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婚后女方父母付首付房产证写的是女方名字离婚男方能分到房子吗?

首页>>法律知识

    婚后女方父母付首付房产证写的是女方名字离婚男方能分到房子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南昌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南昌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根据各地对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规定,房产纠纷案件的律师代理收费为:(一)计件收费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5000元/件,向下最高浮动30%。2、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照诉讼标额的比例分段相加累计计费;(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5%,收......


·先过户在离婚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吗?
      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房产应该是最大的一项财产了。双方在处理离婚财产的时候,要对房产的归属做出明确约定。有些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就将房产进行过户,如果没有说清楚的话,在正式离婚时就容易引发纠纷。那么先过户在离婚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先过户在离......


·离婚房屋怎么办理过户?
      夫妻双方之间离婚,因为生活的琐碎,或者是结婚之后,性格在对方面前完整的展现出来,所以有很多不和的事情,导致双方的感情破裂,从而通过离婚的方式解决感情的问题,离婚在法律形式上是两个人要分开的。那么离婚房屋怎么办理过户?一、离婚后房产怎么过户。(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


·新婚姻法前买的房子是个人财产吗?
      当今社会由于时代的发展,传统风俗习惯也不断变化,比如当恋爱双方准备结婚时需要购置房产等准备,一般来讲法律规定婚房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而当新婚姻法颁布后,新婚姻法前买的房子是个人财产吗?针对房产产权归属问题我们详细为您介绍一下。一、婚前贷款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新婚姻规定......


·醉驾是体内酒精含量达到一定程度时依然驾驶车辆的一种行为。南昌
      醉驾是体内酒精含量达到一定程度时依然驾驶车辆的一种行为。南昌醉驾新规定中明确规定了醉酒驾驶的处罚等级,根据驾驶车辆种类的不同和醉驾造成的后果的不同惩罚结果也不一样。不过醉驾的车辆种类也就限于机动车,喝酒后骑自行车自然不算醉驾。一、南昌醉驾量刑标准规定如下饮......


·多次盗窃的认定是怎样的,如何认定多次盗窃?
      生活中,如果行为人是多次盗窃的话,那么就可以直接以盗窃罪定罪处罚,这是自刑法修正案八以来作出的新规定,不过这里对多次盗窃还需要作出认定。那究竟多次盗窃该如何认定呢?我们为您解答。一、多次盗窃的认定是怎样的多次盗窃,通说认为是指三次以上盗窃,但不以?次盗窃都达到......


·以出租房屋为名出租划拨土地的合同无效
      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2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第6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是土......


·微信作为最主流的交流工具之一,不仅拉近了陌生人与自己的距离,
      微信作为最主流的交流工具之一,不仅拉近了陌生人与自己的距离,也拉高了上当受骗的机率,不少朋友就中过招,很多人发现受骗之后都是个人主动向对方进行追讨,一般都会被拉黑及莫名其妙的失踪,这样一来就只能认栽。身边不少朋友有被骗的经历,他们从来没想过被骗500元需要报警,而......


·没有直接证据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在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没有直接证据,这个时候处理起来就会比较麻烦,可能会导致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那么,遇到没有直接证据交通事故的时候我们该怎么办呢?绿图的我们为您总结了几点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做。一、没有直接证据交通事故怎么办1、确认交......


·劳动关系与承包关系如何区分?
      1、在承包关系中,承包方享有经营管理的自主权,需要按照企业承包合同的规定完成所承包的生产经营任务。发包方负责检查监督承包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但不直接参与承包方的日常工作。由此引出了劳动关系与承包关系的重要区分点—人身隶属性。2、到工厂工作,服从单位领导和管理,......


·哪些盗窃行为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生活中小偷小摸的盗窃行为,其实不一定就会构成盗窃犯罪,既然不构成犯罪的话,肯定也就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了。那么实践中,究竟哪些盗窃行为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哪些盗窃行为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个人盗窃公私财......


·登记结婚需要什么证件材料?
      在结婚登记的时候要求双方都要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条件,另外也要提供一定的证件材料,这样工作人员也好作出相应的审查。那此时要求当事人提供哪些证件呢?也就是说登记结婚需要什么证件?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一、登记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相关内容
·南京诉讼费
    南京诉讼费如何交纳?南京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南京法院诉讼费......


·德州律师—仲裁不支持双倍工资、加费班,法院判决支付双倍工资、加班费。
      当事人因为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找到我申请劳动仲裁的一个劳......


·建筑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的目的是什么?
    建筑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的目的是什么?建筑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管理各种建筑工程中的数据,更好的服务于建筑工程,是工程能够在法律的范围内顺利的完成,减少因信息不畅造成的施工问题,也能更好了解相关信息更好的完成施工,我们因此对建筑工程......

·父母房屋继承协议书怎么写
    父母房屋继承协议书怎么写甲方(赠与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_有效证件号码:_____乙方(受赠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_有效证件号码:_____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

·一、职工医保大病救助规定最高补偿多少钱?
    一、职工医保大病救助规定最高补偿多少钱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无需申请;参保人员住院、门诊特定项目治疗,每一社保年度累计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对应的基本医疗费用由重大疾病补助金给予支付,重大疾病补助金每一社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年度支付额......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黄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离婚以后的相关事宜
·与土地法相关,希望寻到详细
·请问如果老板恶意拖欠公司员工工资, 是否可以不向劳动部门申请
·向法院起诉怎么弄,这个不会收费
·我家孩子在青岛市黄岛区法院7月29日被判刑三年,现在有两个多
·请问一下,我的孩子在西安xx学校交了学费,另外进小班是一万六
·魏律师你好。我也姓魏。我在厂里受了工伤。不懂法律劳动法也受到
·我的上诉还没下来,怎么执行下束来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