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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管辖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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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注册
商标
专用权的
管辖
怎么确定 一、侵犯注册
商标
专用权的
管辖
怎么确定
因侵犯注册
商标
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
商标
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其中,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
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
管辖
;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
管辖
权。
以上就是对注册
商标
专用权的保护范围和侵犯注册
商标
专用权的
管辖
的介绍,希望能够解决您的疑问。侵犯注册
商标
专用权,可以通过诉讼进行解决,但是过程涉及到诉状的书写还有证据收集的事项,是权利人很难自己完成,为了能够更好的维护权益,建议您咨询专业的
商标
权律师,他们在侵权方面实务经验丰富,相信他们能够给您更好的建议和帮助。
二、注册
商标
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有什么?
《
商标
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注册
商标
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
商标
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注册
商标
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准注册的
商标
为限。
如果
商标
注册人实际使用的
商标
与核准注册的
商标
不一致,不仅自身的
商标
专用权得不到有效保护,而且还有可能带来四种后果:一是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 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违法行为;二是在自行改变的
商标
与核准注册的
商标
有明显区别,同时又标明注册标记的情况下,构成冒充注册
商标
的违法行为;三是若 改变后的
商标
同他人的注册
商标
近似,会构成侵犯他人
商标
专用权的行为;四是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导致注册
商标
被撤销。
(二)注册
商标
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如果
商标
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品与核定使用的商品不一致,不仅不能有效保护自身的
商标
专用权,而且也有可能带来三种后果:一是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使用 注册
商标
,构成冒充注册
商标
的违法行为;二是因连续三年未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导致注册
商标
被撤销;三是因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与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的除 外)使用注册
商标
,构成侵犯他人
商标
专用权的行为。
在阅读了上述内容后,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该怎么确定侵犯注册
商标
专用权的
管辖
法院了吧。如果是打算向法院
起诉
的话,不确定
管辖
法院,那么案件也是不会得到受理的,也就不能听过诉讼方式解决相关纠纷。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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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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