合同生效的要件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已经成立的合同要产生当事人预期的后果,就必须满足法定的生效要件。担保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1、担保合同的当事人缔约时须有相应的缔约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担保合同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及社会公共利益;

4、履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手续。

担保合同也是属于合同当中的一种具体分类,当然实践中也是适用《民法典》(.1.1生效)中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除此之外,担保合同还有可能因为一些其他的原因而导致合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根据规定从合同(担保合同)也就会无效。以上就是我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整理出来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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