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我国法律中不仅允许自然人个人买房,同时即使作为单位、法人组织

首页>>法律知识

    我国法律中不仅允许自然人个人买房,同时即使作为单位、法人组织其实也是可以买房的。但由于买房的主体不太一样,因此就会导致实际需要交税的项目、税率不一样。那其中个人买房子需要交什么税费?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个人买房子需要交什么税
  
  买房子要交的税主要包含以下三种:
  
  1、房产
  
  房产税,是指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的一种财产税。
  
  2、契税
  
  契税,是指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契税的征税范围: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3)房屋买卖。包括以房产抵债或以实物交换房屋;以房产作投资或作股权转让;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
  
  (4)房屋赠与。
  
  (5)房屋交换。
  
  3、其他与房地产相关的税种
  
  (1)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是指国家多在我国境内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固定资产投资的各种资金征收的一种税。
  
  (2)印花税
  
  印花税,是指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3)营业税
  
  营业税,是指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收入额征收的一种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的计算方法:教育费附加=计征依据×附加率
  
  二、买房避税有哪些风险
  
  实践中,有些购房者会主动或者在中介的建议下采取买房避税的措施。比如,卖方可与买房商量,以赠予方式卖房,由于没有发生房产交易,因此买房只需要缴纳契税,营业税可逃掉。
  
  但是,假赠予行为是不受税法保护的行为。同时,买房人通过赠予方式获得的房产再次出售时,税务机关将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个人所得税,买房人此时将缴纳更多的税金,得不偿失。
  
  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对个人赠与不动产过程中,向受赠人收取了货物、货币或其他经济利益,但提供虚假资料,申请办理无偿赠与的相关手续,没有按规定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追缴税款、滞纳金并进行相关处罚。
  
  因此,买房避税是有很大风险的,购房者尽量不要轻易采取买房避税措施。
  
  其中主要涉及到个税、契税、印花税、营业税等等,但是针对不同的税费,自然规定的税率是不一样的。而现在有的人在买房的过程中想要避税,因此就会出现签订阴阳合同的情况,要注意的是这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利的风险,损害到其理由。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北京 房产税是如何计算的?
      近年来房地产产业飞速发展,房价也随之水涨船高,涨了是一轮又一轮,随着房价的疯涨,其中也有一批人恶意哄抬价格,导致房价越来越高,在北京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出台了北京房产税,这个税务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对北京的房价有所缓解,但终究指标不治本,我们来看一下它是如何收税的。一、北京房产税......


·按揭购房需要什么材料 按揭购房要提供哪些材料
      按揭购房需要什么材料按揭购房要提供哪些材料一、按揭购房需要什么材料所谓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买房时应当提前如下材料:1、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2、身份证件复印件(居......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税是多少?
      房屋的租赁合同,在现在社会上是使用非常广泛的一种合同,法律对于房屋租赁合同不仅有规定也有相关的要求,个人房屋租赁时,税务问题是出租方非常关注的问题,那么对于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税的相关信息,今天就由我们为您简单说明一下。一、个人房屋出租合同的条款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


·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由于心智不够成熟,社会经验不够丰富,未成年的权益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现实中,有的未成年人名下可能有房屋,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屋可以买卖吗?对此,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屋可以买卖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二)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邮政编码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职务___。  受让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__;邮政编码__......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治安管理处罚法主要是针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但是在具体采取处罚措施的时候,必须要经过法定的程序才可以,并且采取的处罚也要法律法规事先规定。此时还有一些原则需要当事人了解,那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原则时怎样的呢?以下是具......


·要式合同包括什么材料
      要式合同包括什么材料现在的许多合同都是要式合同,有些合同可以用要式合同也可以不要,但是其他的一些合同则必须要用要式合同,否则就不具备法律效力。很多朋友对要式合同并不是十分了解,比如要式合同包括什么材料?下面我们为您回答。一、要式合同的类别和材料要式合同具有不同......


·证明买卖合同的成立
      当事人基于买卖合同提起诉讼的,其请求权基础是买卖合同;因此,在诉讼中,其首先应当举证证明买卖合同的存在与成立。当事人证明买卖合同成立,主要通过两种途径:(1)证明合同成立的法律要件已经具备;(2)证明合同已经履行且为相对人所接受。买卖合同属于合同之一种,因此,合......


·刑事案件如何申诉?
      申诉      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


·国际注册的注册证和有关国家的保护关系
      国际局收到由成员国国家主管机关发来的国际注册申请之后,如手续齐备即在国际注册簿上进行登记注册,将此注册刊登在名为《国际商标》的国际公告上,并给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发注册证,(至此一般需3-4个月的时间),然后再向申请中要求领土延伸的国家主管机关发出要求领土延伸申请......


·非法用工单位人员伤亡,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有哪些?
      在我国,刑法是最重要的法律之一,相信没有刑法就没有现在社会的安定与和谐。刑法规范了人们的行为,起到了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当然刑事案件的办理也是非常复杂的,需要公安机关去办理,那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按照《刑事诉......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南京劳动合同律师
    南京劳动合同律师提供南京劳动合同书、南京劳动合同范本、南京劳......


·从辩护成功案例谈委托辩护律师的..时间
      我国刑事案件一般分为三个程序阶段,即侦查程序、审查起诉程序和......


·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具有权利义务关系?
      我国法律中的父母子女关系可分为婚生父母子女关系、非婚生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子女关系和继父母子女关系四种。前三种父母子女关系都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权利义务的有关规定,只有及父母子女关系不能一概适用,而是有条件地适用父母子女关系权利义务的......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一)
      第一部分 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  同条件、......


·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南京xx公司旗下qy游戏平台发布虚假充值奖励信息,诱导消
·1省高院巡回法庭的受理范围存哪些? 2只受理本行政区域
·工作交了押金后第二天不想干了 可以退回吗
·微信转账能在银行查出对方账号
·我已经分居八九了能自动离婚吗?
·我该怎么办?,我曾经离过一次婚
·朋友6人去酒吧喝酒,喝醉酒后和别人发生矛盾,打架致使对方轻伤
·31号单位会中奖了因为单位办离职是每周四也就是3号我提交了离职申请奖品要号才能发我能拿到奖品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