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哪些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首页>>法律知识

    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般就会被认定为商业贿赂。那具体来说,哪些属于商业贿赂行为?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哪些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
  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
  6、给予或收受回扣。
  7、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
   二、如何认定商业贿赂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
  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其手段主要表现为回扣,即经营者暗中从账外向交易对方或其他影响交易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秘密支付钱财或给予其他好处的行为。回扣的表现形式一般有三种:
  (1)现金回扣。即卖方从买方付款中扣除一定比例或固定数额,在账外返还给对方;
  (2)实物回扣,如给付对方高档家用电器等名贵物品;
  (3)提供其他报酬或服务,如为对方提供异地旅游等。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经营者。商业贿赂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非经营者不能成为商业贿赂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故意。行为人主观上有在经营活动中争取交易机会,排斥竞争的目的。
  常见的商业贿赂行为,我们在上文中为您总结了7种,各位可以适当的了解一些,这样才能准确的判定出哪些行为属于商业贿赂行为。对于这些行为,要是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那么就会构成刑事犯罪,此时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天津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
      天津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我们国家和政府通过强制力向纳税义务人进行无偿的税收,税收以及其他来源共同构成国家和政府的收入,通过各种政府支出对国家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国家征收房产税便属于税收的一种。很多人存在着疑问,天津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接下来,......


·一般而言,醉驾是需要罚款的,法院会根据醉驾造成的现场伤亡轻重
      一般而言,醉驾是需要罚款的,法院会根据醉驾造成的现场伤亡轻重程度来判定罚金的数额,如果罚款数额超过2000元则属于相当重大的车祸事件,醉驾司机甚至会被判刑,所以如果醉驾罚款2500元应该什么时候交呢?答案在正文部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1、醉驾罚款2500元什么时候交?醉驾一......


·先诉抗辩权条件都是有哪些
      先诉抗辩权条件都是有哪些?说到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我们首先要对于抗辩权进行分类,不同的抗辩权的行使的条件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先诉抗辩权条件都是包括哪些吗?其实,对此我们的法律中对于每一种的行使条件都是有规定的。接下来,我们会分别为您介绍先诉抗辩权条件以及先履行......


·北京实用新型专利去哪交年费
      北京实用新型专利去哪交年费专利有很多分类,比如有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型专利,发明专利等等,其中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是较有技术含量的,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批准以后需要每年缴纳年费,这样专利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在北京实用新型专利去哪交年费?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买卖合同最终未能订立,中介公司有权主张违约金吗?
      1.2004年6月12日,上海搏邦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搏邦公司)与毛艺霖(买受方)和案外人庄焕华、庄静雯(出卖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一份,约定搏邦公司作为居间人将案外人坐落于本市浦东新区浦明路99弄32号102室的房屋介绍给毛艺霖购买,该房总房款为人民币2,4......


·海口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海口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海口市征地补偿标准1、征地补偿安置必须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为原则。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等。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


·假释的条件和考验期?
      假释的条件:1、对象是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且必须不是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刑期限制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必须执行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一、概念及其构成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是指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和铁路运输的安全。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担负着全国最大比重的旅......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海门市看守所
    江苏省海门市看守所即海门市...看守所,具体地址导航:江海路路上......


·意外保险理赔案——李庆律师成功代理要回理赔款
      意外保险理赔案——李庆律师成功代理要回理赔款  &#......


·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后违约该怎样处理?
      1、承包人的责任(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3)防止损失扩大责任。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


·经营管理如何发私募基金?
      经营管理如何发私募基金?一、私募基金管理人要发行一只私募基金,首先要有一个“私募基金管理人(即私募基金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按照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的解释,私募基金管理人适用同样的......


·关于病假的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中均有规定病假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克东县人民法阮号是多少
·你好,我想问问,我父亲前将四间老房子分给了四个子女,并且公
·欠钱2万多不还,打了欠条,一二再再而三欺骗,现在已经无能为力
·16号上午10点多被公安机构的人传唤有,超72小时没有任何消
·我前别人五千块钱,我在未成的时候欠别人五千块钱
·就是收到一笔可疑款银行卡被冻结了现在警察找来了做了笔录问现在我要怎么san
·我家土地被承包,但对方不给钱也不给地该怎么办?
·共同财产权和财产继承权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