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父母首付买房离婚房子归谁?

首页>>法律知识

    现在很多人购房其实都是在父母的支持下进行的,其中往往就是由父母给首付,然后由子女日后还房贷。但此时会涉及到子女结婚的问题,而父母首付买房的实际房产登记就会有不同的情况。现实中,父母首付买房离婚房子归谁呢?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疑惑。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一方婚前父母出钱买房,房产离婚如何分割这个问题,应该从产权证入手。也可能将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也可能登记在儿媳名下,也可能两个子女名字都登上。
   (一) 一方婚前父母出钱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离婚如何分割?
  在购房时,一方婚前父母出钱买房,如果是在全额付款的情况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房产。如果婚前购房,父母只出了首付款,剩余的房款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的,离婚时会将房子归产权登记人名下,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房贷及房子增值部分,由得到房子的一方按比例偿还给未得到房子的一方。
   (二) 一方婚前父母出钱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如何分割?
  一方婚前父母出钱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如果夫妻感情不和,离婚分割时先认定此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由一方父母婚前出资买的,出资的一方有有权要求按照出资比例分割该房屋。
   (三) 一方婚前父母出钱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如何分割?
  一方婚前父母出钱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如何分割呢?首先此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可根据双方约定的比例份额进行分割,没有约定,按实际双方应得比例分割。
  其实由于存在的情况比较多,因此就要区分不同的情况作出处理。有可能是一方父母给首付购买,然后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也有可能是双方父母出首付购买,然后共同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在这方面其实很容易产生争议,要是不清楚该怎么处理的话,其实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房屋买卖纠纷调解协议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是日常生活中所必不可少缺少的,是为了满足修建住宅、仓库、工厂、牲畜或其他用途而必须要修建的建筑物。在现实生活中,房屋买卖的例子随处可见,在双方当事人协调合一达成后,需签订房屋买卖纠纷调解协议书,方便日后在出现纠纷后能及时提取证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的权益。房屋买卖纠纷调解协议......


·房屋拆迁补偿按面积还是人头进行计算?
      房屋拆迁补偿按面积还是人头进行计算?一、房屋拆迁补偿按面积还是人头进行计算各地区根据自己的地域特征,都有一些自己的调整标准,具体以当地的实际拆迁政策为准。但是通常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


·一般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
      一般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就需要按照规定签订书面的租房合同才行。而要是当事人租房签订合同后,要是一方出现了违约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出租人还需要退还租金吗?请跟随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租房签订合同后违约租金退吗1、如果合同中有对租房后中途退......


·厂房拆迁承租方能获得违约金吗?
      厂房拆迁承租方能获得违约金吗?一、厂房拆迁承租方能获得违约金吗?对于非住宅拆迁,承租人跟房屋产权人获得拆迁补偿的内容是不一样的,房屋产权人获得的是房屋所有权的补偿,而承租人获得的是经营性损失补偿,如房租、搬迁费以及搬迁过程中产生的经营损失等费用,经营性补偿一般包含在拆迁补偿款内......


·施工合同纠纷中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施工合同纠纷中发包人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而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这些条件,如果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发包人应承担不履行、不适当履行或迟延履行违约责任,适用《合同法》第283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


·民间借贷纠纷怎么起诉
      民间借贷纠纷怎么起诉民间借贷是合法并受法律保护的,不过由于民间借贷比银行借贷更具有随意性,也就更容易发生纠纷。那么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怎么起诉呢?在因民间借贷纠纷而提起诉讼时,当事人需要提交相关证据对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那么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怎么举证呢?下面就让我们......


·合同保全的撤销权相关知识
      合同保全的撤销权相关知识一、概念撤销权,是指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行为,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处分行为的权利。二、内容1、撤销权的性质。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依一定的诉讼程序进行,故又称废罢诉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可......


·为什么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要求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为什么一定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呢?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一、为什么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


·公司法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应该怎么办?
      公司法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应该怎么办?近年来,随着公司法的不断修改完善,公司法中对于牵涉的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都规定的非常清楚。这既是为了规范市场管理,也是为了让经营者当公司管理出现问题时有法可依,有理可循。今天对于公司法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应该怎么办这一问题......


·所谓两限房其实指的是限制价格与限制套型的普通住房,当然限制价
      所谓两限房其实指的是限制价格与限制套型的普通住房,当然限制价格并不意味着其价格没有上升空间,新出台的两限房出租政策也受到广大群众的关注,其中关于如何出租、有什么条件的问题尤为受到关注。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讨论一下。一、两限房出租需要什么条件1、有些地方的经适房......


·一、离婚男方争取抚养权概率大吗?
      一、离婚男方争取抚养权概率大吗?男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方面准备证据: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4、医疗机构出具的......


·夫妻离婚后财产分配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您对为关心的问题除了孩子的抚养权之外还有双方夫妻财产的分割问题,对于夫妻财产的分割,我国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看看夫妻离婚后财产分配的规定是怎样的吧。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金坛交通事故律师
    金坛交通事故律师提供交通事故诉讼、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搬迁至江宁区东山街道远泰路9号办公
      2021年2月7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搬迁至江宁区东山街道......


·法院怎么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在关于劳动纠纷的诉讼案件中,大多数都会涉及到劳动关系的存在问题,但是很多劳动者对于法院怎么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都不是很清楚。许多打工者不知道甚至也不重视劳动关系这一问题,在他们看来,进到一个工厂打工就是与雇主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其实在这样的雇......


·解除劳动关系的形式
      在平时的生活中,您可能都遇到过要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解除劳动关系的形式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面解除这两种形式,其中单方面解除又分为用人单位的单方面解除和劳动者单方面解除两种。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解除劳动关系的几种形式,希望有所......


·举报公司非法集资在我国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非法集资在我国是非常严重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经常可以看到的一种违法集资的行为就是公司进行非法集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这种行为是可以进行举报的。但是许多人都不知道举报公司非法集资在我国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工作问题,4月份考试被国企录取
·有关婚姻方面的问题咨询!
·孩子脚面意外受伤
·交通管理部门,对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不服
·被打后头骨凹陷如何进行伤情鉴定,对方全责公开伤害二黑色会敌对
·借款协议如何写合法,我用23万现金借给朋友
·医院要求鉴定自己无责的费用是否也要由受害一方承担?
·托管公司找各种理由不给开工资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