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延期交房违约金是多少,如何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

首页>>法律知识

    如果开发商在约定的时间没有交房的话,则对购房者就构成了违约,此时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支付违约金。那么这个延期交房违约金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延期交房违约金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第16条也明确了商品房买卖中违约金的补偿性质: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 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是可以向法院请求增加赔付额。
司法机关对延期交房违约金的金额判决一般有三种可能:
1、认为该违约金标准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约定,根据合同自由(意思自治)原则,予以支持;
2、经申请审查后认为违约金为高,予以减少,调整为每天万分之三或其它比例。
3、经申请审查后认为违约金为高,予以减少,调整为按购房款计算的同期贷款利息。
二、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时间计算
1、起算时间:一般都按购房合同所明确的入伙日期。
2、截止时间:
(1)一般来说,卖方需领取《竣工验收证书》后才能交付房屋。但是因国家相关法律制度已调整,因而以竣工验收书时间为标准的计算方法与实际有一定误差。
(2)根据建 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符合交付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实践中一般是在主体工程竣工,通过工程质量验 收(由开发商自行组织验收)及消防验收后,就视为具备了交付条件;如有电梯、燃气管道的还同时有电梯准用证和燃气管道工程验收证书,在此条件下则以卖方发 出的入伙通知书的时间为准。
看完上述内容后,相信您已经知道延期交房违约金是多少了吧,实践中确定违约金的数额,需要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来计算,当然违约金数额也不宜过高,一般是不能超过标的额的30%。更多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你可以到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了解。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受伤的,此时需要及时进行治疗,而相应的也就要及时的补充因受伤而流失的营养,也就是要进行营养费的赔偿。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营养费具体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身损害赔偿如果需要营养费的话,需要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或请法医作出鉴定。以下是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后,是由交警部门进行具体事故责任认定的,交警进行
      发生交通事故后,是由交警部门进行具体事故责任认定的,交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需要按照相关的流程走,需要一定的时间,若是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的程序不了解,往往容易引发纠纷。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程序是什么呢?相关流程是什么呢?为您解答。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程序交警自现场调查之日起七日内,交......


·在生活中,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其中交通
      在生活中,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其中交通出行的方式也越来越方便,现在汽车较为普遍,假如出现交通安全事故,那么多久才能出处理结果呢?下面我们帮您整理了一下交通事故多久给处理结果的资料。一、交通事故多久给处理结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


·交通事故中护理费是怎么赔偿的
      因为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并且在治疗的过程中,暂时不能自理生活,那么就需要请人对伤者做出专门的护理。当然了,日后交通事故赔偿项目里面就会涉及到护理费的赔偿,那么这个交通事故中护理费是怎么赔偿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


·哪些属于交通事故工伤
      认定交通事故工伤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是否在上班途中、是否因本人原因造成的等,那么具体来说哪些属于交通事故工伤?认定交通事故工伤的时候也需要与一些表面上类似交通事故工伤的情形相区分,避免混淆造成损失,那么哪些不属于交通事故工伤?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一、哪些属于交通事故工伤工伤是指劳动者......


·工伤伤残赔偿月平均工资是指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


·如何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1.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根据刑法的规定,有以下四种情况:(1)对于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或者主刑是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2)对于判处管制刑......


·减刑假释条款的最新规定
      减刑假释是我国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一项制度,为了完善减刑假释制度,我国的立法工作在不断地推进。2015年出台了新的减刑假释规定,但是很多朋友还不清楚最新规定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减刑假释条款的最新规定的相关知识,请阅读下文。减刑假释条......


·解除合同的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解除合同的赔偿的方式有哪些一、合同解除的概念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民法通则第115条和合同法第97条均规定,合同解除与损害赔......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南京打官司
    南京律师免费在线解答如何在南京打官司、南京打官司费用、南京律师收费标准、在南京打官司如何收费?南京律师收费标准、热线电话,教您如何打官司,南京打官司的常识。►南京如何打官司?1.写打官司需要的起诉状打官司首先要写好起诉状,起诉......


·南京经济合同律师
    南京经济合同律师办理经济合同类案件,包括合同诈骗、合同纠纷仲裁、经济合同纠纷、买卖合同、商业合作、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等。南京经济合同律师熟悉经济合同纠纷、公司股权及公司收并购实务、企业法律顾问、大宗不动产交易、建筑工程款......


·乐陵 律师田树森积极为民提供法律援助
      2018年春节刚过,一些经济困难的群众慕名来到律师办公室,和田树森律师就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等纠纷进行咨询,田树森律师对群众的疑问一一解答。有的进入了诉讼程序,有的解答完毕,本来一筹莫展的样子,瞬间喜笑颜开。    其中一个交通......


·“网络关键词注册”合同欺诈案诉讼终审尘埃落定
      “网络关键词注册”合同欺诈案诉讼终审尘埃落定             ——周金树律师办案纪实    案情简介:    2013......


·法院根据什么来判定抚养权
      法院根据什么来判定抚养权夫妻离婚时,如果双方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产生纠纷,往往可以提起诉讼让法院来决定由谁来抚养孩子。法院会参考的因素如下:1、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时限是多久?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时限是多久?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自己创业。国家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把公司注册改成了认缴制,这也给需要注册公司的人省去了不少麻烦,那么新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时限是多久呢?在本文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继续阅读......


·移送管辖是什么意思,要符合什么条件
      移送管辖是什么意思,要符合什么条件相信您都知道,我国的法院是比较多的,从纵向来讲分为了四级,而从横向上看,则各个县市都有自己的法院。而对于一般的案件都是由当地的法院行使管辖权的。而这其中就有可能出现移送管辖的情况,那移送管辖是什么意思呢?请阅......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我结婚14年,两个女儿,老公和婆婆恋子恋母非常厉害,对
·这个叫什么方式,有种出资方式
·喂在吗我今天跟人打架了,那个人先说,脏话,我正准备上去理论被人拦住,那个人把我打的脸部鼓包,头鼓包,
·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我爷爷去世写的代书遗嘱,见证人写遗嘱的律师,我爷爷,我姑姑。
·你好刘律师,我咨询一下,崔黄口的民事纠纷案怎么去河西务法院开
·我想去监狱探视,请告知手续。
·贫困户盖房补助
·妻子不孝顺老人、出轨,要提出离婚。
·拆迁协议到期后,政府可以强制拆迁吗
·想咨询一下离婚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