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怎样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首页>>法律知识

    怎样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在任何一家公司里,员工和老板之间都有着契约关系。如果员工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您应该怎样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呢?如果您对此感到困惑的话,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解答这方面的问题,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首先应明确,只要进行书面通知就可以的。准备劳动合同签订通知书,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员工本人签字后由公司收回保存,另一份交由员工本人保管。

劳动合同签订通知书的格式如下:

??????? 员工:

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通知你自接到本通知的三日内到公司人事部签订劳动合同,若逾期不来签订的视为你本人不愿签订,公司将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依法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试用期。并且无需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 公司人事部公司

通知日期:???????

员工签名:???????

员工接收日期:???????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因病休息超过医疗期不属于单位合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因病休息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不做前期准备而单方发函很可能被认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最好由员工本人写个申请,确定下来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且不能从事安排的其他工作。

告知函的格式如下:

告知函

??????? 先生/女士,鉴于您因患病享有的医疗期已经届满,且您不能从事原工作及公司为您另行安排的工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司制度规定,公司特此决定与您解除劳动合同。您的劳动合同将于??????? 年??????? 月??????? 日终止。(如果不是提前三十天通知的,则写明,"公司将额外支付你一个月工资")请您于收到本通知后??????? 日内至公司办理相应手续。

特此通知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对于怎样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主要是以上内容,员工和老板之间的契约关系十分重要,所以不论是签订合同还是解除合约都应该按照正规的流程来进行。通过书面通知,与员工合理订约并签订劳动合同是一段良好的契约关系的基础。希望我们的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其他法律上的问题请咨询本站站的在线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山东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筑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工程建筑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造价及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交通运输......


·土方工程按照什么分类标准划分
      土方工程按照什么分类标准划分一、土方工程按照什么分类标准划分(一)土方工程分类及特点根据土方工程的施工内容与方法的不同,土方工程有以下几种:1、场地平整:是指将天然地面改造成设计要求的平面所进行的土方施工程。这类土方工程施工面积大,土方工程量大,应采用机械化作业。2、基坑(槽)开挖:是指开挖宽度在3m以内,......


·为什么五险一金能扣到工资的30%?这就需要了解“五险一金”的
      为什么五险一金能扣到工资的30%?这就需要了解“五险一金”的概念及种类,掌握“五险一金”费用的计算方法和缴纳方式,了解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缴费额的概念和之间的关系。接下来帮您解答。一、“五险一金”的概念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


·做为劳动者,要懂得如何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当和用人单位发生
      做为劳动者,要懂得如何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当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我们通常会想到求助于劳动保障机构,由其出面调解。那么劳动保障机构的工作职责有哪些?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做个具体了解吧。一、劳动保障机构的职责范围包括什么?1、组织实施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及有关基本标准,制定劳......


·单位可以在试用期辞退劳动者的情形有哪些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那么单位可以在试用期辞退劳动者的情形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单位可以在试用期辞退劳动者的情形有哪些用人单......


·申请破产是什么?
      申请破产是什么意思公司经营发展的过程中,最害怕出现的就是申请破产,虽然此时并不一定就会最终消灭公司法人资格,但也是很危险的。不过,从法律角度来讲,您知道申请破产是什么意思吗?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一、申请破产是什么意思破......


·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
      竞业禁止协议是否合理,主要是看竞业禁止是否超出了保护雇主合法利益的范围或者使雇员遭受的不利超过了保护雇主的需要而可能损害公共利益。竟业禁止协议只有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才能被赋予法律效力。具体体现为限制的行业范围、对象、限制的区域、期限是否合......


·企业拆迁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企业拆迁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一、企业的房屋性质企业房屋性质大致分为三种:1、租赁办公用房租赁办公用房的,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此并无明确规定。而已经被废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


·招聘无法按时入职怎么办
      工作久了我们就可能成为公司的招聘者,帮助公司招聘员工,但是可能由于公司的发展问题或者是公司内部的一些原因,这些新招聘的员工可能还暂时不需要他们入职,但是已经约定了入职,这样的话我们可能就比较难做。那如果招聘并不大确定无法按时入职安排的话我们......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地址电话、怎么走?南京市江宁区大连山看守所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徐路,邮政编码211123。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南京刑事律师去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会见面谈、了解案情......


·南京律师专业咨询网
    南京律师专业解答婚姻家庭、房产建筑、公司、专利商标、刑事辩护、劳动合同及交通事故领域的法律业务。担任公司及个人常年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提供低成本高效率法律咨询、诉讼与非诉案件代理服务。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法规、法律知识查询。有法律难......


·淮安市台商法律服务律师团成立
      淮安市台商法律服务律师团成立大会暨签约仪式在市台商服务中心成功举行,市台办相关负责人,台商法律服务律师团全体成员、台商代表出席会议。会上,市台办向各位律师团成员颁发了聘书,在各位与会人员的见证下,市台商服务中心与台商法律服务律师团签署......


·镇江市看守所开通预约平台,律师提前安排会见在押人员
      镇江市看守所预约平台是指在押人员家属和律师依法会见羁押在看守所在押人员时,可以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进行事前预约,提前安排在押人员家属、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在押人员,减少等候时间。(一)家属会见  1、准予会见的人员限于罪犯的近亲属及监护人。......


·上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属于工伤吗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一般来说,只有在工作中造成的伤害才属于工伤,但是进行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造成的伤害也可能属于工伤,那么上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属于工伤吗?请在下文中进行了......


·检察官如何应对办案责任制?
      检察官如何应对办案责任制?一、领导要提高认识,明确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推行重大意义。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的六项公诉改革中,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其中重要的一项,其推行的重大意义表现在:工作效率提高了,以往办案中请示、汇报、讨论的烦琐程序没有了......


·如何认定贷款诈骗罪
      如何认定贷款诈骗罪一、如何认定贷款诈骗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余款催款,您好,您好,我想请教。本人并未授权代理子女从事
·我在网贷平台上面借了一万块钱,但银行卡卡号输错了,客
·某商场买了一个PU制包包掉皮
·未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离职
·我小孩小学一年级在校园被其他小孩故意绊倒造成手骨折伤,现第一
·房改房与房产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
·你好请问您是否知道赣州市看守所电话?我们收到的资料地址是赣
·财产,我和我丈夫结婚4年
·告强*,女方给男方下药,女方给男方下药,与其发生关系,对其进行监
·我和前妻协议离婚6了,协议书上写不给子女抚养费,子女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