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公司不告知直接辞退员工怎么办?
首页
>>
法律知识
一、公司不告知直接辞退员工怎么办?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自己应有的经济补偿,或者是直接向劳动部门进行举报。
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应当就未提前通知义务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根据《劳动
合同
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
: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
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
合同
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合同
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
合同
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什么时候单位不能辞退员工
单位辞退员工,也就是单位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
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
合同
: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
期内的;
(三)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之所以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不得解除劳动
合同
,是为了保证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的权益不受侵害。在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下劳动
合同
到期的,应延续劳动
合同
到
医疗
期满或女职工“三期”届满为止。
本条第(四)项中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这类规定是立法时经常采用的技术性手段,其立法用意是:
(1)在该条款列举情况时,为避免遗漏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采用此种办法使该法与其他法相衔接。
(2)便于以后颁布的法律相衔接,即与新法相衔接。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的解释与此相同。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司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之下而辞退劳动者这种是属于不合法的行为 ,不管是员工是否存在过错只要没有提前通知都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对于员工就有权利要求经济补偿,所以,辞退员工要按劳动法的流程来,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相关内容
·
入职不到一个月被公司辞退工资怎么计算?
入职不到一个月被公司辞退工资怎么计算?在单位工作,由于员工自身的原因或者是单位的原因,员工被辞退的现象十分常见,按照法律规定,员工被辞退是可以获得工资补偿或者经济赔偿的,但是也有很多人会遇到入职不到一个月被公司辞退的情况,像这种入职不到一个月被公司辞退的从一定程度上员工是否也可以......
·
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是多长一、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大多数拖欠工程款已历时相当久,甚至超过两年,有的甚至达到十年之久。拖欠太久的工程款,承包商经常因法律意识淡薄或碍于情面怕影响与建设方的关系等原因而错过诉讼时效。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我国......
·
水电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水电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现在老百姓买到的商品房基本上是毛坯房,需要找装修公司进行装修。在诸多工序中,水电工程属于隐蔽工程,是非常重要的。毕竟,如果今后入住过程中水电方面出问题,维修是非常麻烦的。有的业主会在水电工程结束后,聘请专业人员进行验收。那么水电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下面我......
·
主体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是什么?
主体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是什么近年来兴建了很多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的质量十分重要,如果建筑工程的质量不过关的话,会出现很严重的后果,除了会造成经济损失,还有可能会造成生命威胁。所以在验收建筑工程质量的时候也有一定的标准,那么主体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是什么?在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具体介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强奸犯判多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强奸犯判多少年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强奸犯判多少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孩的,以强奸罪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未成年,有......
·
民事诉讼状原告现住地址需明细吗
民事诉讼状原告现住地址需明细吗?生活中,在一些情况下我们可能需要写民事诉讼状,但因为我们平日对民事诉讼涉及不多,所以对民事诉讼状的书写知之甚少,那么民事诉讼状要如何去写,民事诉讼状原告现住地址需明细吗?下面的我们将为你进行详细解答。一、民事诉讼状原告住址需......
·
房屋置换的流程是怎样的
房屋置换的流程是怎样的(一)置换登记:居民须携带原房屋的有效权证原件、业主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同住人同意置换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置换登记手续。(二)价格评估:初评须上门实地详细勘察,再经过专业人员认真计算,进行复评,从而提出房屋的评估价格。(三)置换委托:确定置换意向后......
·
医疗期到期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是怎样的
医疗期到期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是怎样的1、医疗期满后劳动者未痊愈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
·
一、撞伤人交通事故交警如何赔偿?
一、撞伤人交通事故交警如何赔偿?1、交通事故赔偿,首先应由交警根据双发违章过错情节及过错与事故结果的因果关系对责任进行认定。2、对责任认定不服,可在收到责任认定十日内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复核申请.伤者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伤者的具体伤残程度、责任分担、实际花费、户口......
·
诉讼离婚胜诉证据收集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夫妻生活中,男方一旦出现婚外情,对女方的身心打击很大,很多时候女方会选择离婚。男方不同意的话,还可以走诉讼离婚程序。而女方作为原告,在发起诉讼的时候要准备好证据资料,确定能够胜诉。那么,诉讼离婚胜诉证据收集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
·
我们经常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是有太多人总是会存在侥幸
我们经常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是有太多人总是会存在侥幸心理,喝酒后开车,导致不可想象的事故发生甚至触犯法律的规定,危害他人以及社会的生命财产安全。那么,醉驾并无证驾驶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相关法律规定。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
·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民法典》第1065条第1款中规定,夫妻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作出约定——或为共同所有,或为分别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则财产归属较为明晰,发生纠纷时关键在于举证,当对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
·
昆山市看守所_江苏昆山看守所地址、电话、来访路线和邮政编码
江苏省昆山市看守所位于昆山市周市镇奣子路(原来的新镇),俗称......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
一、 交通事故司机要做牢吗?
一、交通事故司机要做牢吗?只有在触犯法律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及坐牢。在交通事故中,只有在如下情形下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
咬警察轻微伤会判刑吗
看具体情况定。情节轻微的,属于治安违法,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
·
保证合同成立方式有哪些
保证合同成立方式有哪些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法第13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实践中保证合同成立的方式一般可分三种情形:第一、保证人与债权人......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承包的口粮田被他人占用
·
你好,今年三月我开车撞伤一名孕妇,我是全责,当时不能拍片,七
·
护士的法定退休年龄,我在监狱医务室上班
·
江苏省如皋市被车撞到死亡
·
两前曾享受了经济实用房,现在想再买套商品房,请问会影
·
我骑无牌无证的摩托车 就黑车被抓了,没去处理,现在对考汽车驾驶证有影响吗
·
婚姻问题了,
·
家庭婚姻纠纷、、、、、、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