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委托合同是要式合同吗,委托合同算要是合同不?

首页>>法律知识

    委托合同是要式合同吗,委托合同算要是合同不?
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当我们因为某些原因,不方便本人去处理一些事物的时候,需要委托他人代理我们处理,为了给予代理人相应的权利,我们一般会签订委托合同。而合同有不同的分类,那么这个委托合同是要式合同吗?下面就跟着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委托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1、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当委托人将自己的事务托付他人办理时,受托人作出允许才可达成合意,自受托人作出允诺之时,委托合同即告成立。
2、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单务合同,也可以为双务有偿合同。凡属于民事日常生活与活动的事务,通常为无偿单务性委托合同。只有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委托合同方成为有偿双务合同。
3、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事务的行为,委托合同只强调以处理事务为目的,而不以完成事务且有成果为要件。委托合同不适用于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和履行人身性质的债务的行为。
二、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
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因此,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因此,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同时,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
2、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委托人为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关于委托事务的范围,《合同法》并没有将委托事务限于法律行为,因而解释上应不限于法律行为。但是,应当指出,委托事务的范围也并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委托事务必须是委托人有权实施的,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行为。
3、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受托人处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和费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进行的。因此,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处理受托事务的后果,直接归委托人承受。这是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承揽合同、居间合同等类似合同的重要区别。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否有偿,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如约定收取报酬,则为有偿合同。如法律没有另外规定,当事人双方又没有约定给付受托人报酬的,则为无偿合同。委托合同自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时即成立,不以物的交付或当事人实际履行行为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因此,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委托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合同采用何种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委托合同无论是否有偿,均为双务合同。在无偿的委托合同中,委托人虽没有支付报酬的义务,但其仍负有其他义务,如支付费用、接受委托事务的结果、赔偿损失等,这些义务与受托人的义务是相对应的。因此,无偿的委托合同也是双务合同。由上可知,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所以“委托合同是要式合同吗”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委托合同可以是任何形式的,这点和要式合同是不一样的。并且在实际生活中,大部分的合同都是诺成合同。在此我们建议您,签订委托合同的时候,一定寻找合适,信任的人作为委托人,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公路运输合同范本是什么?
      公路运输合同范本是什么签订公路运输合同,是为了明确甲方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所要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托运方和承运方签订公路运输合同能够在意外发生后,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那么公路运输合同范本是什么?以下是律师我们为您解答。公路运输合同订立合同双方: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可以法定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可以法定解除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在下列法定条件下,当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权以解除合同:1、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的现象,包括某些自然现象,如地震、台风等;也包括某些社会现象,如战争等。不可抗......


·合同生效时间可以修改吗,有哪些相关内容
      合同生效时间可以修改吗,有哪些相关内容一、合同的成立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合同就成立。所谓协商一致,即指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一致,也称合意。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从成立的含义可看出,成立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种事实状态。二、合同生效的含义合同的生......


·承包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承包合同的性质是什么合同是进行经济活动中,当事人双方履行权利义务的依据。合同根据内容的分类有很多种,其中承包合同是常见的一种合同,那么承包合同的性质是什么呢?想要了解这方面的知识,请您阅读下面这篇文章。一、承包合同的性质是什么1、承包合同的概念。承包合同,一是买卖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对基建产品约定的......


·签订合同盖公章可以吗?
      签订合同盖公章可以吗?一、签订合同盖公章可以吗一般来说,只要该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那该合同就是有效。而没有签字只是程序问题,只是没有签字不能否定合同本身的效力。但有特别说明的除外,例如没有签字就是无效的合同。在交易活动中,“签字盖章”是许多法律的基本要求。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个人收入达到了一定数额,就有依法进行个税申报的义务,个税申报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网上申报、邮寄申报、直接去税务机关申报等。我们就来为您介绍直接税务机关的个税申报流程、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及申报期限相关知识。一、个......


·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几种,有什么法律后果
      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几种,有什么法律后果找专长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当遇到一些情况,比如:双方对履行的事项谈不拢时,交易的双方可以通过解除合同的方式去结束彼此的争议。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合同解除......


·法院立案时间是多久 需要哪些材料
      法院立案时间是多久需要哪些材料在立案审查制的时候,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但如今我国已经将立案审查制改为了立案登记制,那么此时法院立案时间是多久呢?我们一起......


·征地安置补偿的内容
      一、征地安置补偿的费用种类和计算方式  1、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  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方式  包括年产值倍数法和区片综合地价法。  年产值倍数法是指在一......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相关内容
·南京离婚纠纷律师
    南京离婚纠纷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及诉讼代理,为离婚人士提供离婚财产纠纷、离婚房产纠纷等离婚法律服务,包括离婚协议书,子女抚养、抚抚养权变更、财产分割、继承等。致力于保障当事人在婚姻继承、财产、子女抚养这三大方面的合法权益,处理遗产继承和财......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擅长离婚案件、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离婚监护权等案件,为当事人提供离婚诉讼案件的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谈离婚损害赔偿:下面就四种婚姻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分析如下:  1、关于因重婚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


·淮安市台商法律服务律师团成立
      淮安市台商法律服务律师团成立大会暨签约仪式在市台商服务中心成功举行,市台办相关负责人,台商法律服务律师团全体成员、台商代表出席会议。会上,市台办向各位律师团成员颁发了聘书,在各位与会人员的见证下,市台商服务中心与台商法律服务律师团签署......


·2023年最新江西全省各市县区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汇总
      南昌地区看守所位置南昌市..看守所地址:位于320国道,南昌市人民警察学校旁(公交站台:市警校,117路,509路,702路)南昌市第二看守所地址:位于南昌市水厂路,抚生路与转水厂路交界处往东三百米左右南昌县看守所地址:位于南昌市南昌县万舍街......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锅炉生产)
      目录    前言  1)定义  2)公司名称、法定地址  3)宗旨、经营范围  4)注册资本和投资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6)权利、债务和责任  7)董事会  8)经营管理机构  9)技术投资和技术转让  10)生产计划、购买和销售 ......


·假冒专利产品是否构成侵权
      假冒专利产品是否构成侵权我们知道假冒或仿冒商标的行为,对他人的商标是构成了侵权的。那要是假冒专利呢?此时是否也对他人的专利构成了侵权?不少人都来电咨询我们这样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假冒专利产品是否构成侵权......


·财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财产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
      财产继承的规定是,要看死者是否有立遗嘱,如果未立遗嘱,则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来继承。当死者在生前进行过遗嘱的设立时,则按其符合法定有效性的遗嘱内容进行继承。那么财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财产继承的顺序有有哪些?请听为你专业详解。一、财产继承......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打架,群打架,被抓进看守所了,
·请问买预售房交了首付签了购房协议交了契税和维修基金,但是因个人原因贷款不了要退房,这种情况该
·银行卡被公安局冻结6个月己满要怎么才能解冻
·戒瘾如何彻底戒除
·请问要交多少税?有什么办法少交点?
·再婚可以办独生子女证吗?
·江苏南通人在新加坡犯法,主要偷盗和诈骗钱财
·我案件太长一下资咨,你也理解不了案情呀
·我跟他在一起四了我当不懂事瞒着我父母给他生了个
·我可以要回加班费吗。,我姐姐在厂里上班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