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合同无效定金是否双倍返还

首页>>法律知识

    合同无效定金是否双倍返还买卖合同当中很多人都会约定一个定金罚则,即买方先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给卖方,如果买方违约的话,则卖方可以没收定金,但如果卖方违约的话则要双倍返还定金。那要是合同无效定金是否双倍返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由一方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的金钱。我国《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这里的“双倍返还定金”即为合同法上所称的“定金罚则”。根据给付目的和效力的不同,定金分为证约定金、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违约定金和解约定金。证约定金,是指为证明合同成立而交付的定金。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正式订立合同而交付的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该司法解释明确了当事人可依意思自治设立立约定金,担保当事人未来的正式缔约行为。如果当事人违背承诺,拒绝订立正式合同,则适用定金罚则。成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交付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即定金交付,合同才成立;若不交付定金则合同不能成立。违约定金,是指当交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另一方可以没收定金;反之,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解约定金,是以定金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条件,即交付定金的人可以抛弃定金来解除合同,收受定金的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来解除合同。在分析了上述内容后,我们知道如果合同被认定为无效,而这个无效恰恰是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导致的话,那么此时如果是买方违约,则卖方就没收定金。但如果是卖方违约的话,则就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想用支付违约金而拒绝履行合同,这种做法可行吗
      随着合同在日常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经常会有人会问,我不想履行合同了,支付了违约金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接下来由的我们为您解答一下想用支付违约金而拒绝履行合同,这样的做法可行吗?一、关于合同解除1、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1)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


·买卖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应当重视哪些问题?
      买卖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应当重视哪些问题?买卖合同是我们平时生活中接触最多的合同,如房屋买卖合同、汽车买卖合同等。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就要根据约定履行合同,那么买卖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应当重视哪些问题?下面我们从两方面给您简单介绍下。1、在签订和履行买卖合同时买方应注意以下几点(1)确定卖方提供的标的物......


·委托合同是要式合同吗,委托合同算要是合同不?
      委托合同是要式合同吗,委托合同算要是合同不?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当我们因为某些原因,不方便本人去处理一些事物的时候,需要委托他人代理我们处理,为了给予代理人相应的权利,我们一般会签订委托合同。而合同有不同的分类,那么这个委托合同是要式合同吗?下面......


·合同履行完成确认书有哪些要素?
      合同履行完成确认书有哪些要素?一、合同基本要素合同本身有很多内容,但在合同履行完毕确认书中没有必要重复赘述,只需要将合同要素加以提炼概述即可。注意关于标的物、价款、付款方式等重要信息可以具体展开。比如建筑设备买卖合同,则需要相应明确的内容有乙方已将货品交付甲方,甲方也如合同约定将货款全部付讫。二......


·主合同无效保证人有责吗?
      主合同无效保证人有责吗?一般来说,许多人在签订买卖合同或者其他经济合同时,会要求对方提供担保,与保证人另外签订担保合同,保证人则要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此时,这类担保合同是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合同无效保证人是否还要承担责任?请跟随我们在下文中一起探讨一下。一、主合同无效保证人有责吗?担保合同是主合......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吗?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吗?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本条是关于当事人变更合同的规定。一、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合同......


·逛超市时顾客在台阶摔倒谁负责? 一、逛超市时顾客在台阶摔倒
      逛超市时顾客在台阶摔倒谁负责?一、逛超市时顾客在台阶摔倒谁负责超市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应尽安全保障义务,否则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第2款规定,“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


·如何处理涉外离婚抚养权纠纷
      离婚时牵涉到的问题主要就是财产分割以及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对于很多人来说,宁愿少分财产也一定要得到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如何处理涉外婚姻抚养权纠纷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这方面的知识,请您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如何处理涉外离婚抚养权纠纷......


·未成年犯罪如何判刑
      刑事犯罪的一般主体为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因此,一部分未成年人也是会实际构成犯罪,从而需要对其作出判刑的。那么实践中,要是未成年犯罪如何判刑呢?详细内容,您不妨从下文中进行深入了解。一、未成年犯罪如何判刑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相关内容
·南京离婚子女抚养
    南京离婚律师处理离婚法律纠纷,解答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判决书、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离婚财产分割等离婚相关问题。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直接..子女......


·泰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泰州市看守所直属于泰州市...管理,位于泰州市红旗农场旁(公安警校),原姜堰市看守所已经合并到泰州看守所,俗称泰州市...看守所、泰州红旗农场看守所,包括泰州市姜堰区、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的犯罪嫌疑人都是拘留在泰州市看守所。去泰......


·连云港市切实保护律师刑事辩护权利
      近日,连云港市下发《连云港市人民法院侦查监督工作中保障辩护律师依法执业的指导意见》,切实保护辩护律师执业权利。《意见》共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在审查逮捕阶段,犯罪嫌疑人已经委托辩护律师的,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在审查成年犯罪嫌疑人过程中应......


·南充律师邓显峰,南充交通事故赔偿新规定。
      市民王女士咨询:邓律师,您好,请问在我自己买了一辆车,刚刚办了临时牌照,前几天,我弟弟将车开出去与朋友吃喝酒,我弟弟的朋友见到我的弟弟开了我的车,就以为是弟弟的车,就想开。我弟弟也同意了。后来发生交通事故,请问我弟弟要承担责任吗? &#......


·个人申请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
      个人申请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一、个人申请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由于不同的贷款类型,申请贷款条件和材料都不一样,以下将为您介绍几种常见贷款所需的条件。贷款种类一:个人信用贷款个人信用贷款是目前时尚的贷款方式,那么申请此类贷款需要什么条......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是指行为人采取各种手段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公共秩序也包括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未成年人正处于生理的生长发育期和心理的逐步成熟时期,不象成年人那样人......


·摩托车酒驾该怎么进行处罚
      摩托车酒驾该怎么进行处罚生活中,我们常见的是行为人酒后驾驶汽车的情况,但也会出现行为人酒后驾驶摩托车的情况,对此也是要对驾驶者作出处罚的。那具体说来,摩托车酒驾应该怎么进行处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摩托车酒驾该怎么进行......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蔡律师你好,我是原武进粮机厂的姚国钧,现有债权事务要咨询一下
·您好,请问现在的税法,临聘人员的个税怎么计算
·父亲无缘由被长期关押龙港安康医院,医院没有出具任何精神病病例
·我是一位新西兰籍华裔,在江苏某县医院住过院,当时诊断是轻微精
·可口可乐可以开除孕妇吗?
·要是说我花呗延迟没还,那叫诈骗??还打电话叫我拿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去法院,说法院要告我诈骗?
·申诉 请问我可不可以请律师
·刑事加民事,民间纠纷打架致轻伤
·这样子到底合不合理?谢谢
·因工伤可否提前退休?不办理提前退休,工伤治疗费可否报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