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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主责对应次责这样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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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少人都拥有了属于自己的车,这为您的出行提供了不少的便利,节约了不少时间,但是万事总有利弊,交通工具的发达和普及也造成了许多问题,
交通事故
的高发率就是其中之一。那么道路
交通事故
责任认定主责对应次责怎样划分呢?下面,的我们为您做详细的介绍。
交通事故
主次责任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
主次责任赔偿比例
一、
交通事故
主次责任如何确定
在
交通事故
处理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上认定一方负次要责任。但主次最终要体现在多少比例上才有意义。如果你认为主要责任是指90%我认为主要责任是指51%,到底主要责任的比例是多少呢?如果没有法律规定,会让当事人无所适从。实践中,有些
保险
合同
条款中,规定了所谓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的比例,但是也不绝对一样,有的规定主要责任是60%,也有的规定是70%,那么
交通事故
处理中,主要责任应赔偿的比例究竟是多少呢?
1、在
交通事故
处理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上认定一方负主要责任。但主次最终要体现在多少比例上才有意义。如果你认为主要责任是指90%,我认为主要责任是指51%,到底主要责任是指百分之多少呢?如果没有法律规定,会让当事人无所适从。实践中,有些
保险
合同
条款中,规定了所谓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的比例,但是也不绝对一样,有规定主要责任是60%,也有规定是70%。可是,这个比例的法律依据到底从何而来呢,却很少有人能弄清楚。
2、相关法规。事实上,作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配套法规,2004年公安部颁布的《
交通事故
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
交通事故
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比例。
目前,可以了解到的其它唯一一个法律法规依据是1993年5月1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1993年6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发布的《北京市实施〈道路
交通事故
处理办法〉若干规定》,其中的第六条规定,
交通事故
责任者应按照所负
交通事故
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负全部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负同等责任者,各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50%;负次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20%至40%;三方以上的
交通事故
责任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参照上述原则确定。不过,《北京市实施〈道路
交通事故
处理办法〉若干规定》早在1999年就失效了。
所以,可以肯定的说,目前对于责任具体的比例划分,已经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了。但在司法实践中,您约定俗成、反复使用,就形成了一种惯例。我们今天还是可以感受到该惯例的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说,确定责任比例,实际上成了法官一种酌情确定的情形,从55%至90%,都是有可能的。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大部分的判决还是以70%和30%确定主次责任的承担比例。
二、
交通事故
主次责任赔偿比例
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
交通事故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
交通事故
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
保险
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
保险
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
交通事故
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
交通事故
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
交通事故
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
交通事故
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
交通事故
,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
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
,机动车一方无
交通事故
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
保险
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
保险
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
保险
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赔偿。
2、第二种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
交通事故
。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
交通事故
,由
保险
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
保险
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
交通事故
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上面就是关于道路
交通事故
责任认定主责对应次责怎样划分的全部介绍了,从上文来看,法律对此有一定但不是很详尽的规定,更多的是司法实践累积的实际经验情况,也就是约定的相关惯例。如果您遭遇到了
交通事故
,在责任的认定和赔偿方面存在争议的话,可以咨询的厦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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