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夫妻离婚子女抚养权归谁?
首页
>>
法律知识
夫妻
离婚
子女
抚养权
归谁?子女
抚养权
归谁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
离婚
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4、2-10周岁的孩子,可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0周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5、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
离婚
而消除。
离婚
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
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二、抚育费数额是如何确定的?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4)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综合上面所说的,孩子
抚养权
是需要在夫妻
离婚
时就要协商好的,其目的性就是为了可以让孩子在健康的环境下长大,一般一方抚养孩子,那么另一方就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如果双方协商不好,那么也可以直接向法院
起诉
解决,只要有合法的理由就可以得到法院的受理。
安徽
卢燕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8951945636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6年
18921344401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865608477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
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应该归谁
在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中,要是夫妻离婚,那势必会对子女造成一定的影响。而此时,夫妻离婚的也是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的,那么此时夫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应该归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应该归谁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子女的年龄分情况确定:......
·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什么?
想必您都清楚地知道,拐卖妇女儿童是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对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罚想必您都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这两者是否具有一样的处罚呢,答案是否定的。下面我们讲给您详细介绍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什么。一、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什么?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指不以......
·
起诉不愿意离婚财产有分割吗
起诉不愿意离婚财产有分割吗一、起诉不愿意离婚财产有分割吗起诉不愿意离婚的状况,说明财产也没能通过双方协商分割,只有双方在对离婚事项达成一致之后,通过双方的意愿才能对财产进行分割,而且就算起诉离婚且不分割财产是可以的,都是可以双方私下协商,当然也可以不用分割财产。法律并没有禁......
·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
生活中,往往有些在婚姻里投入过多时间和精力却经济薄弱一方最后换来离婚惨淡收场,比如专职家庭主妇,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这一类在家庭当中付出较多的一方是可能获得一笔离婚经济补偿的,不过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依据规定,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具体条件如下: 1、夫妻已经约定......
·
贷款合同与车型不符怎么办
可以拒绝提车并与商家协商,如不能协商一致可以向消协投诉。一切要按照书面合同来确定,合同上确定是哪种车型,什么价位,就按照合同约定的来履行,合同已经签字确认即有法律效力。消费者在购买的商品时遇到欺诈或对接受服务不满意时,如与商店协商和解未果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
·
劳动关系终止的赔偿标准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在企业上班,我们必须要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那么这个时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要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双方违约进行解除劳动关系的话,违约方就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偿金的,那么劳动关系终止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想跟我们一起来了解。劳动关系......
·
新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割有何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方式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会涉及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问题,在民法典中对离婚财产的分割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本文中将对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
·
解除合同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吗
解除合同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吗?解除合同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只有除斥期间。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除斥期间内行使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具有如下特点: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
·
岗位调动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岗位调动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看你们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岗位的约定,若岗位约定明确,公司无权单方面调员工的岗位,公司调动员工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员工协商达到一致,否则员工可以不去新岗位,员工可以以公司不提供工作条件为由提出离职,若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
·
房屋遗嘱有效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房屋遗嘱有效范本的格式是什么一、房屋遗嘱有效范本的格式是什么?遗 嘱立遗嘱人(姓名、别名、曾用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服务处所、住所地、居住地、公民身份号)。为了×××,特请×××和×××作为见证人,并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代书遗嘱如下......
·
供货商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供货商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一、债权人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可以转让,......
·
如果工伤鉴定7级该赔偿多少?
工伤不同于其他人身伤害,是有明确的鉴定标准,在工作当中受伤了,算是工伤,在做了基本的工伤伤残鉴定之后,如果医疗机构提出工伤鉴定7级的证明的话,公司和政府有没有具体的赔偿标准呢?下面我们就带您简单了解下如果工伤鉴定7级的鉴定和具体赔偿标准。工伤鉴定7级具体赔偿:......
·
徐州市贾汪区看守所_徐州市贾汪区看守所地址和电话,徐州市贾汪区青山泉看守所拘留会见取保候审
徐州市贾汪区看守所位于徐州市贾汪区青山泉镇境内,是徐州市贾汪......
安徽
卢燕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8951945636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6年
18921344401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865608477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052261268
·
逾期未办完专利申请时专利权利恢复书怎么弄?
逾期未办完专利申请时专利权利恢复书怎么弄?专利权利恢复书怎么弄需要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索要即可,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权被专利管理部门终止后,专利权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一般的,专利局在发出《终止通......
·
买农村房屋的条件是什么
对于农村中的房屋,虽然是在集体土地上面修建的,但在有些地区也是允许买卖的。当然了,买卖农村房屋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此时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行。那究竟买农村房屋的条件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买农村房屋的条件是什么农村房屋......
·
长沙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及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社会保障的意识日益增强,国家为保证人民利益,要求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然而,人们对于五险一金又有多少了解呢?以长沙为例,我们今天就长沙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及基数做如下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请问涉黑案件被判13年能减多少年的刑。
·
我经媒人介绍结婚女方在婚钱有精神病史他家人有意隐瞒婚?个月发病这样可以离婚?
·
账款已经在公安介入时退还按什么罪
·
车辆购买时走第三方贷款,现在贷款到期还完了,现在卖车单位要求500元的档案管理费才给解压,合理
·
店面拆迁补偿,我刚开的店
·
我要咨询一下潍坊看守所的电话
·
办婚礼彩礼要8000.没有领结婚证,而我有有了新的*人,能结婚吗
·
我有两亩水田,由于村砖厂吃土做砖,使我水亩无法正san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