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国际贸易合同订立的步骤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国际贸易合同订立的步骤是什么? (一)国际贸易合同
  国际贸易合同在国内又被称外贸合同或进出口贸易合同,即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当事人就商品买卖所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达成的书面协议。
   (二)国际贸易合同订立的步骤
  1、询盘
  询盘(enquiry),又称询价,是指一方向对方提出关于交易条件的询问。可只询问价格,也可询问其他一项或几项交易条件,直至要求对方发盘,即询问全部交易条件。在实际业务中,多由买方主动发询盘。
  2、发盘
  发盘(offer),又称发价,在法律上称“要约”,是一方(发盘人-offeror)向对方(受盘人-offeree)提出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意按照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及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表示。
  3、还盘
  还盘(counter offer),又称还价,是受盘人对发盘内容不完全同意而提出修改或变更的表示。 还盘既是受盘人对发盘的拒绝, 也是受盘人以发盘人的地位所提出的新发盘。一方的发盘经对方还盘以后即失去效力, 除非得到原发盘人同意,受盘人不得在还盘后反悔,再接受原发盘。
  4、接受
  接受 (acceptance) ,在法律上称“承诺”,是买方或卖方同意对方在发盘(包括还盘中的发盘)中提出的交易条件,而愿按此与对方达成交易并订立合同, 是一种肯定的表示。一方的发盘经另一方接受, 交易即告达成,双方就应分别履行各自承担的合同义务。
  综上所述,询盘与还盘不是每笔交易磋商不可缺少的环节, 即使受盘人作出还盘,也是对原发盘拒绝的同时又作出一项新发盘。因此, 要达成一笔交易,发盘和接受才是交易磋商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两个环节。
  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构成一项有效发盘, 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受盘人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2.表明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3.内容必须十分确定。此外,发盘应于被送达受盘人时方始生效, 而构成一项有效的接受则需具备以下条件:1.由发盘指定的受盘人作出; 2.同意发盘所提出的条件; 3.在发盘规定的有效期内送达发盘人;4.用声明或其他行动表示出来。思想上接受但保持缄默或不行动,不构成接受。
   (三)订立国际贸易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当一方提出的要约被另一方承诺时,合同即告成立。要约是要约人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提出的以订立买卖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订立该合同的意思表示。因英美法和大陆法在要约与承诺的问题上存在着分歧,在起草过程中工作组作了很大的努力来调和两大法系在这两个问题上的分歧。公约作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①要约生效时间
  各国法律没有分歧,公约规定要约于其送达受要约人时生效。但对于要约对要约人是否具有拘束力的问题,英美法与大陆法内的德国法之间存在着分歧。公约在这个问题上采取折衷的办法,规定一切要约,即使是不可撤销的要约,原则上都可以撤回,只要撤回的通知能先于或与要约同时送达受要约人。一旦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 ,要约人就不能撤销其要约。公约还规定,在下述两种情况下,要约一旦生效就不能撤销:要约写明承诺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它是不可撤销的;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据以行事。
  ②承诺生效时间
  英美法采取投邮生效原则,即只要载有承诺内容的函件一经投邮就立即生效,合同即告成立,即使函件在传递过程中发生延误或遗失,亦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成立,大陆法则采取到达生效原则,即载有承诺内容的函件必须送达受要约人时才发生效力,如函件在传递中发生失误,合同就不能成立。公约基本上采用到达生效原则,但有一个例外,即如果根据要约的要求或依照当事人之间形成的习惯做法或惯例,受要约人可以用发货或支付货款的行为来表示承诺,毋需向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者,承诺则于作出此种行为时生效。
  ③附加条件
  公约规定,如果在对要约表示承诺时载有附加或更改条件,原则上应认为是对要约的拒绝,并视为反要约,即受要约人向要约人提出要约。但如承诺中所更改或附加的条件并没有在实质上改变原要约所提出的条件,则除非要约人在不过分延迟的期间内提出异议,仍可视为承诺,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的合同条件应以要约所提出的条件和承诺所更改的条件为准。逾期承诺指超过要约的有效期到达的承诺。按照各国法律,逾期承诺应视为反要约。公约规定逾期承诺仍具有承诺的效力,但须由要约人毫不迟延地把这种意思通知受要约人。如果要约人按此办理,则该项逾期的承诺于到达时即发生效力,而不是在要约人表示上述意思的通知到达受要约人时才生效。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各国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开展货物交易最基本的手段,订立合同前了解清楚合同的品质、数量、包装、价格、装运、保险、支付、商检及索赔、不可抗力、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等条款,便可避免纠纷的发生。
  国际贸易合同就是进出口贸易合同,国际贸易合同订立有四个步骤:询盘、发盘、还盘、接受。在签订国际贸易合同时更应该谨慎、小心,以免犯了不该出现的错误。以上就是我们为您的解答,对国际贸易合同订立还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咨询的在线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合同中违约金有什么分类
      合同中违约金有什么分类一、合同中违约金有什么分类1、法定违约金。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


