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失火罪都是过失吗?失火罪与放火罪有何区别?

首页>>法律知识

    洪水、地震、火灾,是人们比较害怕的灾难。火灾的引发可能是多种原因造成的,有可能是属于故意时间也可能是属于过失引发的,对于过失引起的火灾造成了严重后果,国家规定为失火罪。那么失火罪都是过失吗?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一、失火罪都是过失引起吗?

法律将失火罪的定性就是过失引起的,所以失火罪都是过失造成的,如果不是过失造成的,是故意造成的,则是属于放火罪。

1、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2、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中国现行《刑法》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放火危害公共安全,一般包括三种情况:

(一)、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

(二)、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三)、既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又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二、失火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 安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 为。

(1)、行为人必须有引起火灾的行为。失火一般发生在日常生活中,如吸烟引起火灾,取暖做饭用火不慎引起火灾。做饭不照看炉火,安装炉灶、烟囱不合防火 规则,在森林中乱烧荒,或者架柴做饭、取暖,不注意防火,以致酿成火灾,造成重大损失,就构成失火罪。如果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或擅离职守;或者在生产申 违章作业或强令他人违章作业而引起火灾,则分别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重大责任事故罪。 如果火灾不是由于行为人的失火行为引起的,而是由于自然原因引起的,不构成失火罪。

(2)、行为人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 遭受重大损失。仅有失火行为,未引起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不严重,不构成失火罪,而属一般失火行为。

(3)、上述严重后果必须是失火行为所引起,即同失火 行为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这一特征是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客观根据。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具有从事某种业务身份的人员,在执行职务中或从事业务过程中过失引起火灾,不构成失火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既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致使火灾发生;也可出于过于自信的过失, 即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由于轻信火灾能够避免,结果发生了火灾。这里疏忽大意、轻信能够避免,是指行为人对火灾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而 不是对导致火灾的行为的心理态度。

实践中有的案件行为人对导致火灾的行为是明知故犯的,如明知在特定区域内禁止吸烟却禁而不止等,但对火灾危害结果既不希 望,也不放任其发生。这种案件应定为失火罪。行为人对于火灾的发生,主观上具有犯罪的过失,是其负刑事责任的主观根据。如果查明火灾是由于人不可抗拒或不 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如雷击、地震等引起的火灾,则属于意外事故,不涉及犯罪问题。

通过对失火罪的构成要件的认识,以及法条的解读,失火罪都是过失引起的,如果是故意的则是构成放火罪。以上就是关于失火罪的知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对的可以致电.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诽谤罪是我国法律体系中刑法规定
      诽谤罪是我国法律体系中刑法规定的一个罪名,诽谤罪一直与侮辱罪联系在一起,但是二者又存在一些区别,现在网络技术的发达使得诽谤的行为得到更大的传播,特别是通过微信朋友圈等形式进行传播,网络环境又缺乏完善的监管,使得这种状况进一步恶化,那么微信朋友圈诽谤条件是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您介绍。一、什么是诽谤......


·抢劫罪有无数额限制?
      不少财产类犯罪中,都要求明确具体的犯罪所得数额,然后根据这个数额对行为人进行相应的处罚。那么您知道抢劫罪有无数额限制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搜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抢劫罪有无数额限制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危险驾驶罪辩护词范文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委托律师为其辩护和书写辩护词,已是常见的现象,律师会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为其做无罪、罪轻或减刑辩护。那么,我们就为您推荐一篇未成年人危险驾驶罪辩护词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危险驾驶罪辩护词范文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尊敬的人民陪审员: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


·应该怎么认定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属于犯罪形态当中的一种,相比于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要是能够被认定为犯罪中止的话,那么此时对行为人的处罚是相对较轻的。不过司法实务中,我们应该怎么认定犯罪中止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应该怎么认定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


·传唤和拘传的区别有哪些?
      传唤和拘传的区别有哪些?你知道什么是传唤吗?而拘传具体又指什么呢?这二者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性质确实千差万别的。究竟传唤和拘传的区别有哪些?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什么是拘传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


·并购贷款利息如何资本化,怎样操作的?
      并购贷款利息如何资本化,怎样操作的?一、并购贷款利息资本化在中国的银监部门推出商业并购贷款政策之前,企业不能公开的使用银行贷款开展并购,所以也就不存在并购借款利息资本化的问题。2008年,银监会推出商业并购贷款政策后,为股权并购而发生贷款的情......


·二手房出租要缴纳哪些费用
      进行房屋的出租,无可避免也是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的。而新商品房的出租与二手房出租所需要缴纳的费用又有点不同。那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二手房出租要缴纳哪些费用呢?本文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二手房出租需要缴纳的税种有:1、营业税;2、城......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要提供哪些材料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要提供哪些材料一、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应提交的材料按照司法鉴定规则的要求,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妨害公务罪的立案标准
      妨害公务罪的立案标准: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故意阻......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石榴园28号(已经合并至南京市第二看守所),邮政编码210004,具体地址在南京市新街口西南方向,王府大街边,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无罪申诉罪轻辩护的。律师提示:因区划调整,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南京刑事律师说法
    南京刑事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在线刑事辩护咨询服务,处理刑事案件、刑事辩护、贪污受贿案件、经济案件、盗窃、强奸杀人、毒品案件等。南京刑事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家属委托,提供刑事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调查取证以及申请取保候审等,为希望得到法律......


·金华律师谈申请取保候审的经验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


·南京市4名律师志愿者赴西藏林芝地区开展援藏工作
      3月9日,南京市4名援藏律师志愿者将奔赴西藏林芝地区开展工作,这是律师首次加入南京市援藏队伍,也将改变林芝地区没有律师的现状。4名援藏律师志愿者将主要开展三项工作:一是充分了解当地区情、社情、民情,..时间适应当地人文地理环境,..时间掌握和......


·员工在企业工作,都会与企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以保障企业和员工
      员工在企业工作,都会与企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以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利益。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分几种情况,有双方共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那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和本人解除有什么区别?我们将就这个问题为您提供以下内容......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增资流程是什么?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增资流程是什么?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增资流程的法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具体规定其主要内容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能调整注册资本:调整后的注册资本数额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企业有经济纠纷且进入司法......


·不具有驾驶该车型资格的人,要是擅自驾车上路的话,就属于无证驾
      不具有驾驶该车型资格的人,要是擅自驾车上路的话,就属于无证驾驶。按照法律的规定,这样的行为属于交通违章行为,是要对驾驶者处罚的。那么无证驾驶怎么处罚呢?一、无证驾驶怎么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欠条是几年前打的,现在是否有效?
·我姐之前的男朋友,以买房为由,跟我借了钱,到目前为止,叫他把那些资料发给我,也一直未发,现已到还款日
·本人租赁了一套公寓,合同到期后,房东拒绝退回押金,我该通过什
·别人借钱到现在没还,一直忽悠,他房子卖了也没还。电话信息都不
·我汇款给监狱犯人生活弗用途没有注明,能否联系监狱财务电话或
·非法集资案
·70岁老人因工作问题断了四根肋骨骨折如何跟对方申请赔偿
·小孩归属问题,结婚后生有一小孩现在不到两个月提出离婚 写有离婚协议小孩
·农村建档立卡户,低保户户主驾车出交通事故,对方抢救无效死亡,私下协商处4万该户能
·工伤法律赔偿,右手食指,右手食指,中指各断一节需赔多钱及等级呢?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