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去哪里办理
首页
>>
法律知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去哪里办理根据不同的经营承包经营方式(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登记、审核、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布的程序是什么?(一)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土地承包
合同
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
合同
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2.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补正。(二)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土地承包
合同
生效后,承包方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报承包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2.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资格、发包程序、承包期限、承包地用途等予以初审,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上签署初审意见。3.承包方持乡(镇)人民政府初审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登记申请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请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除工本费外,不得向承包方收取任何费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工本费的支出要严格
执行
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而要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经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土地有五类、六类土地二种:五类区片区片范围:东河街道、车站街道、风采街道。补偿标准:耕地:50400/亩;园地;38767元/亩;林地:19067元/亩;养殖水面;52300元/亩;未利用地:15467元/亩。六类区片区片范围:新韶镇、乐园镇、十里亭镇、犂市镇......
·
政府粗暴征地怎么办?面对粗暴征地应采取哪些措施?
政府粗暴征地怎么办?面对粗暴征地应采取哪些措施? 一、农民对征地存有异议,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政府不能强行征地。 农民对征地存有异议,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政府不能强行征地。“对于群众有意见的、有疑义的、要申请听证的,事先沟通资源管理部门,就应该组织听证。对于农民起诉的合理......
·
土地使用证遗失如何办理?
土地使用证遗失如何办理?1、土地登记申请书(法人签字、公章);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土地上的企业是合法经营)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证明企业已经合法注册应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明您是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5、委托书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单位正式申请(原件1份......
·
企业内的慌地是否缴纳土地税
一、企业内的慌地是否缴纳土地税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98]015号)文件规定:......
·
汽车如何保险最划算?
如何保险最划算?买了汽车就要上保险,而面对众多的保险公司和险种,如何根据自己的条件和要求来投保、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金钱的效率就不是那么简单了在正文开始之前,让我们还是先来说几句题外话:首先,买保险就像买车,当你面对众多保险公司和众多险种不知所措时,我们给大家一......
·
国家赔偿法的范围包括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当国家机关以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行职权时的违法行为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后果的,我们是可以依法向所在地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那么,我们知道国家赔偿的特征之一是一种有限赔偿,所以对于我们来说,了解我们国家赔......
·
必须按全国各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额附表计算赔偿金吗
必须按全国各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额附表计算赔偿金吗1、并不是必须按全国各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额附表计算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诸如死者的年龄、肇事者的赔偿能力、当地的发展水平等,而全国各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额附表之中,并不一定就会包含所有会......
·
一、交通事故二级重伤拒不赔偿怎么写诉讼状?
一、交通事故二级重伤拒不赔偿怎么写诉讼状?1、首部应当写明:(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2、正文应当写明:(1)诉讼请求;(2......
·
劳动合同不续签的赔偿规定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的劳动合同还是以固定劳动合同为主,那么,签订固定劳动合同就存在合同到期的问题,那么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赔偿规定是什么?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劳动合同不续签的赔偿规定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
·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是如何量刑
乘司机不在,随意摆弄汽车,无意中将刹车弄坏,危及公共安全,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刑法设立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就是为了规制前述行为。很明显这属于过失犯罪,因此《刑法》中规定的处罚也不会太严重,那到底我国对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是如何量刑处罚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
子女起诉父母搬离自己名下房屋,能得到法院支持吗?
中华民族有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文化,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子女为其父母提供居住条件属应尽赡养义务范围,但这种赡养义务也并不意味着父母就当然有......
·
夫妻一方欠债算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欠债算共同债务吗一、夫妻一方欠债算共同债务吗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相关内容
·
南京房地产律师
南京房地产律师专业性从事房地产、建设工程等相关领域法律服务,......
·
保定王林律师代理辩护涞源郑某涉嫌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案件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
哪些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
哪些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股份公司上市就是为了融资的需要,其上市后如果开展并购业务的话会需要大量资金,此时除了银行贷款外,上市公司还可以通过增发、配股和发生公司债券的方式再融资。那么哪些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下面我们就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和您简......
·
土地出租合同怎么写?
土地出租合同怎么写?土地租赁合同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原则,就租赁土地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租赁土地范围及用途乙方承租甲方土地面积平方米,用以。第二条......
·
负担了债务能不能冲抵抚养费
我们知道,离婚后不仅要分割财产和债务,还要解决双方子女的抚养问题。对子女的抚养是法律规定的义务,离婚后一方必须给抚养方一定的抚养费。但是,有时候夫妻有共同债务的时候,一方如果多负担债务的话,负担的债务能不能冲抵抚养费呢?下面就让我们向您介绍......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交完加盟费,现在店没开。能拿回钱吗?
·
侵犯隐私,国家公务员夜里偷窥他人夫妻房事并公开宣扬以取乐
·
2016出的工伤,2017月份才领到钱,根据最新工伤可以补差额san
·
请问农民种田要不要交水利费?如果收合不合法?
·
方律师你好,我叫陈宏,我现住在澳大利亚。我是代我父母咨
·
给店里送货,把车弄丢了,有责任吗
·
你好,协议对方签字确认的装修金额抵赖可以提交法院要求按协议执
·
全户消亡,女儿嫁人了,把土地立下遗嘱,女儿是否可以继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