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合同违约的损失范围是怎么界定的

首页>>法律知识

    合同违约的损失范围是怎么界定的一、根据法律对合同违约损失的界定范围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可得利益(预期利益)主要有两种,一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取得对方交付的财产基础上,利用该财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以取得的预期纯利润。二是在提供劳务或服务的合同中,劳务或服务的提供者通过提供劳务或服务获取的预期纯利润。
可得利益损失就是指受害人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上述预期纯利润的损失。如生产设备买卖合同中买方因卖方迟延交货而耽搁生产所遭受的生产利润损失;买卖合同中,买方因卖方不交货而无法转售给已签约的下家买主所遭受的转售利润损失;承包经营合同中,发包方毁约造成承包方承包经营利润损失;服务合同中,被服务方毁约造成服务方预期利润损失。
二、几种典型可得利益损失
由于交易性质、合同目的不同,在具体案件中计算可得利益损失时要考虑的因素也不相同,下面就生产利润损失、经营利润损失、转售利润损失等几种常见的情况予以说明。
1、生产利润损失。这类损失多与生产设备和原材料的买卖合同有关。在这类合同中,买方所买的设备或原材料是用于生产的,如果卖方不交货、所交付的设备或原材料不合格或迟延交付,必然会耽搁买方的生产,给买方造成生产利润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买方的生产利润损失一般可根据所延误的生产期限与可比利润率来计算。
2、经营利润损失。这类损失多与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合同以及提供服务或劳务的合同有关。
3、转售利润损失。在买卖合同中,卖方违约不交货,导致买方无法将该批货物转售于其已签约的下家买主,则其转售利润损失一般来说就是转售合同价款与原合同价款的差额,再扣除必要的转售成本。当然,转售合同必须是在违约行为发生之前签订的。
以上就是对合同违约的损失的简单介绍,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让您对合同违约损失有个初步的了解。当事人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时候,需要注意的细节有很多,为了能更好的维权,建议此时可以委托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单位能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通常刑事犯罪的主体都是自然人,但是有一些犯罪也是可以由单位构成的。那么对于合同诈骗犯罪来讲,单位是否能构成此罪呢?换言之,单位是否能作为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单位能否构成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主体在我国刑法中有一个发展过程。根据1979年刑法的规定,利用合同进行诈骗活动构成......


·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哪些,解除合同有什么条件
      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哪些,解除合同有什么条件合同在成立生效后,可能会因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让合同关系消灭,我们称之为合同解除。合同的解除一般都是有方式的,那么您知道解除合同的方式都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哪些(一)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


·壁纸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有哪些
      壁纸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一、壁纸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壁纸购销合同范本供方:甲方需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遵循平等、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经协商,就以下产品采购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金额及数量1、合同供货......


·约定合同的违约金要注意什么
      约定合同的违约金要注意什么一、约定合同的违约金要注意什么1、在签订租赁、买卖等合同时,最好不要有我方的违约处罚条款出现;对方要求约定,尽量只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明确具体的内容。2、关于计算违约金的计算基数。合同中往往约定以合同总额为基数计算违约金,以至于即便只有小额款项未付而被要求承担高额违约金的......


·承揽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承揽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我们都知道,在生活工作中需要签订好多合同。但是在合同履行时,合同的一方或是多方都有可能出现违约的现象。尤其是加工承揽合同,当您遇到加工承揽合同违约时,那么承揽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情形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呢?接下来,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一、承揽人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1、标的质量......


·怎么认定婚前财产,婚前财产的认定方式
      本文主要介绍婚前个人财产认定,如何认定婚前个人财产,离婚过程中,财产分割是个主要问题,而其中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又是核心问题。所以下文详细介绍了怎么认定婚前财产的相关知识,请您仔细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怎样判刑
      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情况下,可能造成轻微伤,也有可能直接导致受害人的死亡,当然造成不同的损害结果,对行为人的处罚就是不同的。那么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怎么判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怎样判刑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罚,应......


·申请精神分裂症司法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
      在我国有些特殊人群是不需要承担或减免刑事责任,如患有精神病的患者。精神病患者如果因为无法控制自己言行而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原则上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其是否具有承担刑事责任能力还需要经过经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后才可确认。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申......


·刑事诉讼各阶段的办案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诉讼各阶段的办案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公检法各个部门都有相对应的办案期限,这样规定是为了促使办案人员及早破案,防止出现消极怠工的现象。那么刑事诉讼各阶段的办案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我们结合相关资料,通过下文给您做个简单说......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相关内容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余粮村晓庄186号(已经更名为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地址电话、怎么走?公交线路:可以从南京火车站乘坐36路,经过10站,到达小卫街站,乘坐315路,经过7站,到达五百户立交桥站,步行约220米,到达玄武......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倡导理性解决离婚问题,为和谐家庭的建设保驾护航。南京离婚律师致力于婚姻领域案件,常年提供婚姻家庭、婚姻继承、婚姻诉讼等方面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代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包括离婚财产、财产分割、保全、抚养等婚姻诉讼。为当事人处理......


·贩卖毒品罪成功辩护(被指控贩卖毒品64.84g,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被指控贩卖毒品64.84g,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2016年3月16日,宁某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温岭市.刑事拘留,同年3月30日被逮捕,2016年7月11日温岭市人民法院指控宁某某贩卖毒品罪,向温岭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宁某......


·湖州市有几个看守所?地址?电话?
      浙江省湖州市位于浙江省北部,市区有湖州市看守所,下属县各有看守所.湖州市看守所地址:湖州市杨家埠镇干山二路688号导航设置:湖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湖州市机动车驾驶考试服务中心、兴轮轴承有限公司联系电话:2256723湖州市看守所设有女子监......


·公安办案协作程序是怎样的
      公安办案协作程序是怎样的一、公安办案协作程序是怎样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公安办案协作程序有如下规定:1、提出请求。对异地公安机关提出协助调查、执行强制措施等协作请求,只要法律手续完备,协作地公安机关就应当及时无条件予以配合,不......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需要哪些手续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需要哪些手续一、债权人起诉债务人需要哪些证据和材料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2、有担保人的,应......


·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申请再审的例外情况
      (1)在《民诉法解释》颁布前,最高人民法院在对再审申请的审查阶段,已经作出了由本院提审的裁定,继续进行再审。但《民诉法解释》生效后尚未审结的案件或者当事人就管辖权异议裁定新提出的再审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已明确表示了该事由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再审事由......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汇款给监狱犯人生活弗用途没有注明,能否联系监狱财务电话或
·我有2万三的工资拿不到,我有欠条,视频,微信聊天还有电话录音
·法院传票问题,刚接到短信说自己有法院传票
·我妈想把她的房子只过户到我名下,不写我老公的名字,这个可以吗
·请问超市需要承担维修费吗
·我跟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因为自身的原因,不能继续开了,是否有经济补
·您好,和前男友分手前他让我归还所有他给我花的钱,并且说是以朋
·离婚诉讼有女方提出来需要多少费用
·我弟弟家婆妈在摘茶叶下午下班途中突然晕倒抢救无效死亡,算工伤
·儿子犯罪,能否告家!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