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工伤伤残赔偿月平均工资是指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首页>>法律知识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职工福利和职工教育费用。

  因此,我认为,月平均工资应当是指劳动者应发工资,而不是到手工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终止或者寄出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需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用人d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人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


·劳动者可以取得经济补偿金的12种情况
      按照现行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可以取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具体包括以下12种: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导致劳......


·劳动派遣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形有哪些?
      1、劳动派遣用工关系建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务派遣用工合同无法履行,用工单位提出退回的;2、用工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的,需退回派遣人员的;3、其他因劳动派遣用工关系建立时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


·代通知金的计算方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而江苏省关于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由以下规定:根据《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


·没有约定付款时间,怎么算逾期付款?
      逾期付款时间的认定方法,主要分以下两种类型:一是合同中就约定了付款期限的,以合同中约定的为准。二是合同中没有约定明确付款期限的,合同双方均可随时要求履行给付款,但必须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必要的准备时间过后,对方依然没付款的,即可认定为逾期付款。......


·寻衅滋事罪主观形态是怎样的,怎么立案?
      寻衅滋事行为属于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刑事犯罪。我国法律中规定,只有已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才能构成此罪。那么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怎样的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寻衅滋事罪主观形态是怎样的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人喝酒的话,到了一定程度即使不开车,也会做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人喝酒的话,到了一定程度即使不开车,也会做出一些对自身有危险的事情。因为在醉酒的状态下,人的大脑本身就是不受控制的,更不用说醉驾开车,其危险性其实生活当中每个人都知道,但是仍然有人在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下面我们就为,一下,上海醉驾酒精含量260会......


·恋爱期间的赠与认定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恋爱期间或婚约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互赠未超过合理范围的财物应认定为一般赠与,该部分......


·保管合同
      存货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保管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  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


·我国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公民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
      我国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公民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取得土地的使用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将土地买卖。公民买卖房屋、土地必须要遵守当地的政策规定,只有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买卖房屋,也就是俗称的买卖二手房。各地政策不一,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非成都户口买......


·在侦查阶段可以聘请律师吗
      刑事案件中,我们看到的律师一般都是出现在诉讼过程中的,也就是在法庭上看到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那要是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的话,此时可以聘请律师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在侦查阶段可以聘请律师吗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


·什么情况下领取失业金?
      1、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十八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第二十二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相关内容
·江宁劳动律师
    江宁劳动律师为南京市江宁区公民和企业提供专业的劳动法服务,就......


·劳动者加班事实该由谁举证 北京公司法律顾问
      2011年9月1日原告小军到被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部岗位工作......


·维持保证金如何计算?
      维持保证金如何计算?维持保证金如何计算保证金实际维持率是指客户剩余的保证金(帐面上的)占其所购股票当时市价总值的百分比。为了贷款安全起见,各交易所或经纪人对保证金实际维持率都有最低规定标准(如纽约证券交易所为25%)。低于最低标准时,经纪人就要向客......


·合同履行原则包括那些?
      合同履行原则包括那些?合同履行要注意哪些问题?在生活中,我们会签订各种各样的合同,合同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同时我们也得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合同履行时涉及到了一个问题,我们所遵循的一般准则是什么?合同履行原则包括那些?下面就为您详细介......


·刑事申诉案件的类型有哪些
      刑事申诉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那么您知道刑事申诉案件的类型有哪些吗?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的申诉和不服人民检察......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王律师我在吴江区一纺织厂上班,厂部把我调到另一个工作岗
· 算不算工伤?,上班之中无证驾驶出了车祸算不算工伤?还是根据交管部门的责任认定书
·我儿子在那里做电商,做组长,现在公司涉嫌诈骗,被带到云阳县看
·被学校老师人身攻击,对本人心理造成严重伤害,想起来就会心情低
·欠1千块人家让还2万
·我的第三方协议被快递丢失了,快递一元保单,这个应该怎么
·雇人修房受伤,家中雇人修房的过程中(无合同关系
·公司%提留金合法吗改怎么处理san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