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有纸质借条不还会怎么样?
首页
>>
法律知识
有纸质借条不还会怎么样?
一、有纸质借条不还会怎么样?
有凭证有借条不还如果对方
起诉
会面临法院后果。凭证和借条可作为证据,有这些证据法院会判罚还款,法院强制
执行
。名下没有可供
执行
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无力偿还建议及时与债权人积极协商,争取延迟还款。
二、借钱不还
起诉
流程规定是怎么样的?
起诉
大概的程序如下:
1、写好
起诉
书;
2、携带证据和
起诉
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
执行
判决。
三、借钱不还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四条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
遗产
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
起诉
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
起诉
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债务人只要没有规定的时间之内还清楚所有的借款,那么债权人就有权利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而对于债务人来说就必须要履行法院所给出的判决结果,如果对于案件的结果有不服的情形,那么也是可以进行
上诉
,但前提也要有合法的证据才可以实施。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办理质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办理质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一、办理质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并按规定办理纳税登记和年检手续的企事业法人;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原应付贷款本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银行认可的......
·
讨债技巧—围而歼之催款兵法
战场上,要围住敌军,才能无漏网之鱼逃遁,网不拉紧,敌人逃出后就如同放虎归山,它主有死灰复燃的机会。讨债中不设法缠住债务人,影响他的日常工作,他就高枕无忧,肆无忌惮,假如债务人众多,不止一家此法更为实用。 围而迁之的兵法古代早有提及,关键在于我强敌弱的情况下,截断敌人后路,使之无......
·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中止后债务人还需履行义务吗?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中止后债务人还需履行义务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中止后债务人还需履行义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
·
新婚姻法 死亡一方的债务如何承担?
一个家庭在日常生活中,免不了同外界产生资金上的往来。有时候,夫妻一方死亡后,其负有的一些债务还没有还清,比如信用卡欠款、银行贷款等。而我国的民法典是关于公民结婚、离婚等方面重要法律文件,那么,民法典死亡一方的债务如何承担?下面我们就给您简单讲一讲。一、民法典死亡一方的债务如......
·
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
·
单位能否随意要求员工加班?
加班也就是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在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当今社会,一些企业由于业务的需要会安排员工加班,安排员工加班不违法,但单位能否随意要求员工加班?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单位能否随意要求员工加班?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国......
·
抢注商标费用需要多少?
抢注商标费用需要多少?一、抢注商标费用需要多少?全国的商标注册都要到位于北京的国家商标局办理。1、商标注册途径:可以自己亲自到国家商标局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注: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未经国家商标局备案的代理机构或和个人不能直接承办国内的商标注册代理......
·
组织强迫卖淫罪的成立条件
组织卖淫罪和强迫卖淫罪是刑法中比较重要的罪名,都侵犯妇女性的自主权,刑罚处罚力度也都比较大。但很多朋友可能对这两个罪名的成立要件不太清楚,所以无法对这两罪进行区分。下面我们将分别为您介绍组织强迫卖淫罪的成立条件,希望可以帮助您对这两个罪名进行区分。一、组织卖......
·
新婚姻法婚前全款买房房产归谁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我国离婚的现象越来越多,所以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对婚姻中财产的相关规定作出明确的解释说明,其中房产就是比较作出了详细说明的一部分,那么婚前全款买房房产归谁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一、婚前全款买房房产......
·
交通事故受害人起诉后意外死亡赔偿金继续给吗?
在遇到交通事故赔偿时,有时候就会遇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受害人起诉后意外死亡后的赔偿金该不该继续给,还是说会有另外的计算方式。的我们接下来就为您说明一下交通事故受害人起诉后意外死亡赔偿金继续给吗?所需要的依据是什么?在受害人意外死亡以后,是需要支付相关的赔偿费用的......
·
房屋买卖合同是证明我们购房的合法凭证,也是购房者维护自身合法
房屋买卖合同是证明我们购房的合法凭证,也是购房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因此,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去后需要及时的补办,那么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去哪补办呢?我们详细收集的相关知识,主要分为以下两个情形:(一)已登记备案时,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去哪补办购房者在遇到......
·
洗钱罪司法解释,洗钱罪的刑法条文?
如何能快速的了解洗钱罪,就是通过阅读刑法条文以及洗钱罪的司法解释,其实,洗钱罪的司法解释是对洗钱罪的补充和说明,了解司法解释,是非常有作用的。那么,我们就和您聊聊洗钱罪司法解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洗钱罪司法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
马鞍山交通事故律师
马鞍山交通事故律师在线咨询,提供马鞍山交通事故索赔,交通案件诉......
·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夏雪梅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夏雪梅为多起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成功辩护,典型......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应如何履行抚养义务?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往往通过给付抚养费的方式履行这一义务,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5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地怎么确定
众所周知,在租房的时候需要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而实践中,围绕房屋租赁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是很多的,此时就要知道该如何来解决。要是当事人想要向法院起诉的话,就必须要先知道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地是哪里。下面我们一起进行了解。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股权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五十一条至五十六条,对执行股权作了明确规定。股权是股东因其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单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享有财产权益,具有转让时的......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你好,每次回家媳妇要查看我的手机,我抢回来手机媳妇拿棍子打我
·
朱律师你好,怎么没看到你电话啊。你能加我电话微信吗?
·
几年前买了一套二首房,但房主迟迟不办房产证,如果退房能按现在
·
签字和盖章是不是必须是书面而且是手写的
·
2019年黄豆有补贴么?
·
贩卖三挫仑,请问网上贩卖三挫仑不到1000G怎么判?通过淘宝卖的
·
公积金可以不以购房名义而进行贷款吗
·
债务借条,我的同学借我现金很多年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