·赠与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赠与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一、赠与合同的性质是什么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下列性质:(一)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二)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


·合同违约责任的补救措施有哪些
      合同违约责任的补救措施有哪些?生活中订立合同的情况是十分常见的,一旦拟定并签署了合同,就意味着自己许下了不能违反的承诺,当事人需要按照合约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旦违约,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在违约后,当事人一般会采取补救措施,合同违约责任的补救措施有哪些呢?一、合同违约责任的......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是什么?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是什么?一、经济合同的签订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刑事诉讼追诉时效的期限是多久
      针对刑事案件来讲,法律中也是规定了实际的追诉期限的,用法律术语来说就是刑事诉讼追诉时效。对于某个案件,只有在规定的追诉时效内的,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到底刑事诉讼追诉时效的期限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什么是刑事案件追诉期......


·二手房签合同违约金怎么定的?
      二手房相对价格实惠,又能马上装修入住。所以现在很多年轻人都把二手房当做购房的首选。购买二手房,准确签署买卖合同非常重要,为了防止卖方违约,合同中要对违约金进行明确,那么二手房签合同违约金怎么定的?这些知识关系到购房者的切身利益,下面我们给您普及下。1、违约金应......


·撤销权是形成权吗?
      撤销权是形成权吗?当债务人除非财产的行为损害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时候,债权人享有撤销权,以前有一种观点认为债权人撤销权是形成权,但随着法学研究的深入,此观点还存在科学性吗?撤销权是形成权吗?下面由我们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形成权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有关于持有、使用假币罪的刑法条文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


·目的港无人提货法律问题
      《海商法》第86条规定的,是在卸货港收货人迟延或者无人提取货物、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三种情况下,船长代表承运人可以采取的相应措施。收货人迟延提取货物不是本文所探讨的问题,“目的港无人提货”仅包括收货人不明而无人提取货物和虽有明确收货人但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两种情形。......


·网络诈骗300会立案吗
      网络诈骗300会立案吗?现实中被骗了300元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是不会立案侦查的,因为耗费的人力物力太大了,只有达到3000元以上才会立案。那如果在网上被人诈骗了300元,应该如何处理。网络诈骗是可恶的,下面我们就来看看网络诈骗300会立案吗?一、网络诈骗立案金额是多少?根据《......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
      (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前款第(二)项限制。...


·个体工商户与工人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个体工商户为了扩大自己的服务或规模,往往会雇佣劳动者进行帮助,那么这些人与个体工商户之间是属于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呢?个体工商户与工人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看起来似乎应该有争议,其实在法律上已经有明确的规定了,也对两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有具体的规定。一、如何确认劳......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相关内容
·南京信用证诈骗罪律师
    南京信用证诈骗罪律师办理有关信用证等金融票据犯罪案件,包括伪......


·临沂刑事辩护律师成功辩护李某某抢劫案
      2015年7月25日3时许,大岭.民警巡逻至工业大道与双岭路交汇发现犯......


·合同法中的预期违约
      预期违约(Anticipatorybreach)起源于英美法,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作为违约行为的形态之一,预期违约当然要负违约......


·债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债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债权是一种权利,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那么什么情况下的债权可以进行转让,转让债权的时候应该做些什么,这些在法律上都是有明确规定的,关于债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我们下文做了整理,供您阅读。一、债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有......


·湖南省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总则
      湖南省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总则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湖南省内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登记、托管、备案、运作等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省内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规范健康发展,严格防范金融风险和非法集资等非法金......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家人于去年八月在金凤凰温泉度假村浴室洗澡滑倒骨裂,酒店浴室
·咨询离婚案件。我来自江西,嫁到广西百色市隆林县,有一个儿子5
·劳动合同。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劳动仲裁生效吗,劳动争议案件
·俩人长期分居,感情不合,我要求离婚,可以判决吗
·单眼弱视申请驾照可以吗?很担心,要怎么报名
·我们夫妻过了八生活,有个七岁男孩子,他手上有我跟别人的聊天记录该怎么办?
·动迀未经本人意愿,周父异母兄弟私刻我私章鉴约协议是否有效?政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