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构成抗税罪处罚是怎样的

首页>>法律知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就可以构成抗税罪、而不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可以依法处罚。那在实际案件中,构成抗税罪处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构成抗税罪处罚是怎样的
抗税罪是指负有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个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对于抗税罪的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刑法》第202条规定了两档处罚:
1、对情节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2、有下列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1)聚众抗税的首要分子;
(2)抗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多次抗税的;
(4)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
(5)具有其他严重情节。
3、实施抗税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抗税罪如何认定
1.划清抗税罪与非罪的界限。刑法典第202条对抗税罪的犯罪构成未设置定量要求,但这并不意味着抗税行为,不论情节轻重,一律构成犯罪。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抗税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应缴的税款,并处以拒缴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这一规定表明,情节是否轻微是区分抗税罪与一般抗税行为的关键。情节是否轻微,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认定。一般说来,行为人在抗税过程中,如果仅有轻微的对税务人员的推搡动作或者说了一些威胁性的言辞,没有进一步的暴力或威胁行为,对税务人员依法执行税务不足以构成妨碍的,则应当视为情节轻微,不以抗税罪论处。
2.以暴力方法抗税致人重伤、残废的处理。刑法典通过前的《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曾规定,以暴力方法抗税,致人重伤、死亡的,按照伤害罪、杀人罪从重处罚,并依照抗税罪的规定处以罚金。刑法典取消了这一规定,但如果行为人在暴力抗税时造成税务人员重伤、死亡的,应当如何处理,刑法学界不无争议。有的认为应当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有的认为应当区别情况,分别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过失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残废罪论处。有的认为如果暴力抗税故意致人重伤、死亡的,应以故意重伤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但是如果是暴力抗税过失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则应当以抗税罪与过失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我们认为,以暴力方法抗税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况,在多数情况下出于故意,但也不能排除失手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况。这种情况符合转化犯的原理,应当根据转化后的性质和后果更加严重的犯罪定罪量刑,即按所构成的(故意或过失)伤害罪或(故意或过失)杀人罪论处。
行为人构成抗税罪处罚的情况,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同时,还为您带来了关于抗税罪认定的内容。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应该注意的是,如果没有纳税义务的个人用暴力阻碍税务人员征税,虽然客观上使他人得以拒不缴纳税款,但其行为违反的不是税收法规,不能以抗税罪沦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未成年人多大要负刑事责任
      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首先其年龄要达到我国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而在这个年龄中,包括了一部分的未成年人。也就是说,对于一部分未成年人,要是其事实了犯罪行为的话,也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那到底未成年人多大要负刑事责任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完全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不管犯任何罪都要承担......


·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是可以被假释的,也就是提前释放出监狱。而要是在假释考验期间犯新罪的话,那么一般是撤销假释,然后与前罪剩余的刑期数罪并罚。那如果是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的话又该如何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怎么处理要是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


·遗弃罪是否自诉案件?
      生活中,当我们发现了遗弃的行为时,会有疑问我们到底是应该去公安局报案还是直接自己去法院起诉。有的时候,我们甚至发现既有案例是自诉的,也有案例中是公诉的。那么,关于遗弃罪是否自诉的问题,我们今天就在这里一次性帮您解决所有的困惑吧。一、遗弃罪是否自诉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


·哪些条件下故意伤害罪从轻处罚
      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法规定了诸多犯罪后从轻处罚的情形。实践中哪些条件下故意伤害罪从轻处罚呢?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情况赔偿经济损失。而此时犯故意伤害罪要如何赔偿?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哪些条件下故意伤害罪从轻处罚(一)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轻伤偏轻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


·诈骗罪的定罪金额如何确定
      生活中往往有些不法分子设下一些陷阱导致某一方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失,对方损失金额达到一定数目即构成诈骗罪。诈骗的手段多种多样,因此诈骗的定罪金额也不尽相同,接下来由的我们为您普及有关知识。诈骗罪的定罪金额如何确定1、诈骗罪(1)数额:3000以上不满4万元量刑:3年以下徒刑、拘役、罚金;(2)数额:4万元以上......


·存单质押能否取出?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查封?
      存单质押能否取出?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查封?银行的主要经营业务就是存贷款,对于需要资金的企业或者个人都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来解决自己的资金短缺问题,银行通过存贷款利息差来获得经营收入,存单质押是一种常用的贷款方式,那么存单质押后能否取出,存单质押......


·什么情况下离婚必须进行诉讼
      ?虽然法律中规定的离婚方式包括了两种,而现实中多数想要离婚的夫妻也是选择协议方式进行的,但在有些情况下,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离婚必须进行诉讼,那您知道究竟在什么情况下离婚必须进行诉讼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什......


·申请免抵押担保贷款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申请免抵押担保贷款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随着社会的进步,贷款这个名词走进了人们的视野当中,当人们在生活中资金问题,这时候免抵押担保贷款成为你解决问题的一大重要途径,那么一般申请免抵押担保贷款需要哪些条件和程序呢?就让我们的我们给你来个详细介绍......


·受过刑事处罚的外国人能否在中国收养子女?
      收养人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考察收养人是否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重要内容,中国收养中心一般不接受受过刑事处罚的外国收养人的收养申请。但是对于犯罪事实较轻,确实有悔过表现,且已经过较长时间没有再犯的外国收养人,可以酌情给予考虑。...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899400889
⊙相关内容
·南京市各区看守所电话、刑警大队电话是多少?
    南京市各区看守所、刑警大队电话号码是多少?怎么联系?最新电话号码大全。提供江苏省看守所电话、南京市一看、二看、三看、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建邺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浦口区、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的看守所电话等,南京刑事律师......


·南京市看守所会见律师
    犯罪嫌疑人进南京市看守所多久才可以会见律师、刚进看守所可以会见律师吗?律师去南京市看守所会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怎么办理会见手续?南京律师去南京市看守所会见一次的费用大概是多少钱?南京市看守所建律师会见预约平台如何预约......


·南京海事法院连云港法庭揭牌成立
      2019年12月6日,南京海事法院连云港法庭在连云港市连云区揭牌。南京海事法院连云港法庭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金海路1号(管辖范围:连云港市、盐城市);邮编:222042电话:0518-12368电话:0518-12368近年来,伴随着“一带一路”合......


·离婚继承律师: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出轨怎么办
      女方怀孕期对一个家庭而言是一个考验,有些丈夫因为妻子怀孕无法履行夫妻义务,就会在身体上选择出轨,从而导致家庭危机。若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出轨了,怀孕女方该怎么办呢?若想离婚该怎么做?吴丁亚律师带您了解。      &#......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9--知识产权的处置
          1.范围包括:商标、商誉;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工业产权。          2.处置:          (1)商标商誉的处置:本企业改制,不作价入股......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一、如果是私营企业,那么请准备以下材料:1、在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按照工商局的要求准备材料比如投资人身份证明、公司章程.注册用房的租约(办公室或店铺等),出租方的产权证明等3.投资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不同......


·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1、一般伤......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收取供应商回扣是受贿吗,在私人企业工作
·盗窃23000元能判什么样的罪?
·你好,高律师,我想咨询一下离婚
·昆山xx纺纺织服饰有限公司的账户被你们申请冻结了吗
·住宅地与石场距离五十米打官司
·你好,我想问下打离婚官司,需要多少钱
·更换名字需要司法公证吗??
·经过朋友介绍认识了男友,当时他说自己离异,我们开始交往,一段时间后他朋友的一句玩
·山路弯道大货车占道行驶发生交通事故是全责吗?
·父亲借高利贷儿子不知道,有没有偿还的责任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